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專家救救我~出車禍了== - 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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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Gary
at 2009-12-27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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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過程~
今天98.12.16中午約近1點,我在台北公園路健保大樓前外車道,等待紅燈,右轉接青島東路的號誌燈,我約排在第4台車,我正常行駛車道內等待號誌(車排擋在D腳未曾鬆開煞車) ,右前方有一台夫妻靠的很近的機車,機車右前方則是在健保大樓等待客人的排班計程車,我看到號誌燈亮,準備直行道到路口,後前方車也動了,我半放煞車,就在這2秒的時間差機車後座的婦人突然往車道方向下機車了(在我行使車道上) ,因此發生超龜速的事故,一開始都以為只是些許碰撞腳扭到,因健保大樓無此門診,就好心駕車帶著2人到旁邊的台大急診,無外傷,但X光後卻有腳板3根骨頭,應該是被我的右前輪壓到,但這是比慢走還慢的速度,前進了約一般步行3步就發生的,報警是在台大醫院看完急診之後,有一些問題如下 :
1.警察在報案單上認定,婦人在車道上下車後及稱之為行人。(對我有啥不妥ㄇ?)
2.警察不知道在急啥的,只能針對他提的做回答,想敘述清楚都不行,還告訴我全台北市不是只有你們出車禍,一般只能處理20分,我已弄很久了都在等你們,(我第一次我沒出過如此無言離奇的事故有必要從頭到尾不耐煩嗎?= =)例如筆錄他問到你欲起步時婦人是否已完成下車動作雙腳已踏地?我說1~2秒而已非常短暫應該是,想跟她敘述我所聊解的過程,卻被他凶只要回答我是不是就好,其他不用說........無言,這樣的筆錄完整嗎?= =
3.警察建議和解,我的感覺錯不在我,但我也強調我不是警察更不是法官,我只是想把問題解決,警察提議不然包個紅包,我經濟壓力很大,但婦人受傷是事實所以我說1萬和解,醫療費用由強制險申請,如申請保險不理賠,才由我處理前提,就是就醫單據有請婦人要都保留,如他無提出申請時效過了,責任不在我吧....時間內他不申請而不是強制險不賠。
4.最後對方因醫師上了石膏說,須休養6個星期(婦人自己說幫人做裁縫衣服的說一個月領3萬好像有點誇張)~1萬他不接受,我就出2萬也不接受,我只好請當事人夫婦開價後,我來衡量(我覺得不是我的錯只是他受了傷是事實) ,基於如果換成是我的家人,我也不希望這樣所以配合,對方3萬要將此事故和解掉,結果過了10分大叔接了女兒的電話,又不以此價格和解了,當下我再問了一次後我亦然決然表示我不和解了,我直行車你在車道上突然往我車方向下車,要怪在我身上,我覺得非常不合理,有意要和解,價格也是她們開的,卻又一直想加價,我覺得我太心軟了,因有報案若我堅持不和解,他提出傷害告訴我開車他機車一定輸嗎?
4.報案若調解失敗,就一定自動轉入民事訴訟嗎?之後他有提傷害才進入刑事嗎?如果不和解他能民事與刑事分別告我啥?她一定贏嗎?
5.我一定要賠償嗎,我真的不知道我錯在哪?(警察請我等30天等責任歸屬報告)
但當下沒量測,而是在急診門口,經當事人口述畫的,但只詢問車輛位子也不給說明其他附近車輛位子,等等要說又被制止,(我問的是車輛的位子是不是在這)這樣鑑定有實際效果嗎?地形劃一劃就拉一條線標是機車,另一條汽車。
6.因以為是小傷,經雙方同意才將車移開,到急診看完之後,發現有嚴重,我才主動叫警察的,我一直抱著婦人受傷為優先的處理方式,整路詢問痛不痛一路小心照顧卻換來如此。
7.經我敘述此過程我的勝算大嗎?錯在我嗎?暈...........
8.民事跟刑事我要請律師嗎?很貴嗎?
9.最後急診她們也無健保,大叔叫我拿去繳一繳,我本想說和解後,今天急診費用我出一出算了,因他變來變去,感覺想凹一筆,我把單據環給她,請他自己繳這5000多,我說強制險撥款下來是到您的帳戶本,且我跟你要又很怪,因心底不是很舒服就請他自己處理了,我該怎麼辦我氣到不想和解了,會被關嗎?
10怎麼辦怎麼辦怎麼辦怎麼辦怎麼辦怎麼辦我真的不知道怎麼辦!我真的不知道我做錯了啥,要在車道上下車腳又剛好在我前輪,連保桿都沒撞著= = 嗚嗚嗚
請前輩指導我一下萬分感激!

