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執勤中的救護車闖紅燈撞上,該怎麼處理? - 公車
By Noah
at 2010-08-18T00:00
at 2010-08-18T00:00
Table of Contents
我父親是開了三十多年的計乘車司機!
因無不良記錄,所以不需靠行!
最近在台北市仁愛路與杭州南路口被一台執勤中的救護車給撞上!
當時我父親的車是行駛在杭州南路往忠孝東路的方向!
該路段為三線單行道!
我父親行駛的是第二道!
當時因車上沒有載客!
所以車速並不快!時速約40~45km/hr!
我父親隱約有聽到很小聲救護車的聲音!
但沒有看到救護車的警示燈號!(仁愛路上有路樹,可能有摭敝視線的情況)
不過仍將時速稍減速至35km/hr!
而當時杭州南路的號誌燈為綠燈!
所以我父親仍依號誌燈指示向前行駛!
就在行駛通過仁愛路口約10m處!
遭到行駛於公車專用道,從總統府方向駛來的且正在執勤中的救護車闖紅燈並撞上!
我父親看到救護車的時候,因車速不快,所以來的及煞車!
但救護車的車速太快,且闖紅燈時完全沒有減速!
就在完全沒有煞車的狀況下,駕駛往左側偏行!
以右前車門撞擊到我父親計乘車的車頭!
造成車頭嚴重毀損!
好險我父親因車速慢有煞住車!
否則再前進一公尺,撞擊點就正中駕駛座!後果不堪設想!
後來請交通大隊前來處理!
在測量及拍照後!
隨即進行筆錄!
不過當時我父親雖僅輕微外傷!
但因強大撞擊,造成他人有些驚恐!
在思緒不佳的情況之下!
作下對自己有些不利的筆錄!
我父親有向員警供稱自己的車速並不快!約35km/hr左右!
但員警並沒有在筆錄中註記我父親的車速!
僅詢問我父親是否有聽到救護車的鳴聲!
我父親說,有,但非常小聲!
詳細的筆錄內容,我並不是非常了解!
因為我到場時,我父親正在警車內作筆錄!
我也不能進入!
等到我父親下車後,筆錄已經製作完成了!
我覺得員警沒有記錄我父親的車速很慢!且有煞住車!
這對我們似乎有點不利!
深怕警方將肇事責任全部歸於我父親!
這麼一來,除了要自己支付計乘車的龐大維修費之外!
搞不好還要負擔救護車的維修費用!
這樣對我們一點都不公平!
況且當時救護車雖是在執行勤務中!
有開警示燈及警示聲!
車上也有乘載病患!
但病患並非重大事故傷患!
而是雙園消防隊派出的救護車進行病患轉院而已!
據說是要轉到國泰醫院!
既然僅是轉院,為何要開警示燈及警示聲?
也許這是執勤的規定!
但是否有這樣緊急?需要以這麼快的車速,並闖紅燈行駛?
這點我很難了解!
救護車上也沒有病患的家屬陪同!
救護車駕駛也不覺得他有錯!
並說是我父親車開太快!
但以現場測量來說!
我父親的車是停下來後才遭到撞擊!
且整部車被撞擊後甩了90度!
這樣的撞擊力道,唯有救護車車速夠快才能造成!
如果是我父親的車較快!
那麼救護車可能因攔腰撞擊而造成翻車!
後來筆錄製作完成後!
消防隊留下保險公司專員的聯絡電話!
要我們跟保險公司專員聯絡!
一切理賠需等一個月的鑑定報告出來才能判定!
我們自己花錢請拖吊車將車拖去保修場!
並進行估價!
目前粗估的維修費用就高達十三萬多!
後來對方的保險公司專員到保修場觀看車況!
還說我們跟公務車撞,對我們比較不利!
要賠嘗的機率並不高!
聽到這樣的消息!真的很無力!
這麼龎大的維修費用,我們該怎麼負擔???
況且整個狀況並非都是我父親的過失!
為何跟公務車撞上,不論對錯,倒媚的一定是我們這些小老百姓?????
希望有人能夠指點我該怎麼幫助我父親!
或是有類似經驗的事主,能夠教導我們該怎麼應對這樣的狀況?
懇請大家不吾吝幫忙!謝謝大家!
ps:駕駛救護車的司機年紀非常輕!約三十歲左口!肇事後還能跟同事有說有笑的!也完全不認為自己有錯,救人是很重要,但我很懷疑他是出來救人還是出來殺人的?真的很看不下去!請大家幫幫我!謝謝!
