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經號誌故障之路口,發生車禍不管有無過錯,要負擔3成費用? - 貨車
By Brianna
at 2008-10-03T00:00
at 2008-10-03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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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最近因為行經號誌故障的路口被左側車輛攔腰撞上,車體嚴重受損且本人受輕微挫傷,由於双方都是直行車,但我是右側車道,且車速慢(時速20km),對方是左方來車且車速快(超過60km),經請交通大隊來處理,對方被開了2 張違規紅單,本人則是被送往醫院做檢查,身體除了小挫傷其他部份則還好...,筆錄結果,本人未有任何違規之事實,事後,因對方是從事工程的小貨車有保意外險,本人則除了強制險外無其他意外險.所以,事後車輛維修費用對方請保險公司跟我談,但保險業務員,第一句話就是說在無號誌路口,双方都必需注意來方車輛,雖然是小貨車違規在先,但是我也必須負擔三成的双方車體維修費用,請問各位大大這樣的事件一定是這樣的結局嗎?無助的人求救.(我在筆錄上曾表明行經路口車速約20km,且經路口未看到車輛,直到被撞才知道被車撞上了.另外,我是否可要求我被撞的車改送往原廠維修,但保險業務員反對,請問他是否有此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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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Suhail Hany
at 2008-10-06T08:42
at 2008-10-06T08:42
您根本不必理會保險業務員,要在哪裡維修車輛是個人的權益,別人沒有權力限制。
雖是無號誌路口,但仍要確定幹、支道的關係,如果您屬於幹道,對方就應該讓路;但如果您是屬支道,那恐怕賠償不只三成囉!
如何區分幹、支線道?
1.察看路口標誌、或標線,有「停車再開」、「讓」等標誌,讓路標線 (地上白色到三角形),都屬於支線,必須讓路。如果是「慢」字標誌、「慢」字標線,大多都是幹道,有優先通過權。
2.閃光黃燈表示「警告」,車輛應減速接近,注意安全,小心通過,屬幹道;閃光紅燈表示「停車再開」,車輛應減速接近,先停止於交岔路口前,讓幹道車優先通行後認為安全時,方得續行,屬支線。
3.未設標誌、標線或號誌劃分幹、支線道者,多線道屬幹道,少線道屬支線。(車道數以進入交岔路口之車道計算,含快車道、慢車道、左、右轉車道、車種專用車道、機車優先道及調撥車道。)
4.未設標誌、標線或號誌劃分幹、支線道,車道數相同時,轉彎車應暫停讓直行車先行;同為直行車或轉彎車者,左方車應暫停讓右方車先行。
因此依據上述法規中的方式辨別幹、支線道,對您的這起事故才有確實的立足點,建議您若能確實掌握自己是幹道車或優先行駛權時,申請交通事故鑑定,依據鑑定結果,保險公司也必須閉嘴賠償。
希望這些資訊對您有幫助
2008-10-04 17:31:12 補充:
因為法規中有特別提到交岔路口「車輛應減速接近,注意安全,小心通過」,所以通常還是會讓擁有優先行駛權的一方,負擔部分責任。
2008-10-04 17:39:11 補充:
地面有「停」字標線也屬支線。
By Rebecca
at 2008-10-07T20:48
at 2008-10-07T20:48
By Brianna
at 2008-10-04T10:57
at 2008-10-04T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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