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開車停在路旁準備迴轉,對方與我同向直行,距離至少有50公尺,我迴轉到中心線(虛線)時,機車撞到我駕駛座的車輪,對方的駕駛受外傷,乘客右腳的小拇指骨折。已經過兩次調解,對方堅持要我們陪36萬,最後送上法庭。目前在檢察官審問時,檢察官提出我是否願意以10萬和解,因為我想得到一個公道,不想讓對方獅子大開口得到便宜,因為我也有損失,且對方是撞到我駕駛座這邊,我車頭已在中心不過前輪沒過,是因為當時緊張,無心移動到車子。
試問各位:我一定是輸的一方嗎??有人勸我就以10萬和解,可是我心裡的就是有點不服??? 現在的我還能做什麼????
試問各位:我一定是輸的一方嗎??有人勸我就以10萬和解,可是我心裡的就是有點不服??? 現在的我還能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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