已更新項目:
感謝大家的回覆!
救護車救人當然是合情合理!
若有看到救護車,理讓這也是很正常的!
但現在的車隔音本來就作的比較好一點點!
加上救護車開的太快!
所以聲音實在太過微弱!
況且救護車雖有闖紅燈的權利!
但也應該先減速,並確認路口車輛已停下理讓後再加速通過!
而不是在未確認路口淨空就橫衝直撞!
我們的問題出在救護車在闖紅燈時並沒有減速的狀況!
再加上他行駛的是公車專用道!
有路樹摭敝!再加上速度快!
所以根本沒有看到救護車!
看到時也已來不及了!
2 個已更新項目:
我相信如果車上的病患是自己的朋友或家屬!
當然希望救護車能越快越好!
但換個角度思考!
救護車也必須考量護送路上的安全性!
如果人都還沒救到,就因為沒考慮安全性的護送而造成更大的傷害!
那是否就失去救人的意義了?
有時是該站在另一方面思考沒錯!
站在另一方面思考!
如果我是病患家屬,我當然也希望救護車能快!
但不會希望救護車因搶快闖紅燈而造成車禍!
能夠安全且快速的護送,才是救護車真正的用意!
但如果站在我們這邊思考,大家一樣認為只能自認倒媚嗎?
希望大家回問題時是針對我需要的資訊而回答!
那些網路正義之士,請不要落井下石!
因為我們也不希望發生這樣的事情!
3 個已更新項目:
請回文者仔細看完本文!
我們並不是沒有理讓救護車!
而是完全沒看到救護車!
原因在文中都有說明了!
謝謝!
4 個已更新項目:
TO:狙擊手
感謝您給我的建議!
對我真的非常有幫助!
也感謝您看完我打了這麼多字的文章!
了解我真正的問題在那!
真的很感謝您!
不像其它人沒看清楚我的問題!
只會落井下石或說風涼話!
有些事必須當自己遇上了,才知自己能不能理性處理!
話說回來!
我父親的車是計乘車!
基本上保險公司是不太願意承保的!
因為風險太高!
要不就是將保費大幅度提高!
所以我父親的車是沒有額外的保險!
這就是我比較頭痛的地方!
而對方的保險公司識意我們輸的機率較大!
所以我才不知所挫!
因無不良記錄,所以不需靠行!
最近在台北市仁愛路與杭州南路口被一台執勤中的救護車給撞上!
當時我父親的車是行駛在杭州南路往忠孝東路的方向!
該路段為三線單行道!
我父親行駛的是第二道!
當時因車上沒有載客!
所以車速並不快!時速約40~45km/hr!
我父親隱約有聽到很小聲救護車的聲音!
但沒有看到救護車的警示燈號!(仁愛路上有路樹,可能有摭敝視線的情況)
不過仍將時速稍減速至35km/hr!
而當時杭州南路的號誌燈為綠燈!
所以我父親仍依號誌燈指示向前行駛!
就在行駛通過仁愛路口約10m處!
遭到行駛於公車專用道,從總統府方向駛來的且正在執勤中的救護車闖紅燈並撞上!
我父親看到救護車的時候,因車速不快,所以來的及煞車!
但救護車的車速太快,且闖紅燈時完全沒有減速!
就在完全沒有煞車的狀況下,駕駛往左側偏行!
以右前車門撞擊到我父親計乘車的車頭!
造成車頭嚴重毀損!
好險我父親因車速慢有煞住車!
否則再前進一公尺,撞擊點就正中駕駛座!後果不堪設想!
後來請交通大隊前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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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即進行筆錄!
不過當時我父親雖僅輕微外傷!
但因強大撞擊,造成他人有些驚恐!
在思緒不佳的情況之下!
作下對自己有些不利的筆錄!
我父親有向員警供稱自己的車速並不快!約35km/hr左右!
但員警並沒有在筆錄中註記我父親的車速!
僅詢問我父親是否有聽到救護車的鳴聲!
我父親說,有,但非常小聲!
詳細的筆錄內容,我並不是非常了解!
因為我到場時,我父親正在警車內作筆錄!
我也不能進入!
等到我父親下車後,筆錄已經製作完成了!
我覺得員警沒有記錄我父親的車速很慢!且有煞住車!
這對我們似乎有點不利!
深怕警方將肇事責任全部歸於我父親!
這麼一來,除了要自己支付計乘車的龐大維修費之外!
