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和解事宜~急急~ - 開車
By Joe
at 2011-10-25T00:00
at 2011-10-25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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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各位大大
100/10/1 父親騎機車發生車禍 肇事者車停於機車道與車道約1/3位置父親騎車行經.肇事車輛突開車門,導致騎士撞擊摔倒甩出,機車甩出到對向車道雙黃線位置;機車幾乎全毀,騎士則右側腿及手肘擦傷急挫傷.右肩夾摔倒支撐導致右肩挫傷及骨折..等
1.事發後肇事者請人移動車輛且因肇事者父親為當地里長很強式於警方筆錄
時未經同意將機車移往他們熟識機車行
2.100/10/1 肇事者友陪同至醫院只結清當日急診藥費並拿走收據,只丟下說
保險會處理之後(截至10/25)都無來電關心
3.100/10/11對方(華南)保險公司來電說要和解,但告知傷者體傷未癒,可否
先處理財損,他卻說公司規定是體傷跟財損一併處理才行,只說可先請車
行先報價並可找自己信任的報。要我們再去電告知他
4.100/10/24 又去電(保險)告知他我們要將車子取走報廢順道估價要他到場,
他卻說他沒空等他有空非夜間他才要處理,要我們先備車子行照及車號先
給他。
5.現在體傷也幾近痊癒,我們也只要他們理賠機車的部分及醫療費用,可他
們避不出面, 老人家只希望事情盡快落幕,但如此也不知該如何~~
問:1.和解追訴期為多久
2.是否需申請調解
3.我們可申請合理理賠的細項有哪些?
4.保險告知對方肇事為全責,那機車理賠應可要求至什麼程
. 度。
100/10/1 父親騎機車發生車禍 肇事者車停於機車道與車道約1/3位置父親騎車行經.肇事車輛突開車門,導致騎士撞擊摔倒甩出,機車甩出到對向車道雙黃線位置;機車幾乎全毀,騎士則右側腿及手肘擦傷急挫傷.右肩夾摔倒支撐導致右肩挫傷及骨折..等
1.事發後肇事者請人移動車輛且因肇事者父親為當地里長很強式於警方筆錄
時未經同意將機車移往他們熟識機車行
2.100/10/1 肇事者友陪同至醫院只結清當日急診藥費並拿走收據,只丟下說
保險會處理之後(截至10/25)都無來電關心
3.100/10/11對方(華南)保險公司來電說要和解,但告知傷者體傷未癒,可否
先處理財損,他卻說公司規定是體傷跟財損一併處理才行,只說可先請車
行先報價並可找自己信任的報。要我們再去電告知他
4.100/10/24 又去電(保險)告知他我們要將車子取走報廢順道估價要他到場,
他卻說他沒空等他有空非夜間他才要處理,要我們先備車子行照及車號先
給他。
5.現在體傷也幾近痊癒,我們也只要他們理賠機車的部分及醫療費用,可他
們避不出面, 老人家只希望事情盡快落幕,但如此也不知該如何~~
問:1.和解追訴期為多久
2.是否需申請調解
3.我們可申請合理理賠的細項有哪些?
