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稅 延長? 新進展 - 貨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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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記得月初po文

有提到k版 延到120年 10萬

跟d 版 延到115年 5萬

現在10/16號 高嘉瑜又提了一個版本.就稱為"D2"版吧

基本跟D版一樣 115年 5萬 只是變成4等親也可以

不過D2版一讀都還沒有

基本上應該是會過,不過還是快點訂車吧,

https://i.imgur.com/rTz6tPz.jpg


如果沒過,目前業務兩種說法:

業務1:年底前快報廢,半年內領牌.大約110年6月左右就要領完牌

業務2:必須在110年 1/7前 領牌完成,



貨物稅12-5
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一月八日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親屬購買新小客車、
小貨車、小客貨兩用車或機車且""完成新領牌照登記者"",適用前二項規定。
本條減徵貨物稅案件之申請期限、申請程序、應檢附證明文件及其他相關
事項,由財政部會同經濟部定之。



個人心得:
且""完成新領牌照登記者"".照字面看法,我認為業務2的解讀比較正確

畢竟業務1的說法就已經不符合貨物稅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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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nnie avatarAnnie2020-10-24
我的解讀是1說
Lauren avatarLauren2020-10-29
我本來是解讀1。後來覺得2才是符合的。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20-11-01
我記得有一條文是報廢前後半年領牌的新車都可以減免
Hedda avatarHedda2020-11-05
105年1月8日起,5年期間->110年1月7日
Heather avatarHeather2020-11-07
規定寫「完成領牌」,110年1月8日後才領應屬未完成
Ida avatarIda2020-11-07
且這篇寫的法規是以「購買新車」而非「報廢舊車」為
Blanche avatarBlanche2020-11-08
且完成新領牌照登記者。 這句就讓我覺得是解讀2正確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20-11-13
馬力稅出來講一下吧
Aaliyah avatarAaliyah2020-11-16
規範內容,那就不應以舊車報廢日往後推
Anthony avatarAnthony2020-11-17
不過剛查一下完整法規內容,貨物稅12條之5第一項
寫的是「於本條文生效日起五年內報廢」
Puput avatarPuput2020-11-21
「於報廢或出口前、後六個月內購買上開車輛新車且
Megan avatarMegan2020-11-22
完成新領牌照登記者」這邊則有解釋空間。原po引的
David avatarDavid2020-11-22
第3項是針對「配偶或二親等以內親屬」適用來講
Zora avatarZora2020-11-24
借版問一下~
最近要買人生第一台車(使用舊換新),問個問題,從下
訂開始到領牌大概要多久時間呢?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20-11-25
所以明年1月先報廢的話 如果7/1(半年內)完成領牌
也有補助 這樣解讀正確嗎?
Caitlin avatarCaitlin2020-11-28
和樓上一樣問題,最近一堆熱門車要等,這會影響決定
Madame avatarMadame2020-11-28
下單的時間
Leila avatarLeila2020-11-29
這個還沒確定延長喔
Gilbert avatarGilbert2020-12-04
以目前的法令 業務1講法是對的
James avatarJames2020-12-07
這種問題不就是直接詢問國稅局就好了?
Bennie avatarBennie2020-12-10
指定時間內要報廢,接下來有半年時間購車領牌
Annie avatarAnnie2020-12-15
下訂到領牌前看車要問業務,之後領牌裝設備我是5個
工作天
Ursula avatarUrsula2020-12-17
台南國稅局的回應是業務1說法是對的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20-12-20
報廢日為準 所以是1
Charlie avatarCharlie2020-12-21
四等親只限機車....
Carol avatarCarol2020-12-24
KMT版過了真的很爽
Hedda avatarHedda2020-12-24
不該收的稅.連減收都要討價還價..可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