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責任歸屬問題 - 汽車
By Isla
at 2011-04-24T00:00
at 2011-04-24T00:00
Table of Contents
本人開車從路邊切入慢車道剛好在停紅燈(距離紅燈約有200公尺.前方也都有車輛).前方路口打算左轉.看快車道有位置.於是打了方向燈.確定無車準備在切近快車道.車頭只過了車道分隔線一點點一小角.但遠方卻突然聽到煞車聲音.我車子馬上停下來踩煞車.快車道突然行駛一台機車.她車速很快煞車不及.擦上我的左車頭角.然後摔倒.有報警處理.警察也有來拍照.但卻沒看警察測量機車煞車痕跡.事後找他們談願意負擔一半機車維修費一半醫藥費.因為我認為.雖然受傷的是她女兒但也並不完全都是我的不對吧.總不能全部都要我負擔.對方卻四處說.我們倒車去撞她.要求機車維修費8000跟醫藥費共三萬.(我的車那時只有強制險.沒保第三責任險)
前幾天準備申請調解時.那位警察叫我們先不要申請明天在去申請.
因為案發時來處理的警察剛好他們認識我們也認識.那
前幾天準備申請調解時.那位警察叫我們先不要申請明天在去申請.
因為案發時來處理的警察剛好他們認識我們也認識.那
Tags:
汽車
All Comments
By Iris
at 2011-04-28T15:17
at 2011-04-28T15:17
不因為你[有打方向燈]就能取得優先路權。
一般人對交通法規,一知半解ˋ似懂非懂,僅憑自我的認知與感覺,認為都是對方的錯,一切讓[現場圖ˋ照片ˋ所有現場跡證]說話不須爭執,更不是用猜的。
正確的作法如下:
確實肇責建議在案發日起算30天後,向案發地交通大隊申請,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免費],就能得知其責任初步分析結果,待分析結果出爐即可分曉,誰是肇事主因ˋ誰是肇事次因或無肇事因數,雙方就都不再會有不平衡或被坑的感覺。只要分析或鑑定結果證實哪一方有過失,哪怕只有10%ˋ5%ˋ乃至只有1%的肇事責任,造成人員受傷,已是既定的事實,不管大傷ˋ小傷ˋ甚至於只有擦傷ˋ瘀傷,都已構成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之犯罪要件,就刑事部份而言,受傷被害人就有權對另一方提出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罪。
我想請問的是
1.我知道無照駕駛不算在肇責裡.但機車行駛在快車道上.而快車道也有標示禁行機車(同一條路.但是這個標示是標示在下一個路口).而她煞車不及撞上我們
肇事責任歸屬上屬誰?
你依然是屬本案之肇事主因無誤!
2.騎機車摔倒��
By Lydia
at 2011-04-25T06:02
at 2011-04-25T06:02
本案我方確實為肇事主因!!
Related Posts
要保人妻、被保險人夫,離婚後,保單效力如何?
By Dorothy
at 2011-04-24T00:00
at 2011-04-24T00:00
我發生車禍了
By Callum
at 2011-04-24T00:00
at 2011-04-24T00:00
紅單扣點上課?
By Sierra Rose
at 2011-04-24T00:00
at 2011-04-24T00:00
機車紅單的問題
...
班遊中部三天兩夜
By Carol
at 2011-04-24T00:00
at 2011-04-24T00:00
傳統機車跟電動機車的優缺點?
By Damian
at 2011-04-24T00:00
at 2011-04-24T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