搞不好還要負擔救護車的維修費用!
這樣對我們一點都不公平!
況且當時救護車雖是在執行勤務中!
有開警示燈及警示聲!
車上也有乘載病患!
但病患並非重大事故傷患!
而是雙園消防隊派出的救護車進行病患轉院而已!
據說是要轉到國泰醫院!
既然僅是轉院,為何要開警示燈及警示聲?
也許這是執勤的規定!
但是否有這樣緊急?需要以這麼快的車速,並闖紅燈行駛?
這點我很難了解!
救護車上也沒有病患的家屬陪同!
救護車駕駛也不覺得他有錯!
並說是我父親車開太快!
但以現場測量來說!
我父親的車是停下來後才遭到撞擊!
且整部車被撞擊後甩了90度!
這樣的撞擊力道,唯有救護車車速夠快才能造成!
如果是我父親的車較快!
那麼救護車可能因攔腰撞擊而造成翻車!
後來筆錄製作完成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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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我們跟保險公司專員聯絡!
一切理賠需等一個月的鑑定報告出來才能判定!
我們自己花錢請拖吊車將車拖去保修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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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粗估的維修費用就高達十三萬多!
後來對方的保險公司專員到保修場觀看車況!
還說我們跟公務車撞,對我們比較不利!
要賠嘗的機率並不高!
聽到這樣的消息!真的很無力!
這麼龎大的維修費用,我們該怎麼負擔???
況且整個狀況並非都是我父親的過失!
為何跟公務車撞上,不論對錯,倒媚的一定是我們這些小老百姓?????
希望有人能夠指點我該怎麼幫助我父親!
或是有類似經驗的事主,能夠教導我們該怎麼應對這樣的狀況?
懇請大家不吾吝幫忙!謝謝大家!
ps:駕駛救護車的司機年紀非常輕!約三十歲左口!肇事後還能跟同事有說有笑的!也完全不認為自己有錯,救人是很重要,但我很懷疑他是出來救人還是出來殺人的?真的很看不下去!請大家幫幫我!謝謝!
已更新項目:
感謝大家的回覆!
救護車救人當然是合情合理!
若有看到救護車,理讓這也是很正常的!
但現在的車隔音本來就作的比較好一點點!
加上救護車開的太快!
所以聲音實在太過微弱!
況且救護車雖有闖紅燈的權利!
但也應該先減速,並確認路口車輛已停下理讓後再加速通過!
而不是在未確認路口淨空就橫衝直撞!
我們的問題出在救護車在闖紅燈時並沒有減速的狀況!
再加上他行駛的是公車專用道!
有路樹摭敝!再加上速度快!
所以根本沒有看到救護車!
看到時也已來不及了!
2 個已更新項目:
我相信如果車上的病患是自己的朋友或家屬!
當然希望救護車能越快越好!
但換個角度思考!
救護車也必須考量護送路上的安全性!
如果人都還沒救到,就因為沒考慮安全性的護送而造成更大的傷害!
那是否就失去救人的意義了?
有時是該站在另一方面思考沒錯!
站在另一方面思考!
如果我是病患家屬,我當然也希望救護車能快!
但不會希望救護車因搶快闖紅燈而造成車禍!
能夠安全且快速的護送,才是救護車真正的用意!
但如果站在我們這邊思考,大家一樣認為只能自認倒媚嗎?
希望大家回問題時是針對我需要的資訊而回答!
那些網路正義之士,請不要落井下石!
因為我們也不希望發生這樣的事情!
3 個已更新項目:
請回文者仔細看完本文!
我們並不是沒有理讓救護車!
而是完全沒看到救護車!
原因在文中都有說明了!
謝謝!
4 個已更新項目:
TO:狙擊手
感謝您給我的建議!
對我真的非常有幫助!
也感謝您看完我打了這麼多字的文章!
了解我真正的問題在那!
真的很感謝您!
不像其它人沒看清楚我的問題!
只會落井下石或說風涼話!
有些事必須當自己遇上了,才知自己能不能理性處理!
話說回來!
我父親的車是計乘車!
基本上保險公司是不太願意承保的!
因為風險太高!
要不就是將保費大幅度提高!
所以我父親的車是沒有額外的保險!
這就是我比較頭痛的地方!
而對方的保險公司識意我們輸的機率較大!
所以我才不知所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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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車
All Comments
By Erin
at 2010-08-19T03:11
at 2010-08-19T03:11
首先對您和您父親表示慰問之意~
仔細閱讀您所發問的問題內容和其他網友們的對話過程之後..
