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區分幹道支道及肇事責任 - 汽車
By Christine
at 2008-02-15T00:00
at 2008-02-15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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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駕駛箱型車,乙方駕駛輕機車,雙方都是直行,甲方由北向南,乙方由東向西,乙方行經路口時並沒查看左右有無來車,以致直接衝撞甲方副駕駛座門板,乙方機車損毀並有擦傷,甲方副駕駛座門板金凹陷,車禍發生約30分甲乙雙方同意由甲方負責機車毀損部份,雙方至機車行進行估價後後悔,於是至警察局備案,希望由保險公司負責理賠部份,以致無現場未移動前現況,僅以口述及事後至現場拍照取證!
問題1,甲方行駛路段上個月前還是田間小路,並無任何交通號誌也無路燈,現則剛舖完泊油路道路拓寬,但地址為(巷);乙方行駛路段為(路)但路口寬度較甲方行駛路段路口窄,請問何方為幹道,支道?
問題2,就以上敍述排除幹支道優先問題,由乙方撞到甲方副駕駛座門來判斷,是否乙方錯?
問題3,若是甲方肇事責任較乙方多,甲方可向保險公司要求理賠嗎(負責乙方機車毀損�
問題1,甲方行駛路段上個月前還是田間小路,並無任何交通號誌也無路燈,現則剛舖完泊油路道路拓寬,但地址為(巷);乙方行駛路段為(路)但路口寬度較甲方行駛路段路口窄,請問何方為幹道,支道?
問題2,就以上敍述排除幹支道優先問題,由乙方撞到甲方副駕駛座門來判斷,是否乙方錯?
問題3,若是甲方肇事責任較乙方多,甲方可向保險公司要求理賠嗎(負責乙方機車毀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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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Rachel
at 2008-02-15T02:29
at 2008-02-15T02:29
幹支道的劃分在於現場是否有標誌、標線、號誌以資區分,巷弄並不能區分何為幹道!
問題2,就以上敍述排除幹支道優先問題,由乙方撞到甲方副駕駛座門來判斷,是否乙方錯?
你的敘述可能有些錯誤,如甲方北向南,乙方東向西,乙方應為左方車輛,不可能撞擊甲方副駕駛座。故只引述乙方撞擊甲方副駕駛座,則甲方應為左方車輛。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二、行至無號誌或號誌故障而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之交岔路口,支線道車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未設標誌、標線或號誌劃分幹、支線道者,少線道車應暫停讓多線道先行;車道數相同時,轉彎車應暫停讓直行車先行;同為直行車或轉彎車者,左方車應暫停讓右方車先行。但在交通壅塞時,應於停止線前暫停與他方雙向車輛互為禮讓,交互輪流行駛。
第一:少線車道車輛要讓多線車道車輛先行,多線車道車輛有優先路權。
第二:車道數相同,同為直行車,左方車要讓右方車輛先行,右方車輛有優先路權。
因問題中並未提及現場車道數,及雙方筆錄中是否有��
By Olivia
at 2008-02-19T22:18
at 2008-02-19T22:18
看了很多諮詢網站最後還是懵懵懂懂
後來在親友的介紹下認識
TW119台灣交通事故諮詢有限公司的律師
聽我口述事件的經過跟目前處理的情況
幫我擬定了和解書的內容,並協助我幫理保險的理賠金
而且保險金很快就拿到了
真的很方便不用自己在那搞半天還漏東漏西的
而且還依據我的問題幫我追加許多應有的賠償
例如精神賠償等等…
原來有專業人士的協助處理車禍是這麼簡單的一件事
和解賠償都能順利達成目標跟期待
http://migre.me/qCsz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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