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懂法律的人幫幫我朋友回答有關車禍上的法律和建議!拜託 - 開車
By Kelly
at 2009-03-13T00:00
at 2009-03-13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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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發生事故前 大概是 今年的二月份中 .....
有一天 她和她朋友開車去台南玩 ,正準備要回飯店休息的途中,當時她們正好在等著綠燈亮時要右轉,結果突然一台摩托車從我朋友的車子的右後方撞上來 ...結果那台摩托車,滑行了大約20公尺左右 ,當時我朋友是第一次發生這種事情的,所以她不知道一但發生車禍,現場的車子不能夠移動,於是我朋友當時有把車子往前移一點點,因為她怕黨到別的車輛經過,然後就馬上下車去觀察那位摩托車的主人的傷勢,於是馬上通知警察、救護車以及她的家人到場,於是警方得知她不是台南人時所以就幫我朋友先做好筆錄,後來我朋友得知對方的傷勢,知道對方的牙齒斷了三顆,還有下顎骨頭好像有斷裂骨折之類的,於是對方就說找不到牙齒說要植牙,而植牙一顆要10萬,加上醫療、修車以及看護,也許還會有精神賠賞之類的金額,
我朋友說 到前幾天對方家長有問她是要和解還是要上法院,而對方家長一直堅持說是我朋友的錯,還說轉彎車因該要先讓直行車,可是當時那位摩托車的女騎士因該也騎很快的,我朋友當時要轉彎時 時速不到20有可能把她撞成這樣嗎 ...我朋友說
聽對方的口氣好像要賠她女兒很多錢的樣子 ..而我朋友也知道或許兩邊都有錯,就因為她沒受傷而對方有受傷就必須要賠賞那麼多嗎?.. 事後我朋友因為她是北部人,無法常常下南部去,所以事後都會打電話關心對方的傷勢,而我朋友現在很擔心她們會獅子大開口,因為我朋友在經濟上面也不是說很好很好,所以想請問知道法律的人,現在到底該怎麼辦? 如果是上法院的話,是不是比較好?還是說私底下和解會比較好? 拜託請各位給我一些法律上的知識或是建議,麻煩各位了!! ....
有一天 她和她朋友開車去台南玩 ,正準備要回飯店休息的途中,當時她們正好在等著綠燈亮時要右轉,結果突然一台摩托車從我朋友的車子的右後方撞上來 ...結果那台摩托車,滑行了大約20公尺左右 ,當時我朋友是第一次發生這種事情的,所以她不知道一但發生車禍,現場的車子不能夠移動,於是我朋友當時有把車子往前移一點點,因為她怕黨到別的車輛經過,然後就馬上下車去觀察那位摩托車的主人的傷勢,於是馬上通知警察、救護車以及她的家人到場,於是警方得知她不是台南人時所以就幫我朋友先做好筆錄,後來我朋友得知對方的傷勢,知道對方的牙齒斷了三顆,還有下顎骨頭好像有斷裂骨折之類的,於是對方就說找不到牙齒說要植牙,而植牙一顆要10萬,加上醫療、修車以及看護,也許還會有精神賠賞之類的金額,
我朋友說 到前幾天對方家長有問她是要和解還是要上法院,而對方家長一直堅持說是我朋友的錯,還說轉彎車因該要先讓直行車,可是當時那位摩托車的女騎士因該也騎很快的,我朋友當時要轉彎時 時速不到20有可能把她撞成這樣嗎 ...我朋友說
聽對方的口氣好像要賠她女兒很多錢的樣子 ..而我朋友也知道或許兩邊都有錯,就因為她沒受傷而對方有受傷就必須要賠賞那麼多嗎?.. 事後我朋友因為她是北部人,無法常常下南部去,所以事後都會打電話關心對方的傷勢,而我朋友現在很擔心她們會獅子大開口,因為我朋友在經濟上面也不是說很好很好,所以想請問知道法律的人,現在到底該怎麼辦? 如果是上法院的話,是不是比較好?還是說私底下和解會比較好? 拜託請各位給我一些法律上的知識或是建議,麻煩各位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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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車
All Comments
By Gilbert
at 2009-03-14T07:13
at 2009-03-14T07:13
首先必須先釐清肇事責任歸屬,交通事故談路權ˋ論責任,不是被撞的一方ˋ重傷的一方ˋ甚至死亡的一方,就一定是對的一方,就一定可以求償ˋ一定可以得到理賠。
只要有警方到場的處理的交通事故,對現場的跡證都會做好蒐證程序,雙方車輛受損部位的照片ˋ現場地形ˋ地物ˋ道路寬長ˋ撞擊點ˋ落土點[第一撞擊點]ˋ煞車痕ˋ刮地痕ˋ拖地痕ˋ散落物ˋ血跡ˋ時間ˋ天氣~~等等,都會作成警訊資料,所以不用擔心。
