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二手車問題<急> - 汽車
By Andy
at 2010-10-18T00:00
at 2010-10-18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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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於昨天將愛車估給車商(車商是SUM聯盟車商)
當下也簽妥<汽車買賣合約書>賣交付訂金1萬元
可是在今日接到車商電話說車子有漏水問題,要扣我三千元
然後以車子他們無法賣,要拆掉為由,說願意跟我結清尾款
但要等兩個星期才能完成過戶
小弟我當時沒多想,想說錢到手應不會有花樣
但想想又覺得不妥
請問各位先進們,這樣會有問題嗎?
所有款項車商那邊已全部付清,並簽立汽車買賣合約書。
所謂汽車買賣合約書,算讓渡書嗎?
還是我要再去跟對方要求簽寫讓渡書呢?
我手邊只有一張汽車買賣合約書,我該還要有其他相關文件嗎?
這樣算完成交易了嗎?會有後續持續扣款問題嗎?
Update:
補充說明:以上所說內容皆是車商以將所有款項付清,但我不懂我賣車算完成了嗎?
因為還沒過戶,我手上也只有汽車買賣合約書而已,我擔心後續會有再度扣款及相關麻煩的問題,故而發問。
Update 2:
再度補充:雙證件已還給我了,但他有留影本,影本上我有標記是過戶用。
Update 3:
今天我有再次電話連絡車商
他回復答案是:我們買賣流程已結束,如交車前幾天內無紅單記錄,後續就沒事了。
過戶兩個禮拜的原因,是說因他要盤車至其他車行(車商共有4間店),所以會晚點再辦理過戶(契約另標記期限為兩星期),證件影本他會開立公會證明,所以影本他就可過戶。
總結:照車商說法,沒我的事,是真的嗎??所以最後我只會有一張買賣合約書嗎??
小弟我第一次賣車,所以想的有點多,這裡先謝謝各位的回答!!
Update 4:
回雅痞大大:
在這裡先謝謝你那麼的熱心為我解惑!
交車問題,因為那張汽車買賣合約書裡,有一項是
<乙方已付訂金後,甲方應即將該車及全部證件交予乙方,若該車交車前有交通違規一切罰緩事項(車籍總歸戶)、來歷不明、產權糾紛或行駛、民、刑事責任等情事,概由甲方負責(該車無法過戶,所有車款無條件全部歸還乙方)不得異議。
就這條來說,交車算不算在乙方付訂金之時就算生效呢?
另有一項為<乙方於99年X月X日X時X分接收該車配件、附件,里程表數:XX公里、甲方確定簽名: (簽名部分我並未簽名),不過日期有寫上。
我們買賣雙方契約書那有另標記一項<乙方限兩個禮拜過戶完成> 後面是簽名跟起算日期。
Update 5:
所以交車時間到底是從乙方付訂金後,甲方將車及配件交付乙方開始算起
還是從過戶開始算起呢?←-------這算是模糊地帶嗎?
在這裡再次感謝雅痞大大 熱心為我解惑~!!
Update 6:
回雅痞大大:
所以依你來看,我的問題目前來說很嚴重嗎?
所以我要擔心的問題是這兩星期的的問題嗎?而不是擔心他違約扣款等相關問題?
合約上乙方接管車輛時間可以認做責任歸屬在乙方的時間證明嗎?
比如接管時間後他若發生紅單問題,這條對我有保障嗎?
我這樣算交易還未完全嗎?(錢在我這,車在他那,過戶時間標記兩星期完成,車商有說買賣流程結束←可信嗎?)
車商是在地開設多年車行(小弟有記憶以來就有的車行)會不會較有信譽@@"
Update 7:
再次回雅痞大大:
剛剛已與車商達成共識,於明日完成過戶手續,在這裡謝謝你跟我說了那麼多相關知識,真的令我學到不少,再次感謝!!
當下也簽妥<汽車買賣合約書>賣交付訂金1萬元
可是在今日接到車商電話說車子有漏水問題,要扣我三千元
然後以車子他們無法賣,要拆掉為由,說願意跟我結清尾款
但要等兩個星期才能完成過戶
小弟我當時沒多想,想說錢到手應不會有花樣
但想想又覺得不妥
請問各位先進們,這樣會有問題嗎?
所有款項車商那邊已全部付清,並簽立汽車買賣合約書。
所謂汽車買賣合約書,算讓渡書嗎?
還是我要再去跟對方要求簽寫讓渡書呢?
我手邊只有一張汽車買賣合約書,我該還要有其他相關文件嗎?
這樣算完成交易了嗎?會有後續持續扣款問題嗎?
Update:
補充說明:以上所說內容皆是車商以將所有款項付清,但我不懂我賣車算完成了嗎?
因為還沒過戶,我手上也只有汽車買賣合約書而已,我擔心後續會有再度扣款及相關麻煩的問題,故而發問。
Update 2:
再度補充:雙證件已還給我了,但他有留影本,影本上我有標記是過戶用。
Update 3:
今天我有再次電話連絡車商
他回復答案是:我們買賣流程已結束,如交車前幾天內無紅單記錄,後續就沒事了。
過戶兩個禮拜的原因,是說因他要盤車至其他車行(車商共有4間店),所以會晚點再辦理過戶(契約另標記期限為兩星期),證件影本他會開立公會證明,所以影本他就可過戶。
總結:照車商說法,沒我的事,是真的嗎??所以最後我只會有一張買賣合約書嗎??
