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禮拜某一天晚上.我在回家的路上.看到後方有一輛車車燈還蠻特別ㄉ.我就有稍微注意他一下.後來我就沒在理他.過不到30秒我看車室室內後視鏡看到那輛車還是跟在我後面.我車開快他也跟著快.我開慢他也跟著慢.我就覺得是被跟蹤了.後來我沒有把車開到我家我就停了下來.然後他也停了下來.我就覺得更怪.在我把車停下來過了差不多快40秒我就回頭過去想去看個究竟.然而他就把我的車給檔下來了.我有PO.YOUTUBE.標題是(ESP的重要性)時間是在2013.7.25.23.14請問各位大大.這樣子得情形我有理由可以告他.妨礙自由外加公共危險嗎?
請問各位大大.我被人開車跟蹤外加被擋車.請問我可以告他嗎? - 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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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只有那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