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新娘要如何幫助她離婚 - 保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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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Joe
at 2012-03-24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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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識了一位越南新娘他已經來台灣14年了也有台灣身分證了~有兩個小孩一個小五一個小四~但是從她嫁來台灣的第一天~他的老公就從未關心她照顧她~過年團圓大家都在一起吃飯他卻被孤立在旁沒同桌吃飯~從來就未關心他~連她懷孕他也毫不關心~他生病看醫生她老公從未陪伴過~連開車保養都要他去做~誇張嗎~在家裡婆婆與老公~只有說到錢很關心而已從未問他過有吃飯了嗎~她老公做錯他婆婆都把錯怪在他身上~在公司遭受其他同事言語上得無理對待~男同事肢體上的接觸讓她感覺不舒服~她老公都知道也看到~但是都不為所動~她老公都會說是他招惹別人~是他得錯~這14年來都是他自己工作賺錢養自己~對小孩家庭付出的比老公還多~真搞不懂一個男人怎麼可以這麼爛~老公對她斤斤計較~婆婆常常給她精神壓力~簡單說就是瞧不起他是外籍新娘~搞不懂那當初為什麼還要娶她過來~她飽受精神壓力~曾經與她老公談及離婚的事~她老公說一輩子都不跟他離婚~他告訴我她快要瘋掉了~很想結束生命~他說這樣他比較不會那麼痛苦這比暴力傷害還讓人受不了他很愛她的小孩~他很想帶這小孩離開~但是他是外配就算離婚也得不到小孩的扶養權~我很想幫助他~但是我真不知道怎麼幫她~難道越南人就不是人嗎~他婆婆與老公很會做表面~讓外面的人都覺得他婆婆跟老公都對她很好~其實並不是這樣~如果問它們它們都會不承認~如果能夠讓他取的小孩扶養權跟離婚我想這真的是對他最好的幫助~請問各位我該怎麼幫他~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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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Andy
at 2012-03-26T15:40

善用破綻主義 詳列舉證訴離
越配已取得台灣身分證就是台灣人 適用一般法令
一.離婚部份
目前台灣法律規定,離婚有兩種方式
1. 兩願離婚
又稱協議離婚,是由夫妻雙方簽離婚協議書,並一同至戶政事務所辦離婚.
2.判決離婚
透過法律訴訟,讓法官判定離婚. 非過失方必要時還可獲得賠償
因越配之夫不願離婚,故無法協議離婚
越配唯有透過法律訴請離婚一途
以前社會大都直接家暴事件
現代社會已從家暴轉為精神虐待,舉證上困難許多
依法訴請離婚,法官是依照民法1052條來判決
民法1052條: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重婚
  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
  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
  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
  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
  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
  七、有不治之惡疾
  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
  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
  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

從您發問中
明白的傳遞出夫家及夫的不屑與越配低等下人的感覺
請越配多回想,多記錄其不當言行
然後以不堪虐待或重大事由提出離婚訴訟,以便脫離此家庭.
記錄時請人事時地物,詳細記載
如:婆婆給她精神壓力,因每個人都會有來自家長的壓力,效果小
如過年吃團圓飯,越配獨立一旁無法共桌,形之有物,法官馬上感受出來.此乃嚴重歧視,效果大
訴請離婚時,別忘可向對方請求過失之賠償(民法1056條)
請注意:
重大事由的標準是採破綻主義
就是同樣狀況,換成一般人,一般人也無法忍受
最高法院95年度台上字第2924號判決要旨
民法第1052條第2項規定: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上開法條所稱「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係以婚姻是否已生破綻而無回復之希望為其判斷之標準。而婚姻是否已生破綻無回復之希望,則應依客觀之標準,即難以維持婚姻之事實,是否已達於倘處於同一境況,任何人均將喪失維持婚姻之意願而定。
請看以下新聞
「破綻主義」判離當道
58 %怨偶 法院以「破綻主義」判離
法官標準放寬 怨偶不再煎熬

二.小孩部份
有身分證的越配也有爭取監護權的權利
唯前題是需有穩定的工作收入,且收入能養的起母子兩人
因一般外籍配偶通常在經濟上處於弱勢
離婚後能否養好自己都成問題
若再加上小孩扶養費或因帶小孩而無法上班
整個經濟狀況會雪上加霜,更行惡化
總不能叫小孩餓肚子吧
喜不喜歡小孩一回事
養不養的起是另一回事
必需考慮現實面問題

夫妻離婚的法律問題
1.財產:婚姻期間之剩餘財產(所賺的錢),各分一半.若分配不成,可由法院判決(民法1030-1條)
2.子女監護權:由夫妻協商一人監護或共同監護.協商不成可由法院判決(民法1055及1055-1條)
3.親子權:沒監護權的一方有與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之權利(民法1055條).
4.扶養權: 離婚後,夫妻雙方都有扶養未成年小孩的義務.某方不負義務可提告.(民法1116-2條)
5.變更監護人:監護權之一方,若監護不利於子女,可請求變更監護人(民法1055條)

