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追撞但酒測值未超標 - 汽車

Table of Contents

各位大大:本人於前天行駛高速公路因前方塞車走走停停被後方來車追撞經國道交通隊備案但本人酒測值為0.14未超標這樣會影響肇事責任歸屬問題嗎?對方可不必賠償嗎?我可以行使代物求償權對他提出告訴嗎?謝謝!

All Comments

Jacky avatarJacky2012-08-09
大大您好:
所謂酒駕定義,
「飲用酒類或其他類似物後駕駛汽車,
其吐氣或血液中所含酒精濃度超過道路交通管理法規規定之標準。」
你酒測值沒有超過任何道路交通管理法規之標準,
客觀而言並不算酒駕,
原則上對方保險公司可以理賠你的車損,
不過開車前真的不要喝酒,
沒有違規但很可能已經影響駕駛的專注力與反應力,
還開上高速公路簡直是拿他人的生命開玩笑,
是非常不可取的也非常危險的行為,
這一次是運氣好,不然很容易出事,
高速公路的意外是連環式的很要命。
以下是關於汽車責任險<賠對方>的資料:
◎保險公司對於汽車責任險有分為任意險及強制險2種
◎在任意險中,酒駕通常為除外條款,除非保險契約明定酒駕仍須理賠(保費會比較高),否則酒駕是不予賠償的。
◎而所謂酒駕定義,「飲用酒類或其他類似物後駕駛汽車,其吐氣或血液中所含酒精濃度超過道路交通管理法規規定之標準」,所以飲用酒類後超標準,原則上是不能開車上路,縱使半路車子故障,致被害人死亡,亦違反酒駕規定,保險公司可以拒絕理賠。
◎但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29條
被保險人有下列情事之一,致被保險汽車發生汽車交通事故者,保險人仍應依本法規定負保險給��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2-08-06
監理站那條沒有
但有公共危險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