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車禍事故,是否傷者為大? - 電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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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媽媽有一次騎電動車出門,突然有一逆向騎機車的老太太衝出來,我媽沒事,因為沒有撞到,但老太太自己嚇得跌倒,我媽於是送她到醫院...還幫她繳醫藥費問題來了,老太太的肋骨斷了一根,還不至於住院,他家人要求我媽要負責老太太的往後所有醫藥費,拜託,六七十歳的老人毛病那麼多,全要賴到我媽頭上來?然後就常打電話罵很難聽的,最後還告上法院,我媽嚇得找人和解,對方獅子大開口,要幾十萬,最後談到以兩萬元成交最後法官以車子刮痕裁定對方逆向,要求原告撤消告訴,但是錢他們拿走了,就不可能要回來了難道說傷者為大,即使不守交通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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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ael avatarMichael2007-01-18
基本上正式你說的傷者為大,但是傷者也要分對與錯,假設像你媽媽這件事來說,幾本上你媽媽因該先帶他去醫院然後聯絡對方家屬,畢竟禮貌上他也算長輩阿,重點來啦.如果是你媽媽錯在先得話,那當然要全額幫傷者付醫藥費.如過是對方錯在先的話,這時候傷者為大得就是你了,換你可以跟她們索賠了.不過前提還是當發生車禍時最好是請警察先來處理,讓警察先查明是誰得錯,再決定誰要負起這場車禍得過失....
Hedda avatarHedda2007-01-21
實際上就是傷者為大。不管對方違規情節為何,如果他有傷,你沒傷,他就可以告你刑事罪過失傷害,你卻拿他沒轍,光這點就贏了。傷者告你刑事不用成本,了不起最後判你全無過失責任,他頂多一毛錢都拿不到,什麼都不會輸。反之,沒受傷的人,只要被法官判定1%過失,就會背上刑事罪前科,還得被拘役或易科罰金。通常拘役判輕一點,也要二、三十天,易科罰金就是二、三萬給國家。法官判決是自由心證,不是說法官亂判,而是依法官依常理或自身經驗判斷。有多少法官有車禍的經驗?法官不在現場,如何做出公平的自由心證呢?所以最後會不會被判刑,就是賭運氣。你不敢賭(背上刑事前科),就只能先認輸和解。幹,這就是台灣法律。...
Daniel avatarDaniel2007-01-21
恩,在這個時候,就應該要請交通警察來處理了,基本上傷者不一定是最大,要看看當時的情況.逆向行駛本來就違規了,對方也沒理由要求賠償,在我看來這有些詐欺的嫌疑,可以試著找律師諮詢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