相關法律條文
民法第1030-1條 :
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但下列財產不在此限
一、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
二、慰撫金
依前項規定,平均分配顯失公平者,法院得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
ps: 離婚=法定財產制消失
民法第1055條:
夫妻離婚者,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依協議由一方或雙方共同任之.....法院得依夫妻之一方...請求或依職權酌定之 .....行使、負擔權利義務之一方未盡保護教養之義務或對未成年子女有不利之情事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得為子女之利益,請求法院改定之.
法院得依請求或依職權,為未行使或負擔權利義務之一方酌定其與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之方式及期間....
民法第1055-1條 :
法院為前條裁判時,應依子女之最佳利益,審酌一切情狀,參考社工人員之訪視報告,尤應注意左列事項
一、子女之年齡、性別、人數及健康情形
二、子女之意願及人格發展之需要
三、父母之年齡、職業、品行、健康情形、經濟能力及生活狀況
四、父母保護教養子女之意願及態度
五、父母子女間或未成年子女與其他共同生活之人間之感情狀況
民法第1056條 :
夫妻之一方,因判決離婚而受有損害者,得向有過失之他方,請求賠償
前項情形,雖非財產上之損害,受害人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但以受害人無過失者為限
民法第1116-2條 :
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扶養義務,不因結婚經撤銷或離婚而受影響
Charlie avatar
By Charlie
at 2012-03-27T14:46
越南新娘很差 ,因為我爸也是在人家介紹下認識她結婚 薪水都給她 不然她就會叫罵我爸 我爸希望有人陪所以順著她 結果哩 現在出去工廠工作 認識外勞把我爸辛苦賺的錢都拿走 電話不接 她妹還對我嗆聲說如果我告的贏她姐就去告 超爛的人 現在我爸每天都過得很難過 還要強顏歡笑 所以奉勸要娶外籍新娘的請小心 大家都說越南新娘心機最重 最容易把錢騙走 甚至拿小孩威脅要錢 我真想把他的姓名公諸於世 讓大家不要再被這個越南新娘騙 因為我爸是第二個了
Skylar Davis avatar
By Skylar Davis
at 2012-03-27T05:46
處理此問題重點在於方向與方法就能延升到結果論供你參考!
此版討論對實務上是否有助力相信版大非常清處~
民法>夫妻分居時間長短與個性不合皆不能成為訴請離婚的理由

若需委辦協助相關事項可點選匿稱電洽討論諮詢既可
Edward Lewis avatar
By Edward Lewis
at 2012-03-26T03:46
您好我知道徵信社好像有提供 包離婚跟免費婚諮詢 的服務 希望能幫上妳的忙 以下幾家給妳參考是我推薦的幾家政府立案 合法的徵信社 也都有專辦大陸案件 其中 中天徵信在大陸也有駐點 均可為您服務 這樣應該能就近與您接洽 您可打服務電話詢問或是先上他們的網站看看 我想他們會幫助您用合理的價格解決問題的,供您參考! 大老婆徵信社http://www.big-wife.com.tw/BLOG:http://tw.myblog.y... [email protected]免付費服務專線0800-222-933申訴電話:02-23622077MSN線上客服:[email protected] 大台北徵信社 服務專線:0800-222-070投訴專線:02-23622110 中天徵信有限公司 http://www.im007.com.tw/%E5%85%8D%E4%BB%98%E8%B2%B... a 007007g @hotmail.comBLOG:http://tw.myblog.yahoo.com/a 007007g 友愛徵信社 http://www.ur-ai.com/%E6%9C%8D%E5%8B%99%E9%9B%BB%E... 全民徵信社 http://www.cmitw.com.tw/BLOG:http://tw.myblog.yaho... 婦女徵信社http://www.0800222733.com/index.html%E5%85%8D%E4%B... 聯誠徵信社http://www.google007.com.tw/%E5%85%8D%E4%BB%98%E8%... 安心徵信社http://www.mrs-wu.com/%E5%85%A8%E7%9C%81%E6%9C%8D%... 晚晴徵信社http://www.hope007.com.tw/24%E5%B0%8F%E6%99%82%E5%...
Delia avatar
By Delia
at 2012-03-27T02:15

不適合的兩個人.繼續相處.對誰都不好.日子久了.只會讓痛苦越來越明顯
不必太為難自己.給自己重生的機會.想過尋求正常的法律管道嗎?我不是
鼓勵離婚.畢竟在有小孩的情況下.破碎不是一兩個人的事.是一整個家庭
請你朋友三思.有需要.我這裡可以提供你免費的法律諮詢.盡量協助你.
在不能力保完美情況下.還能有基本維護你權力的方法.扶養權的爭取.
是一步險棋.走的不好.可能什麼都沒有.司法保護人權.沒錯.但有些是
現實層面的問題.有其他問題可e-mail給我[email protected]
Steve avatar
By Steve
at 2012-03-26T13:02
別相信單方說詞
婚姻這東西不是單方面的錯
只有錯多錯少
沒有單方錯
很多很強和外籍新娘一推
好的還是有只是少數
婚姻這勸你別管
她要離婚她自己可以去申訴
我相信很多攘會教她的
你的好心我懂
請她錄音證據
你別為她擔心
我相信她有她們一套生活
不然也不會一起14年時間
說長不常說短不短
Carol avatar
By Carol
at 2012-03-27T17:12
有身分證了要離婚很容易阿!重點是又要孩子...說白一點,很多娶外籍的就是要傳宗接代.法律上除非 父親沒職業又被關,一般都會判給父親
家務事你說你對,我說我對,單方說法很難認定,沒家暴還是辱罵 你要拿什麼當證據離婚,真的對他不好連身分證也不會讓他辦,很多事外人很難去介入
特別你如果是男性更應避嫌!
社會上有很多公益團體可以求助,來14年該懂的也早都知道了吧!
Necoo avatar
By Necoo
at 2012-03-28T16:35
就是要身分證~14年了~應該是要有那薄薄的一張!
想走就走(不等同離婚~但就是分居)~等同台灣的成年人了(而不是成年的泰傭)!但若走之後~要小孩的話~那就要走法律途徑~要衡量的問題就多摟!清官難斷家務事阿...... 小孩扶養權跟離婚都要有實證才有法律立足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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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Rosali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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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電系不穩定所以想換回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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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Gilbe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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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1997年出廠nissan3411600cc的耗油量一公厘大約多少錢?性能如何?保養零件會很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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