All Comments

Christine avatar
By Christine
at 2009-12-29T03:54
1.
沒什麼妥不妥!
警員只是依據事實記載[婦人在車道上下車] ,後及稱之為行人。
反而對你較有利一點"
車道上原本就不得 上ˋ下客[騎士與婦人違規] 。
下車後的婦人,當然稱之為行人 ,且原本她就非機車騎士。
2
警員的現場處理程序很正常ˋ正確,看不出瑕疵之處,北市每天上百件,大ˋ小事故,無法任由雙方發表[各說各話] 的意見。
雙方再多的敘述,其實並無太大用處 ,交通事故談路權ˋ論責任,以 現場的跡證為鑑定依據,雙方的[各說各話] 僅供參考而已。
3.
警員只是出自於善意,勸雙方盡量能和解了事!
以本案為例"
該警員是暗中替你在著想的 。
還被你誤會,他真衰!
因為對方有受傷的事實 。
而本案你最終鑑定結果,也恐怕難逃[未注意車前狀況] 的肇事次因。
只要分析或鑑定結果證實你有過失,哪怕只有10%ˋ5%ˋ乃至只有1%的肇事責任,造成人員受傷,已是既定的事實,不管大傷ˋ小傷ˋ甚至於只有擦傷ˋ瘀傷,都已構成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之犯罪要件,就刑事部份而言,受傷被害人就有權對你提出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罪。
有關強制險的部分"
強制險是公辦民營,採無過失主義ˋ交叉理賠,不論肇責歸屬,都會理賠。

但是其理賠範圍,僅就醫療有效收據部份:
採實支實付理賠賠,減少勞動力損失ˋ精神慰撫金都不在理賠範圍之內。

財損部份[修車費用]:

也不在理賠範圍。

所以強制險,不可能ˋ也無義務,派員出面協助任何善後事宜,僅就有效收據實支實付。
況且受傷被害人"原本就可跳過和解,自行向保險公司,申請同項ˋ同額的理賠。本案若你只想用[強制險理賠],這等於沒賠分文,任何被害人或家屬,應該都不可能接受這種理賠方式。
4
開價多少是被害人的權利,是否合理裁判權在法院,求償必須要有憑ˋ有據,不是用預估的ˋ也不是用想像的ˋ更不是用嘴巴隨便說一個數目就該給,法院也不可能照准。

理賠項目與標準:見以下列表: [依肇事比率分攤]

侵權損害民事賠償,追溯期限為二年。

過失傷害之理賠標準:

一 : 醫療費用。

民法第191-2條:

以醫療收據為憑。

看護費用:強制險每天補助1200元,[以診斷書內有註明須看護天數為憑],最高理賠天數為30天。

二 :減少勞動力損失。

民法第193條:

[但必須以診斷書內容有註明須休養日數與薪資證明或扣繳憑單為憑]。

三 :非財產上之損害 [俗稱精神撫慰金]。


民法第195條:

依身分ˋ地位ˋ背景不同,而有所差異,無一定準則可依循。
報案並不等於提出告訴。
舉凡告訴乃論之案件"必須要被害人正式提出告訴,警方無權主動移送。
警方無權ˋ也不得介入民事和解糾紛。
本案並未發現,承辦警員有何失職之處。
當然你們是可以考慮,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免費],若雙方能達成協議進而和解,以免訟累當然最好。

惟調解委員會的功能,充其量只是一個和事佬的單位而已,其通知書乃至調解過程,都不具有強制公權力存在,任何一方都可以自由選擇,是否願意前往接受調解。

且在調解過程中,若雙方差距太大,無法取得共識,任何一方,都可斷然拒絕,調解委員會無權強制干預,只能算調解不成立而已,除非調解成立,該調解書就視同法院判決,才具備有法律效率。

法律沒有規定一定要先申請調解,更沒有說一定要經過二次調解失敗才能提出告訴,這都是[以訛傳訛]的錯誤訊息。

甚至有人就是拒絕和解,根本不將調解列入考慮,就是要加害人被起訴ˋ判刑。

至少刑事部分,對方是贏定的!

而你恐怕只有挨打的份!

