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6月16日發生了車禍,我先大概說一下當時情況!當天我與朋友共乘一輛機車,我是被載!那天飄了點小雨,所以我跟朋友時速大約3.40公里,我們是直行車輛,那條路是雙線道(一南一北),對方的車停在路邊要回轉,因為他的迴轉速度有點快,所以撞到我的右小腿,當時我們騎乘的機車並沒有倒,也沒有跌倒,他撞到我之後立刻開走也沒有停下來(對面檳榔攤有看到),後來我與朋友追了大約150公尺,發現他的保險桿掉落停在路邊,他說他以為我們車沒倒以為人沒事就開走了!這樣有構成肇事逃逸嗎?但他一直宣稱他沒有肇事逃逸。此時我發現我的右小腿流血骨折,立刻被送到醫院去(診斷後是右小腿2跟骨頭斷掉,隨即立刻開刀)!事後,我有查到對方無駕照!請問刑事上有責任嗎?但剛出車禍的時候,警察並未跟我們提到這點!(車子不是他本人的,是她先生的名字!)昨天我們去跟他談和解問題了!可是他開始用喊價錢的,從3萬6開始喊到10萬!跟我們開的20萬左右差很多!於是我們就送調解委員會!這樣談的話,我們講贏的勝算大嗎?
車禍和解問題?對方無照駕駛! - 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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