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後續該如何處理 - 開車
By Elma
at 2014-02-03T00:00
at 2014-02-03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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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大約前一兩個禮拜
事情是這樣的
我騎摩托車,因為當時與朋友約的時間不趕,所以沒騎快時速不超過55,與一輛轎車併行,我當時騎在轎車後車門的位置,那個角度看不到他們方向燈,然後他們右轉彎時在太快了我連煞車都來不及就這樣撞上。
一對台客情侶下車(看起來年約2.30),男的一下車直接跟我大喊:欸小姐我有打方向燈ㄟ,還跟路人說我騎很快又說沒看到我,女的叫他別講了,然後旁邊的車行老闆就說要不要叫救護車,他們說他們載我去醫院就好,當時我嚇壞了第一次車禍也不知道該怎麼做就答應給他們載到醫院,然後他們把我的車扶起來(老闆說移動現場對肇事不利)所以我連我摩托車往哪倒都不知道(車子兩側都有損壞),去醫院他們沒馬上載我到目的地,原本到醫院不用三分鐘車程,但途中還去載了他們的朋友又多花一些時間,之後到了醫院做驗傷,那位朋友開他們的車先行離開。
目擊者報警,警察隨後才到醫院(不知道有沒有去事發現場),警察問肇事是誰,他們騙說是另一個人而他開車離開,警察叫他們叫他回來不然辦肇逃,然後情侶嚇到就承認是自己肇事,後來他們朋友開車回來3個人就在醫院門口外跟警察解釋(我在室內),然後接著警察就問要和解還是去警局做筆錄,我看那情侶很誠懇就說和解,警察就簡單寫了一下雙方資料後離開(除了手寫雙方資料,警察身上有掛錄影器)。
後來和解過程是以手機連絡,我是第一次處理和解不太懂,所以問有這方面知識的同學(他姐是律師),說可以提出哪些賠償-我就說明身上有擦傷跟瘀青(將近一個禮拜沒辦法正常活動更不用說工作)、手機放在褲子後口袋有撞擊地面整體損壞大約7成、車多處小擦傷。我原本提出賠償手機以及和解賠償不過一萬沒要他們賠車,提出金額後對方似乎看準了我車子只有小擦傷,就故意說不賠手機只賠車(他們懷疑我騎車講電話以及找一些藉口不理會)。
因為提出賠償和解不成,因為遇到過年所以雙方延期過幾天還會再去一趟警局,大過年遇到這種事情真的很不好處理,只希望對方意思包個紅包賠一賠物品的損壞,沒想到提出和解的人給我搞了這種麻煩,我手機壞了沒辦法通話但傳簡訊也都不回,讓我感覺他們和解的態度很差。
現在我想問
1.因為當時說是要和解,所以警察也只抄了雙方資料,這樣算是有車禍紀錄嗎?事後口供車禍情形警察會不會不想處理?(有些警察辦事的態度真的不是很好)
2.車禍後產生陰影不太敢騎車,白天時不時就會想到當時擦撞的情形,導致晚上常常失眠,我同學說可以提出精神賠償,但要怎判斷精神賠償,可以在調解委員的時候提出嗎?通常是賠多少?
3.調解委員會處理的氣氛大概是怎樣?
4.如果調解失敗,可以提出哪些訴訟?又可以以什麼事由提出?(像是過失傷害)
5.正常程序的訴訟費用要多少?
拜託各位網友評評理,遇到過年車禍真的衰到爆,對方又很雙面當天一副很誠懇要和解的樣子,我問了很多朋友他們情況都跟我差不多都能拿一兩萬甚至三萬的賠償金(含物品損壞費用),不是我愛錢想勒索,因為出了這個車禍我不敢給父親知道,我是在自家幫我爸工作,原本那幾天是要跟他去工作,但我跟我爸說身體不舒服,種種原因還因此家裡吵架,受傷行動不方便那幾天的工錢沒賺到就算了,家裡氣氛變得很差,我能跟對方討的也只有錢,這樣會不合理嗎?
已更新項目:
還想問
1.原本他們是找人頂替罪行,但後來在警察逼問下承認,還算有罪行嗎?
