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請問{車禍處理}一問? - 汽車Barb Cronin · 2009-10-14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星期天被一台車跨越雙白線超車時撞壞我的後視鏡之後加速逃逸我一面追一邊打110報警時他已連闖了五個紅燈員警叫我靠邊停不要追了後來員警來之後卻問我說為什麼沒追呢?我以為是你要來幫我攔下他勒後來去做筆錄時有車牌但卻說不住這裡??也就是說找不到人?那請教一下我應該接下來該怎麼跟他求償呢?...Showmore汽車All CommentsDamian2009-10-16因本件車禍事故僅撞壞你車子的後視鏡,故對方未犯刑法第185-4條公共危險罪『肇事逃逸致人受傷』。對方所為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後段『』處。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個月至三個月』。警方既已受理本件「亦屬肇事逃逸」車禍事故,而你也機警能記下完整車號提供警方追查,接下來請耐心等待警方後續處理程序,警方也會將處理階段告知。並非該車在該處活動,車籍所在地就會在當地。例如有些人戶籍在台北、也在北部買車,但長期在高雄上班,所以車子在高雄活動,但車籍地是在台北,所以請耐心給警方一點時間。警方接下來的動作將是:1、查詢車籍,若有電話,會以電話通知車主連人帶車到案說明「約2個小時」。2、若無電話,將以你所記之車號查詢車籍,行文至分局五組(交通組、各地區組別不同)分局將依車主姓名、住址寄發乙份通知書,請車主連人帶車到案說明「通知車主到案期限通常2-4個星期」。3、經通知汽車所有人到場說明,無故不到場或不提供駕駛者資料,吊扣該車牌照一至三個月「1個月後」。此類案件,警方暫時只能依通知程序處理,若一個月後未果(建議您先以電話詢問處理員警進度)。你可依民事訴訟『法院民事庭』的方法向對方請求損壞賠償,而法院會向處理員警調閱車禍相關的資料『現場圖、己方筆錄、相片、通知書、車主資料等』.其實此類案件,警方會幫您儘快偵破的,因為未破案時,警方有破獲率之壓力;破獲後,警方有獎金及嘉獎。有車號還不儘速破獲,那沒有車號的該怎麼辦??2009-10-1421:33:44補充:哈哈,第一次使用有顏色及字型大小的字,不太習慣,字,小了點,請勿見怪,仍是菜鳥,學習中。^__^2009-10-1910:09:02補充:@!@偶ㄉ回答不夠??你已經有對方電話,所以是警方通知對方到案囉,接電話之對方,也許真非本人,是他爸爸或兄弟,你可詢問處理員警:是否找到對方,對方車輛是否有撞痕??對方是否坦承??若有,請再看我回答之倒數第二段內容。在此之前可先再前往本事故處理單位,向警方申請轉介調解至調解委員會,(向警方申請,速度較快、且警方有雙方當事人年籍資料,可供調解委員會寄發通知書,您只要簽名蓋手印即可),2009-10-1910:09:08補充:兩個星期內將在(鄉、鎮、市、區)公所調解委員會內雙方碰面商談和解事宜。(通知調解時需帶個人證件、印章及一顆想真誠處理的心。現場圖方面警方會附上,但仍請自備一份前往),委員會中各委員雖素養不一,但一看現場圖及你敘述過程還有合理要求,委員自會幫你們協調。...ShowmoreRelated Posts想買折疊車?請專業人士給予建議請問台南汽車材料行批發商車輛出口如何辦理我想買中古車TOYOTApremio1600CC..汽車前後輪胎規格不同可以做一萬公里前後輪胎對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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