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後續事宜請益 - 汽車
By Oliver
at 2021-10-08T13:01
at 2021-10-08T13:01
Table of Contents
感謝Ngmi大的知識分享,昨天取得對方保險公司「車價折損賠償金」
附上劃好線的近期判例供大家參閱
https://reurl.cc/n5Dla8
最多人有疑問的
1.「是不是需要賣車」
2.「還要再算折舊嗎」
判例中有說明。
簡單結論:
1.不需賣車就能索求賠償、第三方公正鑑價單位說多少就是多少。
2.很多人都不知道這個可以索求(我方保險員和對方保險員都不知道)
3.youtube也有人拍片說明這是法律規定可以請求的
小弟也分享最近遇到緣人後,「被」選修民事課程的狀況。
[8/22]
國道一號上停等閘道入口紅燈,被後車推撞,小弟沒事,對方送醫(也沒大礙)。
[9/11]
車修復完畢後(用自己車體險),然後學Ngmi大,致電「中華民國汽車鑑價協會」,
得到一個接觸窗口的電話,致電加入line後,
把電子檔案(修車的維修單,事故照片和一些維修照片)傳給對方,
詢問資訊是否齊全後,匯款3000元,三、四工作天後就收到一份鑑定報告。
內含車價減損多少錢(車不用開去,電子檔案傳一傳就好)。
[9/22]
於內政部警政署交通事故申請系統插入自然人憑證,
線上申請初判表及事故照片圖(因為對方送醫屬於A2事件,可以線上申請),
[9/23]
早上就收到電子郵件通知,直接下載初判表等相關文件電子檔(小弟無肇責)。
並將五份判決書劃好線後(車價減損部分),請自己的保險員一併傳給對方保險員,
表明只請求
1.車輛維修費用(我方保險公司代位求償)
2.車價減損費用(鑑價費可以索求,這邊我自己吸收)
對方保險員表示,要和上級討論(他權限不足)
[9/30]
對方保險員表示願意賠償,傳訊給予匯款帳號和收和解書地址。
收到對方寄來的和解書,自己保留一份,其他的連車輛鑑價正本回寄給對方。
[10/7]
收到金額。
小弟原本也準備上法院進行進階實習課,
但是對方看到5份劃好線的判例,能互相理解就結束了。
原本心裡想,對方保險若不接受,先金管會申訴對方公司,
等幾天若對方沒反應,直接提告
(法院會強迫調解一次,提告前找的調解是對金額內容殺價砍價,勞心勞力而已,
乾脆直接走法院,而且這站的住腳,就依據第三方公證單位說多少拿多少)
最慘的狀況,就是把這流程走完,就會拿到自己該有的權利。
※ 引述《ngmi ()》之銘言:
: 後續update如下:
: [8/3]
: 事故發生,對方表示全權委託保險公司處理
: [8/4]
: 我方就醫
: [8/5-8/11]
: 1. 雙方保險公司聯絡我方
: 2. 我方提出50000元車價折損賠償,對方保險公司拒絕,表示我方需提出鑑定報告書
: [8/18]
: 我方進行車輛折損鑑定
: [8/20]
: 我方取得車輛折損鑑定報告書,車價折損120000元
: [8/23]
: 1. 電聯對方,盡告知義務傳達若對方保險公司不願賠償,我方將提過失傷害之刑事訴訟
: 2. 以email向對方保險公司提出求償清單,參照過往判例法院判賠項目共127537元,精神
: 慰撫金開30000元,共157537元
: https://i.imgur.com/483kkBE.jpg
: [9/2]
: 1. 對方保險公司回覆,希望就車輛折損項目進行協商,我方拒絕
: 2. 向對方總公司及金管局1998提出申訴,表明對方保戶肇事全責確定,依對方保險條例
: 第七條我方有直接請求權
: [9/3]
: 對方總公司回覆將針對我方申訴進行處理並回覆
: [9/4]
: 至承辦員警處製作筆錄並提出刑事訴訟
: [9/6]
: 1. 對方保險公司更換業務員,告知我方對方已收到警局聯繫進行筆錄之通知
: 2. 對方保險公司新業務員表示希望和解,針對法院過往判賠項目認同無異議,希望針對
: 精神
: 慰撫金進行協商,我方同意,約定9/10面談處理
: [9/10]
: 1. 四方至對方保險公司辦公室協商
: 2. 對方保險公司賠償我方共140000元
: 3. 我方保險公司代位求償權另行處理
: 4. 我方放棄進行刑民事追訴
: 5. 對方持相關文件至警局處理後續事宜
: https://i.imgur.com/Umn5QbO.jpg
: 以上,事件已落幕
