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撞,如何獲得賠償? - 汽車
By Zenobia
at 2011-02-20T00:00
at 2011-02-20T00:00
Table of Contents
敝人於過年期間2/6騎乘機車後座載友人被一女士開車,(路邊起步)給撞上了
肇事責任歸屬於對方(汽車起步應注意事項,應優先禮讓行進中之車輛與行人),事故鑑定結果未下來,但對方保險公司已坦承責任歸屬於其保戶
1.大過年被撞(整年運勢精神.道義賠償)
2.對方為未帶駕.行照開車
3.提告過失傷害,或蓄意傷害(事故現場馬路上除了我一台機車外前後範圍20公尺皆無車,且汽車內是一對母子,由母親開車,懷疑汽車駛出時駕駛轉頭跟其小孩在對話.聊天,以致於肇事)
4.對方已由保險公司為代表賠償,賠償進度為~機車損傷已經拍照且車損報價單已經拿回
以上4項,我與友人能獲得大約多少賠償金?
PS:機車後座友人未滿18歲,但於下月3/8滿18歲,後座友人又不想讓其家人知悉,要如何做?
謝謝
已更新項目:
本人以及後座友人皆受傷
已開立驗傷單,診斷書
肇事責任歸屬於對方(汽車起步應注意事項,應優先禮讓行進中之車輛與行人),事故鑑定結果未下來,但對方保險公司已坦承責任歸屬於其保戶
1.大過年被撞(整年運勢精神.道義賠償)
2.對方為未帶駕.行照開車
3.提告過失傷害,或蓄意傷害(事故現場馬路上除了我一台機車外前後範圍20公尺皆無車,且汽車內是一對母子,由母親開車,懷疑汽車駛出時駕駛轉頭跟其小孩在對話.聊天,以致於肇事)
4.對方已由保險公司為代表賠償,賠償進度為~機車損傷已經拍照且車損報價單已經拿回
以上4項,我與友人能獲得大約多少賠償金?
PS:機車後座友人未滿18歲,但於下月3/8滿18歲,後座友人又不想讓其家人知悉,要如何做?
謝謝
已更新項目:
本人以及後座友人皆受傷
已開立驗傷單,診斷書
All Comments
By Andrew
at 2011-02-21T21:22
at 2011-02-21T21:22
肇事責任歸屬於對方(汽車起步應注意事項,應優先禮讓行進中之車輛與行人),事故鑑定結果未下來,但對方保險公司已坦承責任歸屬於其保戶
沒錯!
本案肇責很清楚 ,且也已被對方的保險公司承認無誤 ,肇事責任已無爭議點 。
1.大過年被撞(整年運勢精神.道義賠償)
有受傷的事實"
是可以 主張精神撫慰金沒錯!
但是就法律成面而言,並沒有 (整年運勢精神.道義賠償 )這二項。
每一個個案肇責不同,被害人其身分ˋ地位ˋ背景不同~等,都會有所差異,第一個重點,當然是肇事責任,假設經交通隊的初步分系結果,或鑑定結果ˋ甚至最終的覆議結果,都顯示對方並無肇事責任的話,那不論是刑ˋ民事,就都不需負擔 任何責任,民事部份除強制險之外,分文都不必給付[除非當事人自願支付 ],並沒有坊間所說的[道義責任]之說。
2.對方為未帶駕.行照開車
縱使對方是無照駕駛ˋ未帶駕.行照 ,這些都僅只於行政罰 而已,與肇事責任和理賠都無關 。
3.提告過失傷害,或蓄意傷害(事故現場馬路上除了我一台機車外前後範圍20公尺皆無車,且汽車內是一對母子,由母親開車,懷疑汽車駛出時駕駛轉頭跟其小孩在對話.聊天,以致於肇事)
有造成人員受傷之交通意外事故"
不管肇事者當時是否 在聊天或打手機"
就是僅屬刑法第284條的過失傷害 而已!
決不會構成 蓄意犯罪要件。
4.對方已由保險公司為代表賠償,
賠償進度為~機車損傷已經拍照且車損報價單已經拿回
以上4項,我與友人能獲得大約多少賠償金?
[理賠]顧名思義,[合理的賠償],只要是有憑有據的求償,都可認定為合理求償,法院是依憑據裁定判決。 開價多少是被害人或家屬的權利,是否合理裁判權在法院,求償必須要有憑ˋ有據,不是用預估的ˋ也不是用想像的ˋ更不是用嘴巴隨便說一個數目就該給,法院也不可能照准。理賠項目與標準:見以下列表: [依肇事比率分攤] 侵權損害民事賠償,追溯期限為二年。
過失傷害之理賠標準:
一 : 醫療費用。
民法第191-2條:
以醫療收據為憑。
看護費用:強制險每天補助1200元,[以診斷書內有註明須看護天數為憑],最高理賠天數為30天。
二 :減少勞動力損失。
民法第193條:
[但必須以診斷書內容有註明須休養日數與薪資證明或扣繳憑單為憑]。
三 :非財產上之損害 [俗稱精神撫慰金]。民法第195條:
依身分ˋ地位ˋ背景不同,而有所差異,無一定準則可依循。
PS:機車後座友人未滿18歲,但於下月3/8滿18歲,後座友人又不想讓其家人知悉,要如何做?
