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上後續跟回應質疑部分,我想這應該還是可以回文
首先針對擦撞部分,我不知道該駕駛是蓄意碰撞抑或是原只想要逼車卻不小心撞到
所以我還是先到柑園所完成了車禍的事後報案
http://imgur.com/8ckT3gL.jpg
至於對方是否為蓄意的撞擊,就等派出所受理的同事事後再做調查了
再來恐嚇、強制罪部分,因為我在報案時派出所受理的同事已經爆炸了
他在處理我的報案同時又派進來2件車禍,甚至已經沒有人力再繼續處理我的報案
所以等我上班之後我會請我們派出所的同事幫我受理這件案件,也會親自請他到所說明
以上,報案部分大概是這樣
再來,很多人質疑我為何「不靠邊騎」、「挑釁計程車」、質疑我的駕駛行為正常與否
質疑我為何要說「看他會不會過來啊」,甚至說我不在乎我女友的感受等等的話
我必須要說,從我考到駕照之後到現在為止,包含我上班騎巡邏車在外面巡邏
我的駕駛方式一向都是這樣,我永遠都是騎在機車能騎的最內側車道
永遠騎在車道中間不靠車道右側行駛,轉彎、變換車道時一律打方向燈
停等紅燈時除非確定我要直行且有空間讓我往前,否則我一律跟著車流排隊
我保持上述的駕駛行為至少6年,我沒有被其他車輛逼過車
唯一出的一次車禍是開著我媽的S3,在山路上對方倒退下來撞我,事後我沒有肇責
另外我與我女朋友的感受並不是你們需要幫我腦補的,我跟我女友才是整件案件的當事人
我們的感受只有我們雙方最清楚,我也在這邊說我女朋友非常支持我的駕駛行為
我並沒有挑釁計程車,在路口的對談中我只說明我要左轉且沒有違規
再者,我很明確的知道這台計程車跟我有所謂的「爭執」
我在左轉之後持續地從後照鏡確認這台計程車後續會不會採取更激烈的動作
「看他會不會過來啊」是在當我發現他也左轉的時候,跟我女朋友說請他一併注意的
當我再次看後照鏡的時候,他已經在我右後方,而且他的車速比我快上很多
試問這種狀況之下,我該如何往外變換到外側車道?
還是板上的各位深信在我與他發生爭執之後
只要我一路待在外側車道,他就不會以同樣的方式惡意逼車撞我?
我從當下的狀況以及他的行為來看,貌似我無論騎在哪裡,他都會撞過來呢?
請各位搞清楚,「防衛駕駛」並不適合用在這種情況
※ 引述《et22639643 (使用年限)》之銘言:
: 先上影片連結:https://youtu.be/EIUWIpOXt5U
: 人聲很小,而且有雜音
: 事情經過是這樣的:
: 我在路上騎著我的新勁戰,因為準備左轉內側又沒有禁行機車,所以我
: 從上個路口開始就保持在內側車道
: 這台小黃先是從後面逼我車把我擠出內側車道,在停等紅燈時下車找我
: 「理論」,說了你機車就是要騎慢車道、你信不信我撞你、渾蛋等等,
: 我也沒跟他吵,只是跟他說沒禁行機車所以沒違規,綠燈後就左轉走了
: 結果這台小黃在左轉後,從我後方外側車道追上來硬切進我的車道後,
: 擦撞我的機車並加速逃逸
: 想不到我也有這天啊XDDD
: 啊不就還好沒撞到我倒車,我後面可是還載了人
: 我也不想對這種計程車司機客氣了,即使沒有明顯車損,但我還是決定
: 明天拿著行車記錄器畫面到派出所提告恐嚇、公然侮辱並檢舉惡意逼
: 車致肇事而逃逸
: 也請大家提醒有開車的各位車主,就算是機車也有路權,縱然機車有違
: 規也不能以逼車、驟然變換車道等方式迫使他車讓道
: 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43條1項3款於道路驟然減速、變換車道等行
: 為迫使他車讓道可處新臺幣6000以上24000以下罰鍰
: 43條2項規定如果有第一項行為因而肇事者吊銷駕駛執照
: 43條4項規定有第一項3款之行為者並吊扣汽車牌照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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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針對擦撞部分,我不知道該駕駛是蓄意碰撞抑或是原只想要逼車卻不小心撞到
