汽車烤漆薪資+加班不到1萬7千元問題 - 汽車Enid · 2010-09-23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請問一下本人剛畢業想說先去當學徒學作汽車烤漆的工做但是薪資只有8000元我想說學徒8000元還可以可是加班加21天加班費只有1000元實在太少ㄌ所以請問一下合不合理,我可以像那ㄍ單位申訴呢謝謝汽車烤漆All CommentsEnid2010-09-26此公司已違反勞基法1.勞雇雙方在不違背契約誠信原則下,得自行約定合理之試用期間。2.依照勞工保險條例第十一條規定,各投保單位應於其所屬勞工到職當日即列表通知保險人,所以為保障勞工權益,不論是否在試用期間,投保單位仍應於員工到職當日申報加保。3.勞基法第43條勞工因婚、喪、疾病或其他正當事由得請假;請假應給之假期及事假以外期間內工資給付之最低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勞工請假規則第三條修正後條文第三條勞工喪假依左列規定:1.父母、養父母、繼父母、配偶喪亡者,給予喪假八日,工資照給。2.祖父母、子女、配偶之父母、配偶之養父母或繼父母喪亡者,給予喪假六日,工資照給。3.兄弟姊妹、配偶之祖父母喪亡者,給予喪假三日,工資照給。其他非至親外之親戚朋友喪禮,雇主有權拒絕,勞工得另請事假。4.雇主未幫勞工投保可至各地勞工局申訴。Jessica2010-09-23個人覺得學徒畢竟和正式的不同,如果是有其專業性的又要花更長時間學習,除非是一些簡單的工作,舉例來說你去補習班上課學東西,應該是你要付錢吧,除非他都叫你做一些打雜的事,再說你從學徒做起什麼都不會是要加什麼班?這個部份就有問題了,加21天加班費只有1000元=1天不到50元,你可以先和老闆討論一下溝通一下雙方的想法,不然動不動就申訴,如果你是老闆作何感想?其實勞基法算是社會法它包含了公法與私法,照理來說雇傭關係政府不應該介入的,雙方合意就好,這些工作本來就沒有人逼你去做,政府是基於勞方通常處於弱勢的一方,為使武器平等遂訂立勞基法,而法律通常是最後一道防線,人與人之間本來就是需要溝通的,就有如車禍一樣,你坐在車內跟在車外所看到的景象絕對不一樣,相對你的看法就不同,但現在人往往跳過此程序直接訴諸法律,最後也是雙方當事人要溝通,除非你有錢請律師,結果也不一定讓你滿意,建議你還是先跟老闆談談,或是你反正也不想幹了,那就去申訴吧。Cara2010-09-23法條不貼ㄌ.最低薪資17280.少於這各數目.就去勞工局申請調解.將少算低錢.一回來.時薪制.95.加班費.就是看你是月薪還是.時薪制.要看勞動契約而定.超過正常上班時間.前2小時.*1.33.第3小時.*1.66..就這樣.建議你先去看勞基法.然後跟雇主談.將少給低薪資.跟加班費.給你.不然就是勞工局處理.(這種雇主.我想雇主應該沒投保).你就是跟他說.該給你低工資.含加班費.跟保險補助.要給你.不然勞工局處理.如果被罰款不只這些.雇主不給.不理.很簡單.將領新.加班.打卡.等等紀錄.去勞工局申請調解.同時去檢舉他.10有8.9都能拿到錢低.尤其你金額不大.Frederica2010-09-23勞基法第21條: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這是決不能變的。因為勞基法開宗明義於第一條就說:『為規定勞動條件最低標準』。目前基本工資為17,280元。加班費之計算方式為(1)加班前二小時:月薪/30日/8小時X1.33倍(2)加班第三四小時:月薪/30日/8小時X1.66倍2010-09-2321:46:58補充:可以向各地縣市政府勞工局或勞工處申訴。Related Posts如何自製第三煞車登從雲林到埔里一日遊請問空力套件和汽車烤漆價錢駕照過期加上一堆罰單未繳,如何申請換發新駕照?2010年9月~10月,哪一天適合牽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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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勞雇雙方在不違背契約誠信原則下,得自行約定合理之試用期間。
2.依照勞工保險條例第十一條規定,各投保單位應於其所屬勞工到職當日即列表通知保險人,所以為保障勞工權益,不論是否在試用期間,投保單位仍應於員工到職當日申報加保。
3.勞基法第43條勞工因婚、喪、疾病或其他正當事由得請假;請假應給之假期及事假以外期間內工資給付之最低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勞工請假規則第三條修正後條文
第三條勞工喪假依左列規定:1.父母、養父母、繼父母、配偶喪亡者,給予喪假八日,工資照給。2.祖父母、子女、配偶之父母、配偶之養父母或繼父母喪亡者,給予喪假六日,工資照給。3.兄弟姊妹、配偶之祖父母喪亡者,給予喪假三日,工資照給。
其他非至親外之親戚朋友喪禮,雇主有權拒絕,勞工得另請事假。
4.雇主未幫勞工投保可至各地勞工局申訴。
超過正常上班時間.前2小時.*1.33.第3小時.*1.66..就這樣.
建議你先去看勞基法.然後跟雇主談.將少給低薪資.跟加班費.給你.
不然就是勞工局處理.(這種雇主.我想雇主應該沒投保).
你就是跟他說.該給你低工資.含加班費.跟保險補助.要給你.
不然勞工局處理.如果被罰款不只這些.
雇主不給.不理.很簡單.將領新.加班.打卡.等等紀錄.去勞工局申請調解.
同時去檢舉他.10有8.9都能拿到錢低.尤其你金額不大.
這是決不能變的。因為勞基法開宗明義於第一條就說:『為規定勞動條件最低
標準』。
目前基本工資為17,280元。
加班費之計算方式為(1)加班前二小時:月薪/30日/8小時X1.33倍
(2)加班第三四小時:月薪/30日/8小時X1.66倍
2010-09-2321:46:58補充:
可以向各地縣市政府勞工局或勞工處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