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賣手機卻要我負責? - 汽車Michael · 2007-10-01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先說一下前提:我是9月16日買手機的,雙頻機!因為買後4天公司要我10月初去大陸一趟,大約3個月,想說大陸不能用雙頻機而且回來時想在大陸買一隻回來,後來上網路拍賣,於今天9月30日賣出。在當初買的店家裡面交(因為面交高單價我也會怕有人搶了就跑),結後來他因為收訊有問題要求我負責,我�汽車All CommentsDoris2007-10-04法律上並未就保固期限作規定,像是汽車該保固多久,電腦該保固多久,所以在市面上,我們會看到不同業者就不同商品,訂出期限不一的保固期。期限長短是就契約自訂的。如果當初買賣時,契約中無約定多久期限內該物品所發生的問題,由賣方負責的話,賣方是無須負責的。只要在賣出時東西是好的Related Posts可以詳細的告訴我功能嗎?騎淑女車很奇怪嗎?我要找一部電影的名子!!台南哪裏可加酒精汽油汽車修護(丙級)考照腳踏車保養相關請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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