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富差距擴大賠不起 民間發起制定「 - 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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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寫在前面"我不支持用"錢"衡量的賠償上限, 只支持破產條款類的賠償上限"




  先說為啥不支持目前提議的這法案好了,其實目前這風向有一點被煽動利用仇富心
態的味道在裡面.之前看過不少人用法律當作判斷一件事對錯的依據,其實算是不小的
謬誤.法律本身無關道德,它只是達成目的的手段之一.很多事情是有程度區別,立法
的用意只是一刀畫出底線讓大家好遵守,並引導到想要的結果.因此法律大多是負向表
列,所以頂多是說違法代表錯誤,但不違法不代表行為正確,最簡單的玩笑話就是沒抓
到就不算違法了~好的法律是能優秀的引導到當初立法目的並帶來最少的副作用,Ex:
之前版上提議檢舉交通違規要有獎金,中古車S大就有回過"交通法規的用意是要交通順
暢",這條成立的話反而會鼓勵大家技術性製造別人違規來賺錢,反而達不不到"交通流
暢"的目的,至於版友的"促進安全"考量,並不在立這條法的考量內.

  那回到以目的是"不要讓無心之過毀了一個人的一生",這條"用錢定義的賠償上限"
效果如何呢?其實大概別的版友說過了,不外乎難以定義適用物品/訂太高就等於沒定,
訂太低就是給人以小換大的合法報復手段,破壞大家追求財富的動力,高階市場崩毀=
新技術更難下放,到最後人人受害,副作用真是夭壽大...唯一在這條裡面無痛爽到的
就是保險公司吧,無痛賺到保額跟賠償額的價差,所以大家可再回去估狗提案人背景搂

  至於破產條款前面醫生也有解釋過就不在贅述,缺點就是不少人利用此惡意脫產.
要避免這個,所以我支持的變形版,其實就是Time is Money的概念.用錢衡量最大問題
是同樣錢對每人負擔不同,而時間是唯一對所有人都一致的稀缺資源.實際作法就是
假設A年薪300, B年薪30, B撞到A車,要賠A 600萬,A的損失換算A年薪是工作2年,所以
B就賠A 2年年薪, 可再乘上某個倍率增加嚇阻率,A很在意金錢價差的話再靠保險介入.
荷蘭的罰單也是類似的概念,副作用大概就是年薪取樣不易吧,還是我有啥思考不周的
大家可以再討論看看.

