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是一天我開車停紅燈.變綠燈後我變換車道到快車道沒有很快.可是到了下個紅綠燈口.突然我右側機車打了方向燈要直接左轉.當然我馬上煞車方向盤左打停下.本來我要下車查看可是我看到他直接騎走了.後來我去追他追不到我就去警局報案.隔天警員有找到他有去警局做筆錄他也說確實有撞到我可是他藉口說要閃路上的洞.之後保險公司跟他請理賠我的車.他可能覺得太貴他到警局請警員打給我問我現在是怎麼.要不要私下賠我可能不要賠那麼多.可是我跟他說沒辦法我就是委託保險處理.後來他說要告我過失傷害.我覺得很莫名奇妙.他撞我他跑走然後在告我.想請問這樣告的成嗎?還有如果告不成我可不可以告他污告和名譽損害....麻煩大大解答
被撞還要被告過失傷害求大大解答車禍責任 - 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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