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修理之我是不是碰到獅子了? - 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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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要便宜就是給法院判啦~

對方2016的車 零件使用了7年

每年折舊0.369

7年下來折舊就剩20% 以下了


法院判是這樣啦…

工資.鈑金.烤漆不折舊

其他新品零件依年份折舊


整個工單18萬 如果算折舊

法院最後判決的金額 應該會落在6-8萬之間

然後整個法院程序大概要6個月以上

大概是這樣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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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23-05-12
感謝~讓我知道狀況是如何..
Daniel avatarDaniel2023-05-16
還要算以刑逼民的罰金啊 三到十幾萬都有可能吧
Jacob avatarJacob2023-05-12
看法相同,我的經驗沒有上法院,跟保險公司到調解搓
完金額就結束了
Regina avatarRegina2023-05-16
不是當天驗傷,法官其實不太會看
Mary avatarMary2023-05-12
易科罰金頂多幾萬而已 加起來也不可能超過16萬
Heather avatarHeather2023-05-16
上法院是怕原原po要台北花蓮跑來跑去
Oscar avatarOscar2023-05-12
原PO的案例,原廠修好搞不好不用20K
Kumar avatarKumar2023-05-16
罰金抓3萬 大概可能10萬打死吧
Dinah avatarDinah2023-05-12
罰金 對方沒有大傷 生活不能自理或無法工作 幾萬元
不會超過10萬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23-05-16
何況刑事還不一定能成
Megan avatarMegan2023-05-12
他如果民事每次都要跑花蓮 看是要跑幾次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23-05-16
又撞沒很大力是能傷多重 法官又不傻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23-05-12
不過話說回來,保險業賠償也是算折舊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23-05-16
輕傷拘役30天內 別怕
Valerie avatarValerie2023-05-12
調節庭開兩次、開庭再兩次 至少就4次
Edith avatarEdith2023-05-16
然後刑事到案說明再一次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23-05-12
對方嗆說回原廠沒有18別想出來,差兩萬我就選擇原廠
估價,如果對方機機歪歪的不想回原廠估就是有鬼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23-05-16
保底5躺花蓮遊
Andrew avatarAndrew2023-05-12
民事以原就被,跑什麽花蓮?又不是不動產有特殊審判
Irma avatarIrma2023-05-16
刑事就絕對逃不掉
Leila avatarLeila2023-05-12
就算原廠估的比他自己找的修車廠高,折舊加過失傷害
Emma avatarEmma2023-05-16
易科罰金還有一些醫藥費的賠償可能也不到16萬
Elvira avatarElvira2023-05-12
兩方都沒保險就是比誰皮
Edith avatarEdith2023-05-16
調解都是開高讓你殺的吧
Lauren avatarLauren2023-05-12
給推
Robert avatarRobert2023-05-16
以刑逼民 又沒真的受傷 真當醫生開個疑似挫傷法院
就會認啊 呵呵 法院他家開的就不會開16年的豐田了
Joseph avatarJoseph2023-05-12
把以刑逼民掛嘴巴上的是在?輕微碰撞是會有多大的傷
Ina avatarIna2023-05-16
況且隔天,也不是當下去驗傷,以刑逼民嚇嚇你而已
Zenobia avatarZenobia2023-05-12
如果對方有保險給保險公司修好後,肇事者又搞上法院
調解,這樣是保險公司虧嗎?
Una avatarUna2023-05-16
動不動就講以刑逼民的是不是腦殘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23-05-12
所以有人會在工資上多灌一點 就沒得砍
Kyle avatarKyle2023-05-16
不要聽上面的那個在唬洨啦,過失傷害15天易科罰金
一萬五已經很多了
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23-05-12
好好的車被撞成這樣,還要浪費時間去修,如果對方
還要自己貼錢去補折舊部份,真的是太倒楣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23-05-16
上法院你還可以質疑筆錄上說無傷,叫他去醫院開乙
種看醫生敢不敢開。要搞就大家來搞,看你多會搞。
Hedy avatarHedy2023-05-12
一堆推文什麼都不懂唬爛在騙小白的看了就不爽。雖
然你沒保第三人也是蠻白痴就是了
Robert avatarRobert2023-05-16
沒錯,要省錢就給法院判,因為法院怕加害者賠太多,
通常會要受害者提證據再來挑三揀四,然後這不用賠那
不用賠,如果遇到一個恐龍法官,搞不好真的會說天雨
路滑,受害者急煞也責任,那就賠更少了
Edwina avatarEdwina2023-05-12
事發地點不在花蓮吧?調解或法院應該在事發地點所屬
的責任單位,耗起來應該對方跑比較遠
Jessica avatarJessica2023-05-16
唉,發問的是撞人的或是被撞的,每次推文都差很大啊
Kyle avatarKyle2023-05-12
推樓上,平行時空
Yedda avatarYedda2023-05-16
過失傷害又不是有驗傷單就一定會成立
不然每個人車禍後都跑去驗傷好啦
Susan avatarSusan2023-05-12
以刑逼民也要對方有驗傷甚至傷重..這例走法院的問題
就是浪費時間(或是花$$請律師跟對方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