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騎乘電動車必須領有大牌嗎若無大牌可否上路呢 - 電動車
By Sierra Rose
at 2009-10-08T00:00
各位大大您好:小弟最近買了一台東森購物的莫拉克電動車他並沒有說明需要領取牌照才可以上路,而且也標榜無須領有牌照及須戴安全帽才可以行駛,但是小第今天被一名態度惡劣的警察伯伯攔下,開口就說要開我罰單,還說要扣留我的電動車,嚇的我當場傻眼,他說騎乘電動車不能騎在市區,我騎去菜市場買午餐他說不行,還說要以道路交通法規第82條取締我,罰款是1200元,講了很久後來沒開,請問各位大大我該退車嗎?還是我該躲躲藏藏的騎呢?自行車可以上路電動自行車不能夠上路嗎?小弟我配合環保也錯了嗎?請懂法規的大大們幫我解答我的疑問好嗎?...Showmore
其實"即使"合法執法人員如果要以下面的相關規定認定也不是不行....而且警察即使開單了你要是有異議他一定也是要你自己申訴...."即使"合法盧一圈下來不累嗎??那萬一真的不合法呢??補充ㄧ道安規則小型輕型機車相關法規補充二道安規則&處罰條例82條基本上都跟你這無關補充三道安規則第83-2條比較有可能是這條===================補充一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3條汽車依其使用性質,分為下列各類:六、機器腳踏車:(二)輕型機器腳踏車:1.普通輕型機器腳踏車:(1)汽缸總排氣量在五十立方公分以下之二輪機器腳踏車。(2)電動機器腳踏車之馬達及控制器最大輸出馬力在五馬力(HP)以下、一.三四馬力(電動機功率一千瓦)以上或最大輸出馬力小於一.三四馬力(電動機功率小於一千瓦),且最大行駛速率逾每小時四十五公里之二輪機器腳踏車。2.小型輕型機器腳踏車:電動機器腳踏車之馬達及控制器最大輸出馬力小於一.三四馬力(電動機功率小於一千瓦),且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四十五公里以下之二輪機器腳踏車。第39-2條機器腳踏車申請牌照檢驗項目及標準如下:十、小型輕型機器腳踏車車輛空重(含電池)應在七十公斤以下。第53條汽車駕駛執照分為下列各類:十一、小型輕型機器腳踏車駕駛執照。====================補充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2條曳引車牽引拖架時,應依左列規定:無關刪除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責令行為人即時停止並消除障礙外,處行為人或其雇主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無關刪除=================================補充三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3條非屬汽車範圍之動力機械,係指下列各款之一之機械:一、不經曳引而能以原動機行駛之工程重機械。二、屬裝配起重機械專供起重用途且無載貨容量之起重機車或其他自力推動機械。三、其他特定用途設計製造,不經曳引而能以原動機行駛之機械。動力機械應依下列規定申請核發臨時通行證後,方得憑證行駛道路:一、以裝有輪胎且方向盤在左側者為限。二、應比照第八十條之規定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核發臨時通行證。三、顯有損壞道路、橋樑之虞者,不得核發臨時通行證。動力機械行駛於道路時,其駕駛人必須領有小型車以上之駕駛執照。但自中華民國九十六年一月一日起,總重量逾三.五公噸之動力機械,其駕駛人應領有大貨車以上之駕駛執照。進口第一項第二款裝有輪式輪胎之動力機械,其方向盤應在左側。第83-1條動力機械行駛於道路時,除應依臨時通行證所核定之路線、時間及速限行駛外,並遵守下列規定:一、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警告、禁制規定,並服從執行交通勤務之警察或依法令執行指揮交通及交通稽查任務人員之指揮以下簡稱交通指揮人員)。二、駕駛人應攜帶臨時通行證。三、在同向二車道以上之道路,應行駛於最外側車道。四、應於前後端懸掛危險標識;日間用三角紅旗,夜間用紅燈或紅色反光標識,紅旗每邊之長度,不得少於三十公分。五、應遵守本章汽車行駛管理各項規定。第83-2條非屬汽車及動力機械範圍之動力載具、動力運動休閒器材或其他相類之動力器具,不得於道路上行駛或使用。===============================2009-10-1411:44:30補充: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2-1條非屬汽車及動力機械範圍之動力載具、動力運動休閒器材或其他相類之動力器具,於道路上行駛或使用者,處行為人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行駛或使用。...Showmore
1.莫拉克是他的品牌請看他的型號是否為認證合格車款也就是是否有合格標章(銀底有閃電狀標章)如果有它便是認證合格的款式它是可以上路的也無強制戴安全帽2.以上網友都回答的相當精闢但可以提供你ㄧ個自保的方法請到各縣市政府辦公大樓索取電動(輔助)自行車到路安全守則它是交通部印製的當警察盤查時你只需將他拿出來請警察詳閱即可上面標示非常清楚!!...Showmore
若你的電動車有貼合格標章就可以上路阿,他不能開你罰單的,不能上路的是輪椅車和代步車,這二款之前電視新聞有報道過是不能上路的,但有很多阿公阿嬤還是把他放在路上騎去買菜買便當的。第六十九條之一 電動輔助自行車及電動自行車應經檢測及型式審驗合格,並粘貼審驗合格標章後,始得行駛道路。前項電動輔助自行車及電動自行車之檢測基準、檢測方式、型式審驗、品質一致性、申請資格、審驗合格證明書有效期限、查核及監督管理等事項之辦法,由交通部定之。交通部並得委託車輛專業技術研究機構辦理之。...Showmore
電動腳踏車應該可以上路!2009-10-1304:14:47補充:掛牌的才需要戴安全帽
如果您的車可申請3000元補助就表示您的車是可合法上路其交通規則等同一般自行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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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唷!!關於電動車(代步車)上路不會被罰...那車子有車牌ㄇ?一台大約多少錢?如果闖紅燈,逆向,違規轉彎...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