以刑逼民"
向來是受傷被害人,手上最佳的籌碼 ,也是必然會發揮效益 的,訴訟手段與技巧。
假設真的不能取得共識和解,你必須將刑事部份的易科罰金,一併列入[訴訟成本]考量,本案若在偵查終結前不能和解,被提起公訴是無庸置疑的,若在一審辯論終結之前,仍無法達成和解,被判刑也是絕對可以預期的結果,以二個月有期徒刑計算[甚至更高],易科罰金就高達6萬元,[縱使以最低拘役30天計算也要花三萬元]外加一筆過失傷害前科紀錄,刑事部份判決確定,民事部份還是要賠,只是理賠金多寡而已。

選擇和解或與對方上法院對抗,哪一種對你划算,運用你的智慧,自行斟酌ˋ利弊得失。
5.
沒錯"
確實肇責建議在案發日起算30 天後,向案發地交通大隊申請,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免費],就能得知其責任初步分析結果,待分析結果出爐即可分曉,誰是肇事主因ˋ誰是肇事次因或無肇事因數,雙方就都不再會有不平衡或被坑的感覺。
6.7

同以上 [4] 說明:

.8.
不用"
你也不划算,委任律師一審至少五萬 起跳,不如直接乾脆的賠給對方 。
律師費用不等於裁判費用,是不得主張由敗訴的一方負擔。
更不是有委任律師,就一定會贏得官司。
且本案若雙方都堅持己見,無法或拒絕和解,至少刑事部分,你是輸定ˋ對方贏定的, 不用懷疑,請律師也一樣 ,無法改變。

9.10.
詳見以上分析說明:
2010-01-02 04:52:51 補充:
筆錄原本就是[各說各話],法律講求的是證據,最終還是要回歸於警訊資料中的現場圖,以現場資料作為肇事責任歸屬的判定依據,所以筆錄說什麼並不重要,也無須在意,不是哪一方較會說話ˋ會掰就能取得勝訴。
Dora avatar
By Dora
at 2009-12-29T23:05
首先...警察作筆錄不能因為時間因素而縮短應有的程序....還有作筆錄時應該是雙方要有隔離.....以免被對方誤導筆錄準確度
如當場無法談合解..建議等交裁所的判決下來....再決定是誰的對錯
因為交裁所的報告出爐約4星期到6星期,且民事與刑事的提告,只要在事發六個月內皆為有效....
還有在車道上..下車....對方是在白線的左邊還是右邊下車,如果是在排線的右邊才算是行人...如果是在白線的左邊...就不能算是行人...因為車道上本來就是屬於非行人的路徑區域才對....且不應該在車道上上下車
反正等交才所的判決下來在談理賠也不遲....但是...要注意的是....要按照收據上的金額來作依據.....然後...請對方開立他確實在裁縫店有月領30000元的證明...但很怕會作假薪資單(在沒投保勞健保的狀況下)..........你也不一定會輸...就等裁決的報告...如果報告結果你有異議....還是可以上訴....公保大樓附近都應該有監視器...不彷申請調閱......
Sierra Rose avatar
By Sierra Rose
at 2009-12-27T08:42
由你的敘述打官司你未必輸,現在都是強調路權,
不是小車禍是受傷的人佔便宜,一般會先調解,
然後再進入司法程序,給你一個網站參考,
http://iamshiautz.myweb.hinet.net/
好好花些時間研究一下,
能和解就和解,
不知你有無多保第三責任險(不是強制險)
若有可以請保險公司出面協商
打官司很麻煩的
一般在民事庭就會和解了
初犯又有誠意解決也無肇事逃逸
都不會判刑,就算有也會緩刑
Quintina avatar
By Quintina
at 2009-12-30T18:49
那如果他好了,事後又說他心痛精神受創,
你是不是又要幫他請心理醫生了
他分明就是想壓詐你的錢財
你有權誏他恢復原狀是你應該做的
並非他人于取予求
除非你和他人有代溝
遇到此種人和他談金錢準被敲竹槓的
只能用時間來換了

GPS測速器

Edward Lewis avatar
By Edward Lewis
at 2009-12-27T00:00
GPS測入器要如何挑選3000~10000都有該如何下手

我想買GPS測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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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George
at 2009-12-27T00:00
想利用年終買一台測速器有哪為大大可以提供一下哪些機型好一點價位大概在5000至7000左右分離式GPS的如果有那位� ...

滿18歲可以自己補辦身分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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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09-12-27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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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Sierra Rose
at 2009-12-27T00:00
想買Benzw124,e220/e280,不知會不會太老了,要一直修!?請問達人們應該要注意哪些地方?

二手車premio

Audriana avatar
By Audriana
at 2009-12-27T00:00
大家好下星期我要入手一台二手車premio里程數約30幾萬吧不是小黃車也不是業務車朋友都是上下班回老家開車居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