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和解以及提告問題 - 貨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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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昨天下午一點半時騎車行經台北市羅斯福路跟愛國東路口時綠燈直行時被一台強行右轉的小貨車擦撞機車外殼磨損手臂有明顯擦傷那時候警察有來他問我們是要和解還是叫交通隊結果警察說如果和解就是我們自己喬好不關警察的事情了後來對方拿出一千塊出來我不同意後來他就說他身上只有一千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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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mian avatarDamian2011-05-17
依您所述,民事損害賠償部分尚未能斷定雙方已達成和解,縱然可認定雙方達成和解,但也不至於影響您刑事傷害告訴的提出。僅供您參考
Rachel avatarRachel2011-05-16
告的成,可以去當地法院詢問服務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