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舉發時,該車車主即時到場要開單嗎 - 汽車
By Jacky
at 2010-05-31T00:00
小客車紅線違規停車,警察到了要照相採證逕行舉發時,該車車主即時到場,員警遂採取口頭勸導車主將車駛離及不得紅線違規停車,分局的一向做法認為員警取締任何交通違規案件,均秉持公平、公正、符合比例原則下執法.問題是邏輯在哪裡?如果殺人或竊盜現場,犯者不在現場就偵查,在現場就勸離以示告誡,這也是比例原則嗎?難怪台灣的交通搞不好,反正只要人在現場就無所謂,哪兒都可以停。這是什麼比例原則,誰聽得懂?不知是從哪國的交通規則抄來的?印度嗎?台灣的處罰條例有這條嗎?要知違法或違規處罰是對既成事實的不良行為予以處罰方式導正,而不是勸離就算,否則以後大家都亂停,警察來了反正勸離,警察沒來就是違法賺到,反正便宜賺到了,兩種情況都沒有損失,爽。難怪台灣的交通搞不好。人民納稅是請執行人員執行無效率的勸離工作媽?把守法的人置於何地?何況如果因之釀成車禍造成他人傷亡,則追究責任時有什麼比例原則可依據嗎?綜上做法沒有邏輯,比例原則是不負責任的說辭,是否鄉愿?此問題討論一下吧。...Showmore
殺人竊盜是屬重大刑事~~~犯者不在場~~需現場採正進行偵辦在現場當然是現場逮捕阿~~~這跟交通案件是兩回是好嗎~~~妳這邏輯~~~~噗噗噗~~~很吐血今天紅線不能停~~~除非是接到民眾申訴~~~得立即開罰~~~如果是一般巡邏~~~他會以現場告誡方式~~~拍了照~~~有些員警看人已經回來~~~而且很配合馬上開走~~不屎尿一堆他就不會開單~~~另外他如現場拍照~~~拖車以吊起~~~就得到拖車場領~~還得繳罰單~~~車過夜還要加收過夜錢亂停不亂停~~是存在駕駛心中的道德良心~~~沒道德良心的~~~還給你小巷子停過夜的~~~而且~~~很多人甚至未了罰單~~現場跟員警吵架~~~還有些靠著跟認識立委~~~認識民意代表~~~反過來威脅警察的妳又怎麼說~~~是阿警察有公權力~~~但公權力對現在的台灣人來說是蕩然無存為什麼~~~因為誰誰誰認識某某立委~~~誰誰誰認識某某議員甚至不爽~~~找立委找議員開記者會~~~公權力就是這樣被噓耗掉~~~是你~~~你又怎麼做~~~你真實看過警察取締時~~~一個人對著十幾個警察大小聲~~嗆聲現在警察夠可憐了~~~~先想想~~~台灣人有公德心~~~有道德良心嗎~~跟你說~~~70年次以後可以說80%沒有~~~60年次可以說50%沒有~~所以在討論這議題~~~先問問台灣人~~有道德良心~~公德心~~同理心嗎2010-05-3119:16:53補充:哪你想殺人犯強姦犯~~~關過之後~~~會不會再犯~~~他也不知道阿~~~道德勸說~~~是必要存在的~~~當然~~重大刑案是沒有什麼道德勸說~~就是辦了關了~~~阿紅線~~~重大嗎~~~也許你沒有車~~~也許你也不騎機車~~~ㄚ你有開~~有騎車咧~~~停在紅線~~~去店家買個麵~~去7-11買個飲料~~~出來馬上接到紅單你爽嗎~~~你會說:就繳ㄚ~~~下次不要停紅線~~~對阿~~~每個人都不是聖人~~~也許下次又停在紅線買飲料~~~當然警察也不是聖人阿~~~只能視情節嚴重性逕行舉發開單今天開多了~~~民怨~~~不開~~民怨~~~2010-05-3119:20:04補充:客觀想想~~~真的是不是~~~道德良心問題~~~如果每個人都很有公德心~~政府稅收也少一點阿~~~也不會有人每被開一張單就說政府缺錢很多人根本不屑開紅單的~~照停不勿~~你能怎麼辦~~~抓他去槍斃阿~~不是這樣吧!!~~~盡自己應盡本分~~~每個人不是都這樣嗎~~~如果照你說~~~送快遞的~~~不是死的很慘~~為了工作為了餬口~~~警察也是為了你的願望~~天天站在紅線開單妳納稅給警察~~~是要她天天站在紅線開單而已嗎那我跟你說~~~你的納稅錢才真的是白花了~~~2010-05-3119:26:08補充:世上很多無法盡如人意的事~~~要做到面面俱到是不可能的~~~一個說一樣~~~請問到底該怎麼辦~~~每個人拿一把刀~~互砍~~最後贏的就是照他說的是這樣嗎還是你最大~~~你說了算~~~也不是吧!!