4.保險告知對方肇事為全責,那機車理賠應可要求至什麼程
.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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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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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Rachel
at 2011-10-27T08:33
at 2011-10-27T08:33
100/10/1 父親騎機車發生車禍 肇事者車停於機車道與車道約1/3位置父親騎車行經.肇事車輛突開車門,導致騎士撞擊摔倒甩出,機車甩出到對向車道雙黃線位置;
開車門幾乎完全責任
機車頂多未注意次因,但很少出現
機車幾乎全毀
維修費用超過車輛殘值 ( 二手車價 ),推定全損
對方賠償殘值
,騎士則右側腿及手肘擦傷急挫傷.右肩夾摔倒支撐導致右肩挫傷及骨折..等
先療傷三個月到五個月 ( 骨折 )
體傷醫療先申請對方強制險
傷患的其他保險,學團勞商
1.事發後肇事者請人移動車輛且因肇事者父親為當地里長很強式於警方筆錄
時未經同意將機車移往他們熟識機車行
這會有罰則問題
對方賠償有損你們的權益
堅持提告,對方會有罰單問題
2.100/10/1 肇事者友陪同至醫院只結清當日急診藥費並拿走收據,只丟下說
保險會處理之後(截至10/25)都無來電關心
3.100/10/11對方(華南)保險公司來電說要和解,但告知傷者體傷未癒,可否
先處理財損,他卻說公司規定是體傷跟財損一併處理才行,只說可先請車
行先報價並可找自己信任的報。要我們再去電告知他
不太對
要區分兩個區塊
強制險
不用和解,有收據,有證明,就可以先申請,該金額為和解金額的一部分
非強制險 ( 對方的第三人 )
需要等和解確認金額以後才能撥款
保障範圍,強制險不賠或者陪不夠的
你先去申請強制險,保險公司拒賠,叫他開文書給你
去保發中心申訴她
4.100/10/24 又去電(保險)告知他我們要將車子取走報廢順道估價要他到場,
他卻說他沒空等他有空非夜間他才要處理,要我們先備車子行照及車號先
給他。
維修費用高於殘值,推定全損
這是一種折衷的處理方法
你們拿到錢補差額再買新車或者中古車
受損車,硬修,哪裡沒修好你也未必知道,後面容易衍生爭議
5.現在體傷也幾近痊癒,我們也只要他們理賠機車的部分及醫療費用,可他
們避不出面, 老人家只希望事情盡快落幕,但如此也不知該如何~~
骨折在家療養期間,薪資損失一併求償
但是保險公司通常很硬,因為注意事項還滿多的,重點在於薪資證明 問:1.和解追訴期為多久
刑事過失傷害,半年內都可以提出,所以先養傷三個月到五個月
2.是否需申請調解
建議骨折好得差不多了確定沒有其他後遺症再來
除非你們很缺錢
那對方就跟你拖延,對你們比較不利
3.我們可申請合理理賠的細項有哪些?
請見下面第三人責任險
和解金額,薪資損失應該佔了一半以上
骨折,你說右肩 ?
那要看是肩胛骨還是鎖骨或者其他
如果是鎖骨療養可能需要一年,有些還要二次手術
肩胛骨可能六個月到一年,有些要二次手術
4.保險告知對方肇事為全責,那機車理賠應可要求至什麼程
. 度。
機車,維修金額超過殘值,推定全損
賠償殘值以下
受有嚴重體傷,如果你們求償金額低,他可能殘值全賠
金額高,殘值會打折
但是車損沒多少錢
重點在療養期間薪資損失,不同的骨折部位,骨折程度,療養期間不同
=
=先療傷
申請對方的強制險,傷患的其他保險三十天後申請初步分析表療傷三四個月確定沒有後遺症、不舒適感、異常感等等過失傷害事故後半年內都可以提出
民事求償則為兩年內=拿診斷書找當初的員警提出過失傷害
他會整理資料交給檢察署
檢察署會發傳票給當事人
日期跟時間會錯開 ( 避免雙方當場吵架甚至大打出手 )=
案例分享很重要,請耐心看完,你現在這情況,急不來 我的車禍狀況簡述 ( 文長,請耐心看完 )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1...
車禍事故之後可以請求賠償的項目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5...
我買的強制險賠對方,我買的第三人責任險賠對方
我買的車體險賠償給我自己,如對方為肇事主因,我方保險公司會向對方追償
我方有第三人責任險、車體險者請於報案後聯絡我方保險公司出面協助簽名檔之常見的車險 ( 強制險、第三人、車體險 )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3... ( 這篇底下有收集了一些影片,有空不妨看看 )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2...