雖然在常理上和車禍處理經驗法則上..
都認為你父親的處境比較理虧.甚至會有刑責...
但在我看來... 倒也未必!!
拋開救護車駕駛和您父親雙方之間誰對誰錯的前提不說~
您所質疑的想必就是救護車"火速"享有行駛道路優先權的必要性與合理性~
和現場處理警員面對一般百姓和"自家人"發生車禍當下的公平性與客觀性!
沒有錯!
您所質疑的二大部分:
當事人在處置上都有明顯的主觀見解與瑕疵.與令人難以心服口服之處!
但是那些都已是既定之事實~把那口怨氣憋在喉嚨裡吐不出~嚥不下也不是辦法!
還是盡快建議您幾個對應之策:讓事情盡快圓滿落幕.也還您父親一個公道!
首先從二個角度跟你分析:
1. 法律上所賦予救護車在執行公務中所享有的優先權部分..
相信眾多網友大大已經向您說得很清楚了.我就不再贅述!
因為在這部份你父親真的理虧!
2. 所急送之病患雖說是救護車進行病患轉院到國泰醫院而已..
為何要開警示燈及警示聲?
萬一對方說當下是緊急運送病危病患轉院呢?
所以在這部份與對方爭辯對錯是沒有必要的!
還有雖說對方的保險公司專員跟你們說車禍對你們比較不利~
要賠償的機率不高是他個人的見解與自由!
他算哪顆蔥? 事情不是他說了算! 請明白~
目前整起車禍可從二個方面同步並行:
一. 展現誠意.積極與對方協調.表明願意善後.完成和解!
因為你父親是職業駕駛 .若不和解會有業務過失 致肇事刑責.刑度還不輕!
二. 龐大的車輛維修費雖說在所難免..但支出費用的人將不完全是你父親
因為他的車還有基本的強制汽車責任險 可以做依靠!
這保險最可愛的地方就是因為他理賠的範圍係採"無過失主義" !
你跟你父親可以自行聯絡自家車所投保強制險的保險公司.請他們提供協助!
有了強制險的理賠.維修費會省去一大半!
三. 若要將誠意做足.建議買個水果或包個紅包去探望當下車禍救護車裡轉院的病患..
上述步驟同步並行.少一點口水.才是完滿聰明之道!
2010-08-18 16:12:29 補充:
抱歉~
我剛沒想到強制險理賠範圍是針對人員傷亡..
想請問你父親的車輛有投保強制險以外的保險且可理賠對方車損的保險種類嗎?
如果有可請保險公司幫忙處理賠償事宜~
2010-08-18 17:45:11 補充:
嗯嗯~能幫助您是我的榮幸..
假設沒有投保額外的保險...
坦白說:與其被刑事判決兼要賠償鉅額費用..
我會選擇盡可能與對方協調.採取弱勢訴求..
畢竟走上法院是最傷和氣且不經濟的作法!
祝福您*~
By Jake
at 2010-08-22T15:16
at 2010-08-22T15:16
在此想問一下您父親的案子現在是如何了??
因今天是正好逛到這裡才看到你提的問題
整個看完後只能說有些回答的人
真的是很不了解問題點在那!!!
就您訴說您父親的狀況來看
不全然上法院也是會穩輸的
因消防人員在出勤時不管是開
消防車、救護車在遇到路口紅燈時都是要減速慢行
待確認左右兩方車輛都已避讓時方可通過的!!
這點是有明確規定的
而且消防、救護車是享有道路優先權而不是什麼
遇紅燈可不理會就可直行的特權。
這兩種是完全不一樣的東西
目前也是有很多人誤解這方面的解釋
我本身當過消防替代役,所以在受訓時連教官
也有在特別的強調這點~~~
2010-10-25 07:02:13 補充:
原來已選擇了賠償
其實這案子也還是可以找一些民間
第三方的車禍原因判定機構
曾經在網路上有看到過
因車禍發生原因及因素有太多
就比如您父親視線被路樹擋到這也算是
一個非可預料的因素之一
其實台灣司法,說的明白點是給懂法律的人玩的
如果今天你們把焦點放在為何救護車遇十字路口
無減速確認通行這點或許結果會有些不同~~~
但不管如何只要人沒事就萬安了~~~
By Kumar
at 2010-08-20T09:42
at 2010-08-20T09:42
此類案件筆者已做過多次回覆
救護車鐵定亦有過失!!
不再次重複回答了!!
