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後續處理問題~~~急 - 汽車
By Dorothy
at 2006-10-18T00:00
at 2006-10-18T00:00
Table of Contents
我在今年5月初時發生車禍,麻煩各位替我解決問題
事發經過:
雙方都是摩托車
起因是因為對方在丁字路口欲左轉時
沒有進入待轉區待轉,而是直接左轉
現場為單向四線道,即雙向共八線道,當時兩部車都騎在最外側車道
而直行的我就騎在他的左後方約半個車身處,時速約50公里
因為他完全沒有欲左轉的跡象(沒方向燈、沒轉過頭)
而是突然掃過來
我試圖煞車並往左閃避
但他似乎完全沒注意到我,並且繼續左轉
所以他車頭撞擊到我的右前方向燈處,然後我就連人帶車滑行撞到中央分隔島
由於安全帽直接撞擊安全島,所以隨即便暈倒
而對方無受傷
就醫處理:
我被救護車載到醫院後才在急診室醒來
傷勢大約是輕度腦震盪、眼眶挫傷、門牙斷裂、舌根及牙齦撕裂傷、胸部背部肩膀腰部挫傷、雙手手腕皆骨折、手腕手肘手掌手指嚴重擦傷、髖部擦傷見骨、膝蓋擦傷及挫傷
由於實在太痛了,所以聽家人說急救過程中我又暈過去好幾次
事發第二天便轉到較大的醫院接受治療(第一時間送的醫院比較差一點)
事後處理:
我在醫院總共住了兩個禮拜
家人本來是想說對方也是年輕人
所以若有誠意來道個歉或是意思意思包個紅包就算了
〝但住院期間對方完全沒來醫院探望,連一通電話也沒有〞
所以出院後我兩手吊著石膏便先到交通裁決所申請初步鑑定
而對方在作筆錄時說謊,他說他有待轉,是我闖紅燈撞他
不過警方還是根據現場跡證與車輛損毀情形判定對方未遵守交通管制標誌,而我涉嫌超速(市區限速40公里,當時在醫院做筆錄自稱騎50公里)
好在警方沒被他騙到
之後家人便打電話給他,告訴他初步鑑定結果顯示他是違規的
而他在電話中也默認他自己筆錄是說謊的
所以希望他能拿出誠意解決
但他一直推托說沒工作......一堆理由,最後說要賠〝6000〞元,
沒錯就是六千元
我聽了很火大,心想媽的,6000元我陪你啦,你兩隻手給我
所以之後我就直接送肇事鑑定委員會
一直到8月底雙方當事人到會,我才〝第一次〞見到對方
但我們在等待開會時(前一案件拖很久),對方一直閃閃躲躲,也不來道個歉
看到我就躲起來,讓我覺得非常不爽
之後開會時,他在敘述事發經過竟然照著小抄唸
還念的非常不順,我心想白痴都知道你在說謊
然後換我說明時他帶來的朋友一直在我後面碎碎唸,說我......一堆
不過我沒受影響就是
但最誇張的是委員們在重複問他同一個問題4次,只是從不同角度切入問題
他竟然4次講的事發過程都不一樣
委員們一聽也知道誰在說謊
最後離開時還看到他被他帶來的長輩罵(不知是阿姨還是老母)
好像是罵他講不好,結果被拆穿謊言
大約過了兩星期,鑑定報告出來了
結果是對方未遵守交通管制標誌
而我超速則和事發因素無關(路權的問題)
所以我沒有肇事責任
之後我便打電話給對方(9月中),我們開口就跟他說結果已出來了
希望他拿出誠意,至少要到個歉吧,而且他也很清楚事實就是他違規
沒想到他跟他老母竟然惱羞成怒說〝哪裡違規,警察有開單嗎?是你撞我ㄟ〞
然後個通話過程一直重複這句話
我們也還沒講到賠償金的問題
他和他老母就一直講〝是你撞我ㄟ,我們幹麻賠你錢〞
之後就說〝要告你去告啊〞,然後掛電話
之後打電話去都不接,直到現在都一樣
我想請問現在事情到這個地步,我該如何處理較妥當?
