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保險理賠的問題!(急!) - 貨車
By Connor
at 2010-02-20T00:00
at 2010-02-20T00:00
Table of Contents
1.車禍過後半年,顏面下巴、右大腿右手都有斷,手術後目前會用助行器,慢慢移動,醫生說需長期復健,已過半年,請問壽險和強制險的殘障等級方面可否申請?
2.對方開的貨車是公司車,已和對方調解三次,但都無結果,但對方的貨車有加保第三責任險200萬,保險公司名叫:新安東京海上產險,所以對方都把責任推給保險公司,目前只賠強制險有收據實支實付,之後我就請警察刑事附帶民事把這案件送法院,讓法官去裁定,但我和保險公司人員說已送法院,但他對我說:兩年內我只要有收據都可申請,到底在緊張些什麼?但我是怕到最後會什麼錢都拿不到,有朋友說他們會怕賠太多,所以盡量拖延時間,因為我們是直行車(機車),對方是越過雙黃線(貨車),請問各位這案件送法院都很久嗎?
已更新項目:
請各位多多回答,這題對我來說很重要,謝了!
2.對方開的貨車是公司車,已和對方調解三次,但都無結果,但對方的貨車有加保第三責任險200萬,保險公司名叫:新安東京海上產險,所以對方都把責任推給保險公司,目前只賠強制險有收據實支實付,之後我就請警察刑事附帶民事把這案件送法院,讓法官去裁定,但我和保險公司人員說已送法院,但他對我說:兩年內我只要有收據都可申請,到底在緊張些什麼?但我是怕到最後會什麼錢都拿不到,有朋友說他們會怕賠太多,所以盡量拖延時間,因為我們是直行車(機車),對方是越過雙黃線(貨車),請問各位這案件送法院都很久嗎?
已更新項目:
請各位多多回答,這題對我來說很重要,謝了!
Tags:
貨車
All Comments
By Charlie
at 2010-02-23T22:29
at 2010-02-23T22:29
不是醫生說"
就能算數 !
一切以診斷證明書 為憑。
應由依法評鑑合格之地區教學醫院以上之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院出具證明。
傷殘之認定有一定的審核 標準"
並非需長期復健,就能申起傷殘給付。
所稱殘廢,指受害人因汽車交通事故致身體傷害,經治療後症狀固定,再行治療仍不能期待治療效果,並經合格醫師診斷為永久不能復原之狀態;或經治療一定期間以上尚未痊癒,並經合格醫師診斷為永不能復原之狀態。
細節詳見以下網址內文說明:
http://www.trvsa.org.tw/4-1.htm
2.保險公司名叫:新安東京海上產險,所以對方都把責任推給保險公司,
無需去理會對方的保險公司或對方說什麼,對方是否有保險和保什麼險ˋ保多少,都與被害人無關,必須導正你的觀念,你的求償對象是對方肇事當事人,對方的保險公司,只是協助他的要保人協調ˋ處理而已,記住你和解對象ˋ提告的對象,都是對方肇事當事人。
目前只賠強制險有收據實支實付,
受傷被害人"原本就可跳過和解,自行向保險公司,申請同項ˋ同額的理賠。
本案若對方只用[強制險理賠],這等於沒賠分文,任何被害人或家屬,應該都不可能接受這種理賠方式。
之後我就請警察刑事附帶民事把這案件送法院,讓法官去裁定,但我和保險公司人員說已送法院,
以上這一部分的程序,有錯誤之處 !
刑事歸刑事ˋ民事歸民事。
民事部份"
是可以考慮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但是'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不只不得在警局提出,連在地檢署都不得提出,縱使提出也會被地檢署,依違背刑事訴訟法而直接遭受駁回。
刑事訴訟法第 488 條:
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應於刑事訴訟起訴後第二審辯論終結前為之。
但在第一審辯論終結後提起上訴前,不得提起。
簡單的說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在檢方偵查終結ˋ提起公訴之後,進入法院一審時,在辯論終結之前的,任何時段ˋ或庭訊中,在刑事庭逕行提出,法院會要求你遞狀。
但不表示刑事庭就一定會就民事部份一併做出判決,金額差距太大還是會移往民事庭繼續審理,差別在於不用繳交裁判費用[俗稱訴訟費]。
換言之:
在實務上刑事尚未確定之前,民事部份必然會有爭議存在,所以縱使已提出附帶民事訴訟,並不代表民事部份就一定會提早審理ˋ判決。
強制險,二年內都可以申請理賠沒錯!
且本案既然已經呈報出險,就以不受二年內呈報的限制。
你的語焉不詳!
你到底有沒有 ,在案發6個月內,對肇事者提出過失傷害之刑事告訴 ?