By Belly
at 2011-10-28T06:03
at 2011-10-28T06:03
100/10/1 父親騎機車發生車禍 肇事者車停於機車道與車道約1/3位置父親騎車行經.肇事車輛突開車門,導致騎士撞擊摔倒甩出,機車甩出到對向車道雙黃線位置;機車幾乎全毀, 對方開啟車門未禮讓後方來車先行,若我方無超速對方應為完全肇事原因! 建議於事故一週後可免費申請道路交通,事故一個月後可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可參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以利釐清雙方肇責。 研判表為參考用,若有不服可自費三千元申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雙方肇事責任。 騎士則右側腿及手肘擦傷急挫傷.右肩夾摔倒支撐導致右肩挫傷及骨折..等 傷者可依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罪提出告訴: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需在事發後六個月內提出! 1.事發後肇事者請人移動車輛且因肇事者父親為當地里長很強式於警方筆錄
時未經同意將機車移往他們熟識機車行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3項: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者,應即採取救護措施及依規定處置,並通知警察機關處理,不得任意移動肇事汽車及現場痕跡證據,違反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九千元以下罰鍰。但肇事致人受傷案件當事人均同意時,應將肇事汽車標繪後,移置不妨礙交通之處所。 2. 100/10/1 肇事者有陪同至醫院只結清當日急診藥費並拿走收據,只丟下說
保險會處理之後(截至10/25)都無來電關心 如調解不成就請調解委員會出具調解不成立的書面資料,直接找當初的承辦員警提告對方過失傷害即可!
3. 100/10/11對方(華南)保險公司來電說要和解,但告知傷者體傷未癒,可否
先處理財損,他卻說公司規定是體傷跟財損一併處理才行,只說可先請車
行先報價並可找自己信任的報。要我們再去電告知他 此部分我方可先做結清並保留收據在於日後求償時一併提出!
4. 100/10/24 又去電(保險)告知他我們要將車子取走報廢順道估價要他到場,
他卻說他沒空等他有空非夜間他才要處理,要我們先備車子行照及車號先
給他。 我方可先將受損部位拍照並請機車行開立估價單!
5.現在體傷也幾近痊癒,我們也只要他們理賠機車的部分及醫療費用,可他
們避不出面, 老人家只希望事情盡快落幕,但如此也不知該如何~~問:1.和解追訴期為多久 刑法過失傷害為事故後半年內需提出,而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為2年內需提出!
2.是否需申請調解 可至鄉鎮市區公所免費申請調解,或可請處理員警轉介調解。 3.我們可申請合理理賠的細項有哪些? 我將車禍事故發生時受害人可主張請求的範圍整理給你,你在依你自身的損害書寫一張求償明細! 以下為強制險可申請的理賠,未經和解就可先行申請並且是百分之百理賠無關肇事責任: 一、健保醫療費: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病房費差額(每日1500元為限)、掛號費。 二、急救費用: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 三、合理交通費:指轉診費、出院費及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以計程車收據為準,至合格醫療院所為限。 四、看護費用:包括特別護理費、看護工費、近親或他人看護之合理費用。但 須有 醫師證明確有必要者為限。每日以1200元為上限,最高以30日為限。 五、其他: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五萬為限)、住院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等等 另可依肇責比例向加害者或任意第三人責任險求償的項目如下: 一、看護費用:超過強制險三萬六給付的部份,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為準。 二、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的薪資賠償: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休養或復健多久。另須薪資證明,以扣繳憑單、薪資轉帳證明、勞保投保薪資為主,若無依勞保最低工資 17880元計。 三、後續醫療費及應用相關器材:預估後續可能的醫療費用。 四、財產損失:修車費或殘值,手錶眼鏡手機首飾..等等均屬之。 五、慰撫金:精神賠償參照當事人之身分、地位、職業、家屬狀況等而有所差異,無一定準則可循。 4.保險告知對方肇事為全責,那機車理賠應可要求至什麼程
. 度。 一般都以修復原狀為原則!
若有任何車禍或車禍理賠後續問題可直接來電詢問,較能清楚了解並提供協助!
加油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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