正確的作法如下:
確實肇責建議在案發日起算30 天後,向案發地交通大隊申請,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免費],就能得知其責任初步分析結果,待分析結果出爐即可分曉,誰是肇事主因ˋ誰是肇事次因或無肇事因數,雙方就都不再會有不平衡或被坑的感覺。
只要分析或鑑定結果證實你朋友有過失,哪怕只有10%ˋ5%ˋ乃至只有1%的肇事責任,造成人員受傷,已是既定的事實,不管大傷ˋ小傷ˋ甚至於只有擦傷ˋ瘀傷,都已構成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之犯罪要件,就刑事部份而言,受傷被害人就有權對你朋友提出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罪。
刑法第 284 條 :[告訴乃論]追溯期6個月 。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每一件案例,都屬一個單獨個案,依肇事責任比率不同ˋ傷勢不同ˋ當事人的身份ˋ年紀ˋ地位ˋ背景不同,減少勞動力損失[薪資所得損失],精神慰撫金[俗稱精神賠償]的價金差異就很大了,無一定準則可依循。[理賠]顧名思義,[合理的賠償],只要是有憑有據的求償,都可認定為合理求償,法院是依憑據裁定判決。
開價多少是被害人或家屬的權利,是否合理裁判權在法院,求償必須要有憑ˋ有據,不是用預估的ˋ也不是用想像的ˋ更不是用嘴巴隨便說一個數目就該給,法院也不可能照准。
理賠項目與標準:見以下列表: [依肇事比率分攤]
侵權損害民事賠償,追溯期限為二年。
過失傷害之理賠標準:
一 : 醫療費用。民法第191-2條:汽車、機車或其他非依軌道行駛之動力車輛,在使用中加損害於他人者,駕駛人應賠償因此所生之損害。
以醫療收據為憑。
看護費用:強制險每天補助1000元,[以診斷書內有註明須看護天數為憑],最高理賠天數為30天。
二 :減少勞動力損失。
民法第193條: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或健康者,對於被害人因此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或增加生活上之需要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但必須以診斷書內容有註明須休養日數與薪資證明或扣繳憑單為憑]。
三 :非財產上之損害 [俗稱精神撫慰金]。
民法第195條: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依身分ˋ地位ˋ背景不同,而有所差異,無一定準則可依循。
現在就怕對方會在6個月內隨時先就刑事部份,對你朋友提出過失傷害之刑事告訴,運用以刑逼民的訴訟程序,達成民事和解的目的,就刑事部份而言,你朋友只有挨打的份,毫無反駁抗辯的空間和機會,只要對方提出過失傷害告訴,本案刑事案件100%絕對成立。
簡單的說:
本案只要最終分析鑑定結果,你朋友有疏忽肇責存在,縱使不需負起完全肇責,至少在刑事部份,你朋友是輸定,對方是贏定的!
而你朋友只有挨打的份!
告訴乃論案件,建議盡量趕快取得和解,和解後對方撤回告訴就沒事,假設在一審辯論終結之前,拒絕和解或無法和解,告訴人[對方]又不撤回告訴,被告[你朋友]被提起公訴ˋ被判刑都是決對可以預期的,同時留下一筆傷害刑事前科紀錄。
如果想息事寧人趕快和解的話,還是建議再與對方溝通一下,告知對方:發生事故誰都不願意,雙方多少都有疏失,期盼對方多少負擔部份損失,縱使進入民事訴訟,民事庭也會依據[過失相抵原則]判決,何必將彼此的時間浪費在冗長的訴訟程序,造成二敗俱傷?
假設真的不能取得共識和解,你朋友必須將刑事部份的易科罰金,一併列入[訴訟成本]考量,本案若在偵查終結前不能和解,被提起公訴是無庸置疑的,若在一審辯論終結之前,仍無法達成和解,被判刑也是絕對可以預期的結果,以二個月有期徒刑計算[甚至更高],易科罰金就高達6萬元,[縱使以最低拘役30天計算也要花三萬元]外加一筆過失傷害前科紀錄,刑事部份判決確定,民事部份還是要賠,只是理賠金多寡而已。
By John
at 2009-03-17T04:03
at 2009-03-17T04:03
By Eartha
at 2009-03-15T11:20
at 2009-03-15T11:20
我在去年也打過一場類似的官司,
我是機車對機車的,
不過針對車禍官司的問題,
我倒是詢問了非常多,
首先:
你朋友綠燈要轉彎的時候(確定是綠燈),有無打方向燈?