希望能有明確的答案,我不排斥看很多字的回答
只希望答案對我是有幫助並確實能執行的
因為我週遭的朋友都叫我私底下解決,找人去堵他,但我覺得......不好
拜託各位了
事發經過:
雙方都是摩托車
起因是因為對方在丁字路口欲左轉時
沒有進入待轉區待轉,而是直接左轉
現場為單向四線道,即雙向共八線道,當時兩部車都騎在最外側車道
而直行的我就騎在他的左後方約半個車身處,時速約50公里
因為他完全沒有欲左轉的跡象(沒方向燈、沒轉過頭)
而是突然掃過來
我試圖煞車並往左閃避
但他似乎完全沒注意到我,並且繼續左轉
所以他車頭撞擊到我的右前方向燈處,然後我就連人帶車滑行撞到中央分隔島
由於安全帽直接撞擊安全島,所以隨即便暈倒
而對方無受傷
就醫處理:
我被救護車載到醫院後才在急診室醒來
傷勢大約是輕度腦震盪、眼眶挫傷、門牙斷裂、舌根及牙齦撕裂傷、胸部背部肩膀腰部挫傷、雙手手腕皆骨折、手腕手肘手掌手指嚴重擦傷、髖部擦傷見骨、膝蓋擦傷及挫傷
由於實在太痛了,所以聽家人說急救過程中我又暈過去好幾次
事發第二天便轉到較大的醫院接受治療(第一時間送的醫院比較差一點)
事後處理:
我在醫院總共住了兩個禮拜
家人本來是想說對方也是年輕人
所以若有誠意來道個歉或是意思意思包個紅包就算了
〝但住院期間對方完全沒來醫院探望,連一通電話也沒有〞
所以出院後我兩手吊著石膏便先到交通裁決所申請初步鑑定
而對方在作筆錄時說謊,他說他有待轉,是我闖紅燈撞他
不過警方還是根據現場跡證與車輛損毀情形判定對方未遵守交通管制標誌,而我涉嫌超速(市區限速40公里,當時在醫院做筆錄自稱騎50公里)
好在警方沒被他騙到
之後家人便打電話給他,告訴他初步鑑定結果顯示他是違規的
而他在電話中也默認他自己筆錄是說謊的
所以希望他能拿出誠意解決
但他一直推托說沒工作......一堆理由,最後說要賠〝6000〞元,
沒錯就是六千元
我聽了很火大,心想媽的,6000元我陪你啦,你兩隻手給我
所以之後我就直接送肇事鑑定委員會
一直到8月底雙方當事人到會,我才〝第一次〞見到對方
但我們在等待開會時(前一案件拖很久),對方一直閃閃躲躲,也不來道個歉
看到我就躲起來,讓我覺得非常不爽
之後開會時,他在敘述事發經過竟然照著小抄唸
還念的非常不順,我心想白痴都知道你在說謊
然後換我說明時他帶來的朋友一直在我後面碎碎唸,說我......一堆
不過我沒受影響就是
但最誇張的是委員們在重複問他同一個問題4次,只是從不同角度切入問題
他竟然4次講的事發過程都不一樣
委員們一聽也知道誰在說謊
最後離開時還看到他被他帶來的長輩罵(不知是阿姨還是老母)
好像是罵他講不好,結果被拆穿謊言
大約過了兩星期,鑑定報告出來了
結果是對方未遵守交通管制標誌
而我超速則和事發因素無關(路權的問題)
所以我沒有肇事責任
之後我便打電話給對方(9月中),我們開口就跟他說結果已出來了
希望他拿出誠意,至少要到個歉吧,而且他也很清楚事實就是他違規
沒想到他跟他老母竟然惱羞成怒說〝哪裡違規,警察有開單嗎?是你撞我ㄟ〞
然後個通話過程一直重複這句話
我們也還沒講到賠償金的問題
他和他老母就一直講〝是你撞我ㄟ,我們幹麻賠你錢〞
之後就說〝要告你去告啊〞,然後掛電話
之後打電話去都不接,直到現在都一樣
我想請問現在事情到這個地步,我該如何處理較妥當?
希望能有明確的答案,我不排斥看很多字的回答
只希望答案對我是有幫助並確實能執行的
因為我週遭的朋友都叫我私底下解決,找人去堵他,但我覺得......不好
拜託各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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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
All Comments
By Necoo
at 2006-10-18T18:57
at 2006-10-18T18:57
1.既然有做筆錄.表示有備案.除非有和解書送到警方.否則將不能銷案.
2.對方如果欠缺誠意解決問題.在事發半年內要向對方提出過失傷害告訴.你可以請當時的作筆錄警員幫忙.否則就比較麻煩.
3.當對方接到法院通知.就會知道用誠意跟你解決問題了.因為對方已經觸犯了過失傷害罪.可以判處3個月以上.易科罰金足以讓他超過10幾倍的6000元了.再加上一條前科..划不來的..
By Dorothy
at 2006-10-22T04:34
at 2006-10-22T04:34
你之前跟他老母通電話有錄音ㄇ
那ㄍ到法庭上用的到
在法庭的時候你要一定要強調幾點
對方沒誠意和解避不見面
連基本的道歉都沒有
你如果有在工作的話可以提出在職證明附上薪轉表跟他要求你車禍期間無法工作對她提出他必須支付你的生活費用
存證信函也去寄一下好ㄌ
另外傷害罪成立的話應該會變成拘役再變成易科罰金錢也都是交給國庫
再來看你怎麼取捨ㄌ
By Erin
at 2006-10-21T01:55
at 2006-10-21T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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