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子買賣後未過戶 - 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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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於97.3.28將福特2000CC轎車賣給對方,當初言明97年度牌照稅.燃料稅.過戶費用均由買方負擔(有買方所簽立之切結書及本票).但買方卻一直未辦理過戶手續,且自97.6月開始本人陸續接獲該部汽車之違規罰單,經本人於98.3.4寄發郵局存證信函及與買方連絡也置之不理,98.10月本人更收到法務部行政執行處因該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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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ry avatarGary2009-12-29
你好~我是中古車商~請拿當初寫的買賣合約~去控告對方~請檢察官調查~因為合約上當有著名交車時間~跟雙方有買賣~可以證明車子不是你開的~這樣可以解決你的問題~謝謝
Zanna avatarZanna2009-12-31
我跟你差不多我也是賣給朋友的朋友他咖開一開說車子有問題就把車子報廢但是他沒過戶現在也是寄存正信函給我又因為我工作的地方有勞健保他找到我法院就就公司強扣款我也找不到人只好讓他扣自認倒楣.你如果有資料你可以把資料拿到監理單位他會把你欠的跟他欠的分開你欠的你付他欠的他會去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