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大實在很有心,提出的問題也很不錯,而且猛一看還真的會以為是對。
不過,回歸實務面來說,我只能說b大的中文可能真的不好。
保險公司依第三人責任險賠償的根據,的確就是依此條款。
第六條 直接請求權
被保險人依法應負賠償責任確定時,損害賠償請求權人得在保險金額範圍內依其應得之
比例,直接向本公司請求給付賠償金額,其金額之認定,依下列規定:
一、被保險人依法應負之損害賠償金額,經法院判決確定者。
二、經當事人雙方於訴訟上或訴訟外以書面達成和解,並經本公司同意者。
三、當事人雙方依鄉鎮市調解條例達成調解,經該管法院核定,並經本公司同意者。
簡單來說,就是依三種方式確認賠償金額並賠償:
1.法院民事判決
2.和解,且經保險公司同意金額
3.調委會調解,且經保險公司同意金額
b大所說,的確是取得視同法院判決核定之金額,結果相同。
但是過程完全不同,保險公司的確可依照2或3拒絕賠償此金額。
為什麼,因為b大所描述的,很明顯是2或3的狀況,而不是1的狀況。
想透過2或3要求保險公司賠償,賠償金額就是保險公司同意啊!!!
另外,釐清一個觀念,理賠專員的角度,絕對是以"合理"為標準,沒有理賠會單純想壓低
金額而害保戶被告,告訴的權利,又不是在理賠身上。
保任意險絕對不是保心酸,只是要知道自
己保的是什麼保險,不要被告就覺得是理賠的問題,因為我遇過太多提告的案件,不是保
戶太白目,就是對造要求太不合理,理賠想賠,也賠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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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回歸實務面來說,我只能說b大的中文可能真的不好。
保險公司依第三人責任險賠償的根據,的確就是依此條款。
第六條 直接請求權
被保險人依法應負賠償責任確定時,損害賠償請求權人得在保險金額範圍內依其應得之
比例,直接向本公司請求給付賠償金額,其金額之認定,依下列規定:
一、被保險人依法應負之損害賠償金額,經法院判決確定者。
二、經當事人雙方於訴訟上或訴訟外以書面達成和解,並經本公司同意者。
三、當事人雙方依鄉鎮市調解條例達成調解,經該管法院核定,並經本公司同意者。
簡單來說,就是依三種方式確認賠償金額並賠償:
1.法院民事判決
2.和解,且經保險公司同意金額
3.調委會調解,且經保險公司同意金額
b大所說,的確是取得視同法院判決核定之金額,結果相同。
但是過程完全不同,保險公司的確可依照2或3拒絕賠償此金額。
為什麼,因為b大所描述的,很明顯是2或3的狀況,而不是1的狀況。
想透過2或3要求保險公司賠償,賠償金額就是保險公司同意啊!!!
另外,釐清一個觀念,理賠專員的角度,絕對是以"合理"為標準,沒有理賠會單純想壓低
金額而害保戶被告,告訴的權利,又不是在理賠身上。
保任意險絕對不是保心酸,只是要知道自
己保的是什麼保險,不要被告就覺得是理賠的問題,因為我遇過太多提告的案件,不是保
戶太白目,就是對造要求太不合理,理賠想賠,也賠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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