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罰肇事逃逸.. - 汽車

Table of Contents

我想請問我父親在前些日子在路上和人家發生擦撞那路段是要兩段式左轉但對方並沒有兩段式左轉我父親直行往前卻發生擦撞對方只是輕微擦撞紅紅而已要求我父親賠償一天無法工作的損失要求賠償一萬塊但我父親覺得不合理加上他們一直無理取鬧我父親又趕時間就先離開後來他們去報警拿驗傷單控訴�

All Comments

Puput avatarPuput2009-05-23
您好您父親的行為應該是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個月至三個月。前項之汽車尚能行駛,而不儘速將汽車位置標繪移置路��
Iris avatarIris2009-05-25
符不符合肇事逃逸因該由檢察官斷定吧??為何員警直接先開單呢??我想你爸爸應該已經被函送肇事逃逸罪了,到時候去到檢察官那裏,在跟檢察官說當天你爸爸有跟對方在現場講話,是對方說要一萬等等之類的。因為這些已經不構成肇事逃逸了。祝:好運。...Showmore
Enid avatarEnid2009-05-25
肇事逃逸有分刑事罰與行政罰刑事罰是有關於刑法方面,肇事逃逸是公共危險罪是非告訴乃論,所以要移送地檢署行政罰這部份是道路交通處罰條例方面的規定的,如果不服罰單裁罰,就先去監理站陳述自己的意見,監理站不接受撤銷罰單,再到法院聲明異議。...Showmore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09-05-22
為什麼還要開一張肇事逃逸罰六千並吊銷駕照?答:依據現行相關道路交通處罰條例法規,雙方發生車禍時,若有一方致人受傷或死亡者,應即採取救護措施及依規定處置,並通知警察機關處理,不得任意移動肇事汽車及現場痕跡證據(62條),這一點很明確規範在法律中。「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