若有"
就不怕對方不就範。
對方一再推託給保險公司"
我們稱這種人是典型,不見棺材不流淚型的被告,那就要他等著被起訴ˋ被判刑,同時留下一筆刑事前科紀錄,這點100%不用懷疑,絕對是可以預期的最終結果。
你們還是趕快在追訴期限案發6個內,就刑事部份提告,才是正確的作法,運用[以刑逼民]的訴訟技巧,逼迫對方也是你們的最佳籌碼。
對方最怕的就是你對他提出過失傷害之刑事告訴,運用以刑逼民的訴訟程序,達成民事和解的目的。
假設真的不能取得共識和解,對方必須將刑事部份的易科罰金,一併列入[訴訟成本]考量,本案若在偵查終結前不能和解,對方被提起公訴是無庸置疑的。
若在一審辯論終結之前,仍無法達成和解,被判刑也是絕對可以預期的結果,以二個月有期徒刑計算[甚至更高],易科罰金就高達6萬元,縱使輕傷獲得輕判拘役50天也要花5萬元,外加一筆過失傷害前科紀錄,刑事部份判決確定,民事部份還是要賠,只是理賠金多寡而已。
反之"
若沒有!
那你[已失去以刑逼民 ]的先機條件。
以刑逼民"
向來是受傷被害人,手上最佳的籌碼 ,也是必然會發揮效益 的,訴訟手段與技巧。
然"
若已超過法定追訴期限,未提出刑事告訴,那真有得拖了 。
過失傷害屬[告訴乃論 ]案件"
[告訴乃論 ]案件的法追溯時效,只有6個月 。
剩下的民事訴訟,雙方可就有得對抗了。
民事訴訟"
根本不痛不癢!
也不會抓人 。
尤其本案對方既然有[加保任意險 ],大可直接委由他的保險公司,與你對抗,當事人可以不須親自出庭,大可高枕無憂 ,不必理會你。
只要最終判決,不超過該保單的最高理賠額, 肇是當事人,根本無需支付分文 。
請問各位這案件送法院都很久嗎?
那是必然的!
訴訟乃不得已之手段,其冗長的程序很累人的,任何一種官司打下來,少則數月ˋ多則數年,造成雙方精疲力竭,其最終的判決結果,肯定都不是雙方原先所預期的結果。
告訴乃論民事案件,若有和解機會,儘可能雙方都能各退一步ˋ海闊天空。
懂法者雖然得以輕易告知法條所在,但也有其義務與責任告知求助者,利害關係之所在,尤其消耗人力ˋ物力ˋ財力之[訴訟成本],以上個人建議與提醒僅提供你作為參考。
2010-02-27 09:48:47 補充:
另提供 一篇 [提醒當事人]案例
尤其 後段
PS:的部分
給你做為提醒與參考!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
By Kyle
at 2010-02-22T18:24
at 2010-02-22T18:24
針對你的問題做最簡單的回答
1.認殘要一年
現在醫生就算幫你開診斷證明都沒用
2他的態度惡劣你就錄音順便蒐證
若他不肯好好處理你也可以告他傷害或其它罪名
3.他的態度這樣一定會拖很久沒錯
如果他願意處理也可能很快
所以重點在於對方囉~
我處理過很快和很慢的都有
PS:還有問題可以直接問我囉!
希望幫上你的忙!加油^^
By Gary
at 2010-02-22T14:38
at 2010-02-22T14:38
之前遇過沒有第三責任的 判賠四百多萬 so要看個案
[email protected]
By Bethany
at 2010-02-23T07:45
at 2010-02-23T07:45
另有其它傷害或個人商業保單,其理賠金額更高
不過重點都在於診斷證明書的開立是否符合標準
自身的權益一定要懂得爭取!
歡迎與我聯絡,共同研討
http://www.leecheng.url.tw/
By Sarah
at 2010-02-22T09:21
at 2010-02-22T09:21
1.壽險和強制險的殘障等級方面可否申請?A.確定殘癈B.180天後確定功能喪失.才可.
2.投保保險後不是就沒事沒責任,保險公司只是幫助造事者減輕負擔.
3.在調解時要與對方和對方的保險公司同時在場調解.
4.請你整理有關這次車禍以來的所有費用明細,(薪資、醫護費用.....)及可能復原的時間內費用明細............會用的到
5.查看送檢察的進度.
6.好好養傷
希望有幫上你的忙,也希望有機會能為你服務 謝謝你^.^: 上帝祝福你
By Olivia
at 2010-02-23T14:06
at 2010-02-23T14:06
2.執行業務致人於傷加重其刑,對方會知道,民事賠償要將對方公司列為共同被告,負連帶責任,檢察署提起公訴後,持訴狀至國稅局調該公司財產清冊,假扣押對方公司主要往來銀行帳戶
3.找位專業保險經紀人作為你終身保險顧問,協助處理
Related Posts
中華三菱2002年5月的自排貨車可以賣多少
By Anonymous
at 2010-02-19T00:00
at 2010-02-19T00:00
房子被法拍還銀行不夠車子是否也會遭銀行扣押
By Isabella
at 2010-02-19T00:00
at 2010-02-19T00:00
徵求~台南市到高雄市的搬家回頭車
By Sarah
at 2010-02-18T00:00
at 2010-02-18T00:00
車禍肇則與賠償比例是否一樣?
By Emily
at 2010-02-16T00:00
at 2010-02-16T00:00
1甲良田可以養活一戶人家嗎?
By Una
at 2010-02-16T00:00
at 2010-02-16T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