一般來說,大車跟小車的車禍,
通常都是大車吃虧,
不過你這件案子,
是後方的車去撞到你,
你也是有贏面的,
雖說你是轉彎車,不過他沒保持車輛距離,
但是你是在同一條車道上,而非從其他車道轉彎進本車道,
所以他也不能夠咬死說轉彎車"輸",
你現在的問題是說要卡再說要不要上法院,
如果對方執意要上法院的話,
你也跟他上法院阿,
上法院只是比較麻煩,
當中也是還要再開2~3次和解,
畢竟車禍事件,
你說你對,他說他對,
如果你們直接上法院,
法院會幫你申請鑑定(還可以省下一筆3000鑑定費),
如果,鑑定看起來80%是你錯,
到時後再和解也不遲,
如果雙方50%50%就有的打了,
所以對方很硬的話,
建議你 !! 那就上法院吧~
法院會給你一個正面的回應,
有問題再補充摟。
By Valerie
at 2009-03-14T00:57
at 2009-03-14T00:57
然後去事故當地的鄉鎮市公所的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你可以請他至你朋友的保險公司申請強制險這樣你朋友的負擔就可以減輕一點!至於他的修理費用及薪資補償就等研判表下來再依肇事責任比例去作賠償,如果你朋友有保任意第三人責任險就是由保險公司支付,如果沒有就趕快去加保吧就不用擔心事故發生時要負擔賠償費用,保險公司就會依肇責比例作賠償。
下面這資料是強制險及任意險的理賠內容給你做參考
強制險的理賠內容
一、健保醫療收據
因為這次車禍所花費的醫療收據都可申請,後續如果還有醫療收據,可再次申請(實支實付)。
二、交通費
以計程車收據為準,門診來回各算一次。
因為受了傷不方便可以坐計程車去醫院但記得要請司機開收據)。
三、看護費
有住院,或者診斷書上有寫明需人看護…等皆可申請 一天一千最高三萬。照護人的正反面身分證影本以及收據。
四、急診費用
如救護車收據。
五、輔助器材
譬如拐杖或輪椅有收據即可。
任意險的部份〈如果沒保任意第三人責任險就是你朋友要負擔的〉
一、看護費
超過強制險三萬的部份,都可向對方求償也是要收據。
二、薪資補償
必須要有兩個要件,必須要有兩個要件,
1診斷書上證明這段期間無法工作,甚至需要再休養多久。
2薪資證明,如扣繳憑單、薪資轉帳等。
至於無法提出薪資證明的問題可以依勞基法的最低投保薪資去計算每月薪資。
三、其他醫療
如非健保之類的醫療收據。
四、財損
機車維修費收據或估價單都可認列。
五、精神慰撫金
受傷這段期間,造成個人及家庭上的困擾,其認定的金額,無一定的金額標準,需自行判斷損失。
對方要求賠償也是要有個依據,譬如要求薪資補償也是要醫生診但書上有註明宜休養多久。
上了法院對你朋友一定不利!因為刑事過失傷害一定成立就要多繳一筆易科罰金的錢而且民事賠償的部分還是要賠,所以請你朋友在能力範圍之內趕快跟對方和解!
By Edwina
at 2009-03-13T11:05
at 2009-03-13T11:05
[當時她們正好在等著綠燈亮時要右轉],
請問你朋友右轉時,是紅燈還是綠燈?
這會有很多點可以討論,
我們知道紅燈下有個停止線,
在紅燈時大家都要待在停止線上等,
所以
你朋友右轉時是紅燈還是綠燈?
A.如果是綠燈,
而你朋友車子的車身有通過停止線才右轉,
那你朋友沒錯,
錯的是騎車的
B.如果是綠燈,
而你朋友車子的車身未通過停止線就右轉,
那錯的是你朋友
C.如果是紅燈,你朋友車身過了停止線才右轉,
那雙方都有錯,
因為他也闖紅燈了
看法官怎麼判
D.如果紅燈,
你朋友車身沒過停止線就右轉,
那一定是你朋友錯~
所以為了看清楚整個權利義務,
請你朋友去調附近監視器出來看,
可以找離那最近的監視器所屬的里長COPY一份
以上供你參考
By Hedda
at 2009-03-14T14:01
at 2009-03-14T14:01
By Tristan Cohan
at 2009-03-14T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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