詳情請參照下列網址: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
若還有疑問請在來信告知!!
加油了!!
By Yedda
at 2010-08-18T05:42
at 2010-08-18T05:42
1.本案您父親輕傷~對方有人受傷嗎?
2.對方車輛估價?元有無拍受損照?
3.肇事責任可送鑑定...鑑定時準備好有利說法
4.有疑問可在部落格留言
By Faithe
at 2010-08-20T16:53
at 2010-08-20T16:53
拍謝 幫不了你= = 這個我就不懂了
您現在的問題是修車費問題吧?
相信大家都希望不要有這種事情發生
2010-08-18 17:15:10 補充:
感謝樓下補充
By Ina
at 2010-08-21T19:34
at 2010-08-21T19:34
「但不會希望救護車因搶快闖紅燈而造成車禍!
能夠安全且快速的護送,才是救護車真正的用意!」
那要救護車幹麻呀!那就照紅綠走就好啦!那車上的人不是死的更快
在車道上的人與車本就要注意,不然怎麼會有這麼多救護車被撞都是不讓救護車
By Mason
at 2010-08-19T05:33
at 2010-08-19T05:33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74 條
慢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
一、不服從執行交通勤務警察之指揮或不依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
二、在同一慢車道上,不按遵行之方向行駛。
三、不依規定,擅自穿越快車道。
四、不依規定停放車輛。
五、在人行道或快車道行駛。
六、聞消防車、警備車、救護車或工程救險車警號不立即避讓
可能保險公司會拿出這條吧,頂多就要個醫藥費輔助吧,國賠跟保費是不可能拿得到的.......
2010-08-19 12:36:55 補充:
我自己出過車禍,有了解車禍理賠的相關事宜,它是由責任較重者負擔,大概都是70%:30%去算,因為救護車可以主張緊急避難,很麻煩,去跟救護車可能還會多一些不必
要的麻煩。119也是天天看著別人生生死死的,他們肯醫療輔助你,就該謝謝他們了,不要再去計較比較好。
2010-08-19 18:36:33 補充:
你可以問一下消防隊,勞保跟其他一些可補助的津貼
By Gilbert
at 2010-08-22T00:10
at 2010-08-22T00:10
參閱您的全文之後,個人有以下看法,提供請您參考:
1.救護車當時若是已確定有開警示燈,鳴警笛,並且車上的人員確定著規定制服執勤,那依法執行公務的因素,應該在法理上,無質疑之處!
2.令尊雖然是綠燈行駛,但是依據現行的交通法規原則,在道路上的車輛行人,因故肇事,是採相對路權的責任判定!也就是說,雖然是綠燈行駛,但是也要隨時注意路況!
3.現行的交通法規,規定,眼盲,耳聾者,一律不准報考駕駛執照!為什麼?就是防止駕駛時,聽不到,看不到的肇事因子發生!
若今天,救護車上不幸坐的是您的親朋好友,是另一輛車發生這樣的意外!請問,您站在病患的家屬立場,執行救護的消防員立場,或許,您應該也不會發這文了!
請禮讓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等救災救護車輛,執行公務!
By Barb Cronin
at 2010-08-20T02:07
at 2010-08-20T02:07
2.或許你會懷疑救護車上的病患的病情傷勢的嚴重與否,
那麼請問要怎麼以法律或法規規定救護車運送什麼樣程度的病情傷勢的人時,可以超車闖紅燈?甚至逆向行駛?...之類的,什麼樣的不行?
By Ula
at 2010-08-21T05:30
at 2010-08-21T05:30
1、對方沒有人受傷!包括司機、隨車人員、病患,都沒有受傷!輕微外傷也沒有!唯有我父親有輕傷!
2、對方車輛估價並沒有告知我們!僅知目前該救護車仍維持現況!待鑑定結果後才修復!
3、您講的鑑定,是付費的那種嗎?
4、非常感謝您!
2010-10-20 20:41:54 補充:
您好,由於我父親在筆錄上註明當下有聽到警笛聲!
最後的判決只寫幾個字!
就是『聽聞救護車警笛聲未禮讓』!
判定我方全輸!
完全沒有考慮救護車在通過紅燈時未減速並未注意路況!
上訴也許還有扳回的機率!
但要花時間及金錢!
最後父親只能選擇賠錢了事!
回問題的人確實有很多是落井下石!
也有很多所謂的正義之士!
習慣就好了!
很感謝您的關心!
我只能說,台灣的司法,已經很難讓人認同與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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