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車禍真的很擾人啊 - 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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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出現金,讓我可以馬上開始動車,開始維修,我們簽和解,體傷就當沒事。(4300
: 00元整)
不太懂
出現金是因為
出險維修只能出到33萬嗎


: 第二:我出險,車判定全損,保險公司賠償430000元整,車子原價值50萬元,所以對方得
: 再賠償我70000。
這樣保險公司會代為求償
加對方又給7萬
等於對方賠50萬
當然不會選


:第三:請對方把我車以市價購回(500000),再把車販售給專人處理約120000。
: 我提供了這三點給對方老闆選擇,想當然,對方老闆一定選擇三,因為不管1或2,賠償金
: 額絕對超過40萬。
: 後來,老闆當然有殺價,希望以450000買下我的車,我也覺得對方有處理意願,欣然同意
: 。
老闆可能真的不爽
司機絕對應該承擔責任
比例問題
如果直接離職不幹
真的一點誠意也沒有
不過也看看狀況就是了

要司機全吃
加上他們公司車的修車費用
搞不好破百

另外可以參考一下
http://blog.sina.com.tw/8568/article.php?entryid=194836
上法院之後
顧主可轉而向
司機做連帶求償

另外他公司如有一定規模
都有請律師的
這個caes他頂多賠到43萬
不爽賠是有可能的

上法院不見得賠更多
恐龍法官頗多
目前所知
營業用車才能要的到代步費用

不過還是希望原po能贏囉
到時過程希望能分享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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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Sarah avatarSarah2016-04-28
第一,出現金直接跟我維修,那麼我不用出險,所以不會
有保險公司介入,也就是40萬打死。
第二,出險理賠,如果出險維修,要賠償10萬差額,如果
報廢,依然要賠償7萬差額。也就是賠償金額最少43萬。
第三,將我車以45萬購回,可轉售,我也找到人出價收購
了,再賣給願意收購的人12萬,賠償金額33萬元。
當初這三點絕對都是我提的,我已經願意認賠了,還被他
們這樣對待,所以我才如此不開心
Linda avatarLinda2016-04-30
原po就別幫對方算這多了,什麼樣的人
就用什麼樣的方法
Gary avatarGary2016-05-02
何況對方是"老闆",在台灣十之八九都是
一個樣,要遇到好老闆比中樂透還難
Leila avatarLeila2016-05-03
他就是要把成本轉到你身上所以才叫你去
James avatarJames2016-05-06
真的是切心…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6-05-09
告司機,如果你不懂法律那就吃大虧了
Hedda avatarHedda2016-05-12
就是把你當阿呆想說能不能騙一騙轉移成本
Hedwig avatarHedwig2016-05-14
其實不忍說原po也costdown了 當初加保車體免折舊就好...
Steve avatarSteve2016-05-15
對了 提告記得加告過失傷害 之前看病驗傷的可先請第三責任
Madame avatarMadame2016-05-16
為了7萬差額搞到不想出險 還要提告 感覺跟沒保差不多阿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6-05-20
是啊,吃虧一次學一次乖,現在下決定前都先跟法務討論
再決定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6-05-20
『業務過失傷害』比較重...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6-05-23
老實說 告贏也未必拿的到錢 但對方鐵定不好過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6-05-26
業務過失傷害告下去,不好過就申請支付命令囉。做生意
禁的起這樣玩嗎?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6-05-29
看錢誰出吧 老闆還有可能 司機就有可能沒錢
Michael avatarMichael2016-06-02
我是說司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