未滿18歲 之受傷被害人"
對方和對方的保險公司,鐵定會 在簽立和解書時,務必會 要求你那未滿18歲的友人父和母[法定監護人 ]都在和解書上簽名,以防被害人的父或母,再度 就本案提出告訴。
這是保護債務人[對方 ]的保全權益程序,尤其有保險公司 之案件,承辦的出險理賠員,應該會特別注意 到這個關鍵點 。
By Tracy
at 2011-02-21T21:50
at 2011-02-21T21:50
看了很多諮詢網站最後還是懵懵懂懂
後來在親友的介紹下認識
TW119台灣交通事故諮詢有限公司的律師
聽我口述事件的經過跟目前處理的情況
幫我擬定了和解書的內容,並協助我幫理保險的理賠金
而且保險金很快就拿到了
真的很方便不用自己在那搞半天還漏東漏西的
而且還依據我的問題幫我追加許多應有的賠償
例如精神賠償等等…
原來有專業人士的協助處理車禍是這麼簡單的一件事
和解賠償都能順利達成目標跟期待
http://migre.me/qCszp?k
By Kama
at 2011-02-20T20:53
at 2011-02-20T20:53
By Gilbert
at 2011-02-20T02:21
at 2011-02-20T02:21
肇事責任歸屬於對方(汽車起步應注意事項,應優先禮讓行進中之車輛與行人),事故鑑定結果未下來,但對方保險公司已坦承責任歸屬於其保戶
個人也認為對方起駛車輛未確實禮讓行駛中車輛為肇事主因 1.大過年被撞(整年運勢精神.道義賠償)
項目認定以及金額容易有爭議
因為他很難有一個標準 [ 行情價 ]
2.對方為未帶駕.行照開車
員警會按照規定開立罰單給當事人
3.提告過失傷害,或蓄意傷害
對方如果擺爛不願意面對
事故後半年內斟酌提出 過失傷害
(事故現場馬路上除了我一台機車外前後範圍20公尺皆無車,且汽車內是一對母子,由母親開車,懷疑汽車駛出時駕駛轉頭跟其小孩在對話.聊天,以致於肇事)
有影片有助於釐清
沒影片純屬猜測,各說各話
我自己的開車習慣,路邊起駛我會回頭看後面確認是否有來車
看鏡子有時候容易有死角
[ 請問我這樣的動作,是否也會讓別人認為我在跟後座的人聊天 ? ]
不妨問問身邊有再開車的,多問幾個,看看他門的路邊起駛習慣
都只看鏡子而已 ? 還是先看鏡子,然後再轉頭看後面跟旁邊 ?
為什麼很多人都不單單只看鏡子,反而還要轉頭看清楚重新確認再確認 ?
建議你問大約 10 個人到 15 個人,得到為何轉投看的答案你可能會很傻眼
4.對方已由保險公司為代表賠償,賠償進度為~機車損傷已經拍照且車損報價單已經拿回
車損維修如果有零件換新
對方有權利主張折舊
對方沒有主張折舊權,那精神賠償項目與金額,你門自行斟酌
http://tw.myblog.yahoo.com/jw!h5wa4_2fGRsXsrxLsKO2...
以上4項,我與友人能獲得大約多少賠償金?
[ 實際損失 ]
有項目以及金額認定問題
有些有行情價,有些沒有,要用 [ 橋 ] 的
PS:機車後座友人未滿18歲,但於下月3/8滿18歲,後座友人又不想讓其家人知悉,要如何做?
未滿 18 應該還有學生身分
在尚未和解的前提下
體傷醫療可以申請對方的強制險
傷患自己的學保、公司團保、勞保、商業保險
在可以申請多份的前提之下
謝謝
2011-02-20 21:31:33 補充
本人以及後座友人皆受傷
已開立驗傷單,診斷書
先申請上面所說的那幾項
其他須等和解確認項目以及金額之後才會撥款
=
車禍事故之後可以請求賠償的項目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5... 簽名檔之常見的車險 ( 強制險、第三人、車體險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3... 其他車險相關 ( 這篇底下有收集了一些影片,有空不妨看看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2...
By Sarah
at 2011-02-22T03:31
at 2011-02-22T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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