~~~沒錯~~~每個人都該為自己的行為付出責任~~~但真是無心之過~~~又何苦處以重刑~~~將心比心~~~有時你會不會貪圖一點點的方便或私慾~~~而做了讓人困擾的事~~相信~~~如果你能靜下心~~~客觀的去想想~~~也許~~~就不會哪麼惱~~也許就能體會~~~有些人就真的只是送貨的~~有些人就真的很沒公德心~~~2010-05-3119:30:50補充:而且~~~紅線規定~~不可臨停超過3分鐘還10分鐘忘了~~~主要道路尖峰時段更是不可停與其你要警察在那邊開他罰單~~~不如叫警察把她趕走~~~ㄚ要是擋到你~~~你會叫警察把她趕走~~~還是叫警察開他單再讓他走~~那我也只能說你很有耐心等凡事有時都得客觀的去思考~~~我們都是人阿~~~犯錯都會希望原諒~~~而不是第一時間就想到責任情理法~~~法不外乎情~~~太理性~~變執法無彈性~~~批太講情~~便失法條~~~~批理的兩端~~法與情~~~總是要平衡~~才不失理阿~~哪邊過重都不適當你想~~~警察要如何做~~~她們也很難做~~~將心比心阿...Showmore
大家都回答的很棒,很有道理呢!交通違規是行政處罰,屬必要之惡違規停車,不管是開單或是勸導皆是手段,目的是要讓道路淨空,人車順暢.台灣地小人多車多,很多時候實在不是不願守法,而是真的沒地方停.例如:買東西,3-5分鐘,要你花1個小時去找停車位..你覺得如何?你願意嗎?殺人,竊盜所犯是刑法兩者根本不能相提並論.你看過殺人犯,竊盜犯在犯罪現場被人勸離嗎?例如:好..你已經殺人了,趕快走吧..不要再殺囉!有這種事嗎??如果擔心治安,我覺得倒不如把處罰改嚴一點.竊盜:死刑殺人:五馬分屍違規停車:沒收車輛亂丟垃圾,開車,騎車時亂丟菸蒂:鞭100...Showmore
依行政罰法:第19條 違反行政法上義務應受法定最高額新臺幣三千元以下罰鍰之處罰,其情節輕微,認以不處罰為適當者,得免予處罰。前項情形,得對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者施以糾正或勸導,並作成紀錄,命其簽名。立法者給予執法者不那麼堅硬、不近人情地執法嘍!...Showmore
比例原則是依照適當性必要性及衡量性原則做裁量處置...版大所舉的例子:殺人罪及竊盜罪均涉及到刑法了,跟違反交通規則是兩碼事違規停車是屬於個人道德觀念問題,警察予告誡不予開單是於情而觸犯刑法之人,警察於情更不適用你所謂的比例原則,只能於法制裁...今天版大執著的點是執法人員沒開民眾的紅單,然而開單只是個手段,讓違規人把車子駛離現場,保持路面暢通這才是目的不是嗎?既然能夠在不開單的情況下又達到開單後的效果,這結局不是雙贏嗎?也正合乎比例原則...我知道版大是個完美主義者,從不留下任何污點,但我要告訴你,如果今天立場站下風是版大週遭親友的話,那麼你還會保持現有的立場嗎?...Showmore
Related Posts
現在月薪2萬8固定支出有房租5000學貸3000保險+基金+電話費+信用卡一些分期的錢約10000剩下10000當生活費可是還想學� ...
前幾天有看到新聞http://www.youmaker.com/video/sv?id=9381dae2a70043...(蘋果動新聞)中壢後站今天有家耗資近三億六千萬元的�� ...
1.普通茶包500元and#39;上等查800元and#39;爸爸用9000元買15包請問各買幾包??2.停車場停了6輪的貨車和4輪的汽車共20輛and ...
我想買馬自達3的新車我想問的是MazdaMazda35D1.6尊貴型這台車子1.現在要多少錢辦到好2.有全額貸嗎?如果有需要什麼�� ...
我是快要畢業的國三生,我知道自己的分數要進公立高職有點危險,但又不知道要讀哪家私立高職,因為我只想讀汽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