小弟我第一次賣車,所以想的有點多,這裡先謝謝各位的回答!!
Update 4:
回雅痞大大:
在這裡先謝謝你那麼的熱心為我解惑!
交車問題,因為那張汽車買賣合約書裡,有一項是
<乙方已付訂金後,甲方應即將該車及全部證件交予乙方,若該車交車前有交通違規一切罰緩事項(車籍總歸戶)、來歷不明、產權糾紛或行駛、民、刑事責任等情事,概由甲方負責(該車無法過戶,所有車款無條件全部歸還乙方)不得異議。
就這條來說,交車算不算在乙方付訂金之時就算生效呢?
另有一項為<乙方於99年X月X日X時X分接收該車配件、附件,里程表數:XX公里、甲方確定簽名: (簽名部分我並未簽名),不過日期有寫上。
我們買賣雙方契約書那有另標記一項<乙方限兩個禮拜過戶完成> 後面是簽名跟起算日期。
Update 5:
所以交車時間到底是從乙方付訂金後,甲方將車及配件交付乙方開始算起
還是從過戶開始算起呢?←-------這算是模糊地帶嗎?
在這裡再次感謝雅痞大大 熱心為我解惑~!!
Update 6:
回雅痞大大:
所以依你來看,我的問題目前來說很嚴重嗎?
所以我要擔心的問題是這兩星期的的問題嗎?而不是擔心他違約扣款等相關問題?
合約上乙方接管車輛時間可以認做責任歸屬在乙方的時間證明嗎?
比如接管時間後他若發生紅單問題,這條對我有保障嗎?
我這樣算交易還未完全嗎?(錢在我這,車在他那,過戶時間標記兩星期完成,車商有說買賣流程結束←可信嗎?)
車商是在地開設多年車行(小弟有記憶以來就有的車行)會不會較有信譽@@"
Update 7:
再次回雅痞大大:
剛剛已與車商達成共識,於明日完成過戶手續,在這裡謝謝你跟我說了那麼多相關知識,真的令我學到不少,再次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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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
All Comments
By Sierra Rose
at 2010-10-20T23:37
at 2010-10-20T23:37
不管您是跟車商買車或賣車都是一樣
只要是簽訂契約了 對車價或是否買賣後悔
需要變更契約時 都需要雙方同意後 再變更合約才能算數
合約適同法訂契約 既然合約都訂了車也看了
可以由車商後悔扣錢嗎
您可要求其支付合約上的金額
若其不從 可扣除您收到的訂金(一半)
且立即要求歸還您的車輛
且車輛既然已出售 WHY不立即過戶
這點真的令人起疑竇
且這段期間的使用若有事故發生 算誰的
因為正常狀況一定是立即過戶
若以言了這麼多天
在警方辦案的前提下 一定亦認為是異常
故請立即向車商反映
並要求履行合約內容
否則您可自警察局報案
要求歸還車輛
否則可視同竊佔罪
可告他們
2010-10-18 08:39:30 補充:
車輛未過戶完成
亦即尚未完成整個成交手續
且過戶是需要雙證正本 除非有工會的証明
這點若在支付金額上有異議者
您為保全您的權益
可至監理單位要求保全您的動產 如何處理可詢問監理單位
另外 您提到的"將所有款項付清" 有含那扣除的三千元嗎
若是 請要求歸還
否則一樣 可至警局報案
2010-10-18 12:36:10 補充:
那稅金呢??
您可要求請他立刻過戶
因為有關責任
不是一張紙可以解釋的
況且 合約內尚有驕車時間沒填
您不會已經填下去了吧~
交車結束
還要將原合約內的這個欄位填上確切交車時間阿~~
PS:交車時間即雙方確實已交車實車即過戶皆完成
2010-10-18 12:39:14 補充:
補充
若你在合約上寫交車10/1 但實際過戶是10/31
這段期間若該車超速或犯案
商家會承認嗎?? 因為還未過戶 合約內卻寫過戶交車
這責任是你要扛ㄝ
另外還有保險的責任 也都是你ㄝ
快去處理吧~~
2010-10-18 17:12:39 補充:
這就是合約的模糊地帶
實際我們買賣車輛都會在已過戶且金額都全部清楚後
才會寫下時間
合約上簽上重要的時間有兩個地方
第一:交付訂金及證件
第二:交付車輛
您試著看清楚 在合約上 是否有對你有利的地方
利如何時交付 權責問題.....等
若有寫上交付時之權利義務皆屬買方 那還好
但兩週內完成 這點通常是指買方要在兩週內交付買車金額後過戶
非用在目前您的狀況下(已付完全額 但未過戶)
您不覺得異常嗎??
就像我上面說的 車型如何配車
關你何干 那是他的問題
買賣要銀貨兩訖 銀OK 訖??實體在他手上 合法證件卻在你身上
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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