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您的文章,
您的結論是要安撫太座。
我先說結論,
您太座擔心的過失傷害罪:就是罰錢而已。
犯罪被判緩刑,
或是六個月以下得易科罰金的罪,
不影響被告將來出國及良民證核發。
一般人所說的「前科」,
大概印象就是被判刑就是有前科的意思,
但依照現今相關法規,
並未就前科有相關定義或解釋,
因而就前科之定義有很多說法。
一說以警察刑事紀錄證明(即俗稱之良民證)為主,
記載有無刑事案件紀錄來判斷是否具有前科。
比較複雜就不多談,
自己Google找找吧。
但,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並不會記載所有之刑事案件。
而判『緩刑』或是『易科罰金』之罪並不會紀錄在警察刑事紀錄證明。
因此即使犯罪被判緩刑或是六個月以下得易科罰金之罪,
都不會影響被告將來出國及良民證核發。
車禍案件就是最常碰到的例子之一,
因為只要你不是零肇責,
就會有過失的問題。
大概是這樣吧,
我這五年來,
除了今年之外,
每年都2~3件車禍案件在跑。
因為我不是防衛駕駛,
我只要看時間允許我做筆錄,
接下來幾天應該沒什麼重要事情,
權衡我不可能全責之後,
碰到那種違規硬切的我就會直接撞下去,
所以這種案件看多了。
補充說明一下,
碰到稍微嚴重的車禍(我自己的定義是車輛車禍後不能行駛),
建議當天筆錄完就去驗傷,
至少對方如果咬你刑事你可以反咬,
通常99%對方最後也會撤告避免浪費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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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結論是要安撫太座。
我先說結論,
您太座擔心的過失傷害罪:就是罰錢而已。
犯罪被判緩刑,
或是六個月以下得易科罰金的罪,
不影響被告將來出國及良民證核發。
一般人所說的「前科」,
大概印象就是被判刑就是有前科的意思,
但依照現今相關法規,
並未就前科有相關定義或解釋,
因而就前科之定義有很多說法。
一說以警察刑事紀錄證明(即俗稱之良民證)為主,
記載有無刑事案件紀錄來判斷是否具有前科。
比較複雜就不多談,
自己Google找找吧。
但,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並不會記載所有之刑事案件。
而判『緩刑』或是『易科罰金』之罪並不會紀錄在警察刑事紀錄證明。
因此即使犯罪被判緩刑或是六個月以下得易科罰金之罪,
都不會影響被告將來出國及良民證核發。
車禍案件就是最常碰到的例子之一,
因為只要你不是零肇責,
就會有過失的問題。
大概是這樣吧,
我這五年來,
除了今年之外,
每年都2~3件車禍案件在跑。
因為我不是防衛駕駛,
我只要看時間允許我做筆錄,
接下來幾天應該沒什麼重要事情,
權衡我不可能全責之後,
碰到那種違規硬切的我就會直接撞下去,
所以這種案件看多了。
補充說明一下,
碰到稍微嚴重的車禍(我自己的定義是車輛車禍後不能行駛),
建議當天筆錄完就去驗傷,
至少對方如果咬你刑事你可以反咬,
通常99%對方最後也會撤告避免浪費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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