  而改法律廢日曠時,就現況來說要避免這狀況也不難,就是超額啊.年繳三五千就
有一千萬以上的保障,至於為啥常看到一堆沒保呢,大家也不要一句三千都繳不起開個
屁車啊..很多時候是資訊落差,還真的不難看到有人不知超額這玩意,畢竟一般人接受保險
資訊的管道就是業務,然後買最多的是儲蓄險,賣我車的業務一開始給的保單還有竊盜
沒超額...站在公司的角度賣賺錢產品絕對沒錯,但站在消費者來說只能說顆顆...消費者
該作的是多多宣傳超額,對保險公司盡量要求降低保費最實際,不過這風向在各大傳媒
幾乎沒有,畢竟對公司沒好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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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Iris avatarIris2018-12-20
ㄎㄎ
Joseph avatarJoseph2018-12-25
如果B個幾年年薪變500萬...賠償金額要不要重新改一下
隔幾年
Megan avatarMegan2018-12-29
假如撞到公司車,或郭董的車怎用年薪衡量?郭董說他年薪
只拿一元耶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9-01-02
賠年薪什麼鬼 無薪的乞丐最大?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9-01-06
什麼是無心之過,這得定義清楚
Hedwig avatarHedwig2019-01-10
怎樣算無心之過
就結果探討
還是動機探討
Jake avatarJake2019-01-14
一堆人看前面是普通車就亂開亂逼 好車就乖乖的
Emily avatarEmily2019-01-17
酒駕的都説我沒醉,不小心的
Hedwig avatarHedwig2019-01-22
公司車到沒特別想過,年薪取樣就是靠繳稅憑單吧,免繳的就用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9-01-25
最低40.8萬算吧~
Jacky avatarJacky2019-01-26
無心之過好像被特別注意啊@@,換成失誤好了,畢竟誰能無過?
Eartha avatarEartha2019-01-27
酒醉/惡意逼車那種刻意行為現在不是有另外的罰則嚇阻?
Lucy avatarLucy2019-02-01
2f是個好idea,可多加條還款年限到期前,身價暴漲要照補滿
Belly avatarBelly2019-02-03
怎麼可能破壞大家追求財富的動力? 真是隨便說說
Wallis avatarWallis2019-02-03
比較西方動輒對富人課重稅,訂個求償上限,頂多就是保費更
貴一點而已,對能買超跑的人根本微不足道
Edwina avatarEdwina2019-02-04
西方富人稅更重,平時捐獻也多,也不像台灣富豪特愛移民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9-02-06
賺一票就閃人,讓能買超跑的富人多付點保費就仇富? 呵呵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9-02-11
至於上限設多少才合理? 其實不必過度鑽牛角尖,非要有什
麼數學意義或科學意義,試問殺人罪十年以上這個十年除了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9-02-13
整數又有什麼特別的意義? 為什麼不是9年或11年?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9-02-16
為了爭執到底應該9年還是10年還是11年而不把法律訂出來
Hedda avatarHedda2019-02-17
未免也太蠢,就訂個目標仍然有一定嚇阻力讓人不敢輕易
或者說故意嘗試,但又不至於一輩子都還不起的數字就行了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9-02-21
今天要談上限,當然要有數據,數據怎來要有依據
Ida avatarIda2019-02-25
沒有依據提個數據也得解釋如何產生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9-02-28
民法上也沒有過失定義
Kyle avatarKyle2019-02-28
民法上的過失概念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9-02-28
就google實務
Robert avatarRobert2019-03-04
採侵權主義,是否欠缺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來認定
Robert avatarRobert2019-03-07
法律本來就是嚴謹,不是蠢不蠢
Harry avatarHarry2019-03-07
有可能吧?超跑賣一千,上限卡死陪200,沒事就被撞就損失800,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9-03-09
延伸下很多超跑條款,富人再有錢也稱不住每天噴800,那乾脆不
買,或者是沒必要這麼拼命賺錢吧
Carol avatarCarol2019-03-13
這四名車主也沒一開始說就要依法告
交易價值減損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9-03-14
媒體與論一開始就扣別人帽子
Belly avatarBelly2019-03-16
a兄說的我倒是真的不知,會在研究看看,只是想說有過失傷害,
酒駕罰則...etc
Hazel avatarHazel2019-03-20
真的沒財產,法院頂多給你債權
強制根本沒用
Mia avatarMia2019-03-24
就現形的民法其實就是保護弱勢方
Susan avatarSusan2019-03-25
債權,債權人得記得換發
不然時間一過也是失效
Megan avatarMegan2019-03-28
那你解釋ㄧ下殺人10以上,10年的意義,最好很嚴謹
Tracy avatarTracy2019-03-30
名車車主如果有保險當然不必告,求償是保險公司的事
Isla avatarIsla2019-04-02
賠200~300還有可能分期賠得出來,賠1000確實跑路比較快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9-04-03
但是跑路日子也不好過,沒辦法做好工作,被討債公司追
Caitlin avatarCaitlin2019-04-06
結果錢還是要不到,雙輸,定個上限提高保費也不會被撞就
Belly avatarBelly2019-04-10
噴800
Andy avatarAndy2019-04-12
媒體就是愛興風作浪,結果就是模糊焦點
Regina avatarRegina2019-04-15
殺人判刑量刑有判決文
Daniel avatarDaniel2019-04-16
什麼叫量刑有判決文?問你的是法條訂十年以上,這個十年
Daniel avatarDaniel2019-04-20
的數學意義與科學意義是什麼?跟判決什麼關係,訂了你就
Ina avatarIna2019-04-25
照著判,頂多使用裁量權調整,又不是問你裁量的依據
Dora avatarDora2019-04-26
結果就是殺人這個最嚴重的罪刑,十年根本沒有任何科學根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9-04-26
據,怎麼會覺得法律每條標準都有極嚴謹的科學意義?
Tristan Cohan avatarTristan Cohan2019-04-27
什麼參考世界標準,再考慮國內民情,就訂出來啦,幻想什
George avatarGeorge2019-04-28
麼嚴謹的科學意義啦
Ida avatarIda2019-04-29
富二代年薪0元 開豪車 B撞到要賠一輩子(分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