: 針對車價折損部分
: 整理幾個重點給莫名奇妙被撞不知如何求償的人
: 1. 你好好的開車莫名奇妙被撞,求償是應該的,獅子大開口跟合理求償就差在有沒有第
: 三方認證
: 2. 對方全責的話,回原廠維修後請直接找中華民國汽車鑑價協會鑑價,簡單驗車提供事
: 故當下照片及維修清單,3000元
: 3. 自己的保險業務員對車價折損可能也不懂,或者懂但裝傻,只需告訴他在沒經過你同
: 意前不能和解即可,剩下的靠自己吧
: 4. 不想浪費太多時間在這垃圾事上的,求償就要你該要的就好(該要的是指有第三方認可
: 項目),精神慰撫金跟刑事訴訟只是逼對方積極面對的手段,精神慰撫金開太誇張對方走
: 法院兩邊都麻煩
: 4. 逼肇事者面對用刑事,逼保險公司正視靠1998,對方全責通常你都有直接請求權不用
: 怕,全程理直氣和就好也不用跟對方大小聲
: 希望能對遇到類似問題的版友有所幫助
: ※ 引述《ngmi ()》之銘言:
: : 今年8/3在國道一號上發生事故,
: : 在一號要往八號的交流道我方完全靜止情況下遭後車完全未減速追撞。
: : 當下未發現我方有傷勢 隔天發現手腕及脖子扭到有就醫(有診斷書與收據)。
: : 雙方都有強制險,對方有第三人責任險,
: : 四方(雙方及雙方保險公司)有共識我方零肇責對方全責。
: : 維修費與代步車由我方保險公司出險並由我方授予代位求償權
: : 其他有爭議的部分在車價折損及精神慰撫金。
: : 1. 車價折損
: : 我一開始要求折價損失5萬元。
: : 對方保險公司以無憑據拒絕賠付並要求請第三方公正單位進行鑑價。
: : 我提出如經鑑定,我方即認為報告書之折價損失金額依法院判例無可議之處,並依法院
: 判
: : 例鑑定費用也會一並列入求償,對方保險承辦人員口頭同意)。
: : 我於8/18請中華民國汽車鑑價協會進行鑑定,並於8/20拿到報告書,折價損失12萬元。
: : 8/23向對方保險公司提出求償清單,9/2得到對方保險公司回覆車價折損的部分與精神
: 慰
: : 撫金想與我協商金額。
: : 我依前次電話協議內容表明拒絕協商,並視為對方無意賠償向金管會及對方保險總公司
: 提
: : 出申訴。
: : 2. 精神慰撫金
: : 精神慰撫金的部分,我方有傷勢,有診斷書及收據。
: : 比較有疑慮的地方是當下筆錄時未發現傷勢因此並未提及(經聯繫承辦員警,將會在這
: 兩
: : 天去補做筆錄再申請初判表)
: : 依過失傷害罪輕傷判例,我自己抓一個月,得易科罰金一天1000就是3萬元。
: : 這部分的金額我有明確表達可以有調解協商空間,不過前述車價折損的部分談不攏所以
: 也
: : 沒協商到。
: : 接下來預計動作是
: : 1. 9/4至承辦員警處補辦受傷傷勢筆錄。
: : 2. 一週後(預計9/13)申請初判表並提起刑事訴訟附帶民事訴訟。
: : 想請教版友目前這樣的程序有無問題?
: : 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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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Dora
at 2021-10-08T0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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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Xanthe
at 2021-10-10T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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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Rebec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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