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速被照相開罰單問題 - 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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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大家問現在省道開車,汽車違規超速被照,還可以吊扣駕照的方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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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in avatarErin2008-02-21
一、駕駛省道超速,按照現行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例﹂,只會處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而不會被吊扣駕照,也不能以﹁易處﹂吊扣駕照的方式想要折抵︵易處扣照的規定已經取消︶。
二、如果超過限速六十公里以上肇事,抑或是二輛車蛇行、飆車,會被處三萬元以上、九萬元以下罰鍰並吊銷駕照,當場禁止駕駛,須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另外還要吊扣牌照三個月,處罰很重,必須避免。
第 40 條
汽車駕駛人,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或低於規定之最低時速,除有第四十三條第一項第二款情形外,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
第 43 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二萬四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一、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
二、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六十公里以上。
三、拆除消音器,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噪音。
前項情形因而肇事者,並吊銷其駕駛執照。
二輛以上之汽車共同違反第一項規定,或在道路上競駛、競技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九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及吊銷其駕駛執照。
汽車駕駛人有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或前項行為者,並吊扣該汽車牌照三個月;經受吊扣牌照之汽車再次提供為違反第一項第一款或前項行為者,沒入該汽車。
汽車駕駛人違反第一項、第三項規定者,應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未滿十八歲之人,其與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依第二十一條規定應同時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並得由警察機關公布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