所以我還是先到柑園所完成了車禍的事後報案
http://imgur.com/8ckT3gL.jpg
至於對方是否為蓄意的撞擊,就等派出所受理的同事事後再做調查了
再來恐嚇、強制罪部分,因為我在報案時派出所受理的同事已經爆炸了
他在處理我的報案同時又派進來2件車禍,甚至已經沒有人力再繼續處理我的報案
所以等我上班之後我會請我們派出所的同事幫我受理這件案件,也會親自請他到所說明
以上,報案部分大概是這樣
再來,很多人質疑我為何「不靠邊騎」、「挑釁計程車」、質疑我的駕駛行為正常與否
質疑我為何要說「看他會不會過來啊」,甚至說我不在乎我女友的感受等等的話
我必須要說,從我考到駕照之後到現在為止,包含我上班騎巡邏車在外面巡邏
我的駕駛方式一向都是這樣,我永遠都是騎在機車能騎的最內側車道
永遠騎在車道中間不靠車道右側行駛,轉彎、變換車道時一律打方向燈
停等紅燈時除非確定我要直行且有空間讓我往前,否則我一律跟著車流排隊
我保持上述的駕駛行為至少6年,我沒有被其他車輛逼過車
唯一出的一次車禍是開著我媽的S3,在山路上對方倒退下來撞我,事後我沒有肇責
另外我與我女朋友的感受並不是你們需要幫我腦補的,我跟我女友才是整件案件的當事人
我們的感受只有我們雙方最清楚,我也在這邊說我女朋友非常支持我的駕駛行為
我並沒有挑釁計程車,在路口的對談中我只說明我要左轉且沒有違規
再者,我很明確的知道這台計程車跟我有所謂的「爭執」
我在左轉之後持續地從後照鏡確認這台計程車後續會不會採取更激烈的動作
「看他會不會過來啊」是在當我發現他也左轉的時候,跟我女朋友說請他一併注意的
當我再次看後照鏡的時候,他已經在我右後方,而且他的車速比我快上很多
試問這種狀況之下,我該如何往外變換到外側車道?
還是板上的各位深信在我與他發生爭執之後
只要我一路待在外側車道,他就不會以同樣的方式惡意逼車撞我?
我從當下的狀況以及他的行為來看,貌似我無論騎在哪裡,他都會撞過來呢?
請各位搞清楚,「防衛駕駛」並不適合用在這種情況
※ 引述《et22639643 (使用年限)》之銘言:
: 先上影片連結:https://youtu.be/EIUWIpOXt5U
: 事情經過是這樣的:
: 我在路上騎著我的新勁戰,因為準備左轉內側又沒有禁行機車,所以我
: 從上個路口開始就保持在內側車道
: 這台小黃先是從後面逼我車把我擠出內側車道,在停等紅燈時下車找我
: 「理論」,說了你機車就是要騎慢車道、你信不信我撞你、渾蛋等等,
: 我也沒跟他吵,只是跟他說沒禁行機車所以沒違規,綠燈後就左轉走了
: 結果這台小黃在左轉後,從我後方外側車道追上來硬切進我的車道後,
: 擦撞我的機車並加速逃逸
: 想不到我也有這天啊XDDD
: 啊不就還好沒撞到我倒車,我後面可是還載了人
: 我也不想對這種計程車司機客氣了,即使沒有明顯車損,但我還是決定
: 明天拿著行車記錄器畫面到派出所提告恐嚇、公然侮辱並檢舉惡意逼
: 車致肇事而逃逸
: 也請大家提醒有開車的各位車主,就算是機車也有路權,縱然機車有違
: 規也不能以逼車、驟然變換車道等方式迫使他車讓道
: 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43條1項3款於道路驟然減速、變換車道等行
: 為迫使他車讓道可處新臺幣6000以上24000以下罰鍰
: 43條2項規定如果有第一項行為因而肇事者吊銷駕駛執照
: 43條4項規定有第一項3款之行為者並吊扣汽車牌照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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