2.如內容所提到,擦撞後他們把我的摩托車牽起有破壞現場,導致我無法判別摩托車倒向哪一側(因為兩側都有破裂損壞),就算是擦傷處也能要求那些損壞部分換新嗎?(破壞現場、警方沒有記錄車禍現場、沒有監視器為證的情況下,有目擊者)
事情是這樣的
我騎摩托車,因為當時與朋友約的時間不趕,所以沒騎快時速不超過55,與一輛轎車併行,我當時騎在轎車後車門的位置,那個角度看不到他們方向燈,然後他們右轉彎時在太快了我連煞車都來不及就這樣撞上。
一對台客情侶下車(看起來年約2.30),男的一下車直接跟我大喊:欸小姐我有打方向燈ㄟ,還跟路人說我騎很快又說沒看到我,女的叫他別講了,然後旁邊的車行老闆就說要不要叫救護車,他們說他們載我去醫院就好,當時我嚇壞了第一次車禍也不知道該怎麼做就答應給他們載到醫院,然後他們把我的車扶起來(老闆說移動現場對肇事不利)所以我連我摩托車往哪倒都不知道(車子兩側都有損壞),去醫院他們沒馬上載我到目的地,原本到醫院不用三分鐘車程,但途中還去載了他們的朋友又多花一些時間,之後到了醫院做驗傷,那位朋友開他們的車先行離開。
目擊者報警,警察隨後才到醫院(不知道有沒有去事發現場),警察問肇事是誰,他們騙說是另一個人而他開車離開,警察叫他們叫他回來不然辦肇逃,然後情侶嚇到就承認是自己肇事,後來他們朋友開車回來3個人就在醫院門口外跟警察解釋(我在室內),然後接著警察就問要和解還是去警局做筆錄,我看那情侶很誠懇就說和解,警察就簡單寫了一下雙方資料後離開(除了手寫雙方資料,警察身上有掛錄影器)。
後來和解過程是以手機連絡,我是第一次處理和解不太懂,所以問有這方面知識的同學(他姐是律師),說可以提出哪些賠償-我就說明身上有擦傷跟瘀青(將近一個禮拜沒辦法正常活動更不用說工作)、手機放在褲子後口袋有撞擊地面整體損壞大約7成、車多處小擦傷。我原本提出賠償手機以及和解賠償不過一萬沒要他們賠車,提出金額後對方似乎看準了我車子只有小擦傷,就故意說不賠手機只賠車(他們懷疑我騎車講電話以及找一些藉口不理會)。
因為提出賠償和解不成,因為遇到過年所以雙方延期過幾天還會再去一趟警局,大過年遇到這種事情真的很不好處理,只希望對方意思包個紅包賠一賠物品的損壞,沒想到提出和解的人給我搞了這種麻煩,我手機壞了沒辦法通話但傳簡訊也都不回,讓我感覺他們和解的態度很差。
現在我想問
1.因為當時說是要和解,所以警察也只抄了雙方資料,這樣算是有車禍紀錄嗎?事後口供車禍情形警察會不會不想處理?(有些警察辦事的態度真的不是很好)
2.車禍後產生陰影不太敢騎車,白天時不時就會想到當時擦撞的情形,導致晚上常常失眠,我同學說可以提出精神賠償,但要怎判斷精神賠償,可以在調解委員的時候提出嗎?通常是賠多少?
3.調解委員會處理的氣氛大概是怎樣?
4.如果調解失敗,可以提出哪些訴訟?又可以以什麼事由提出?(像是過失傷害)
5.正常程序的訴訟費用要多少?
拜託各位網友評評理,遇到過年車禍真的衰到爆,對方又很雙面當天一副很誠懇要和解的樣子,我問了很多朋友他們情況都跟我差不多都能拿一兩萬甚至三萬的賠償金(含物品損壞費用),不是我愛錢想勒索,因為出了這個車禍我不敢給父親知道,我是在自家幫我爸工作,原本那幾天是要跟他去工作,但我跟我爸說身體不舒服,種種原因還因此家裡吵架,受傷行動不方便那幾天的工錢沒賺到就算了,家裡氣氛變得很差,我能跟對方討的也只有錢,這樣會不合理嗎?
已更新項目:
還想問
1.原本他們是找人頂替罪行,但後來在警察逼問下承認,還算有罪行嗎?
2.如內容所提到,擦撞後他們把我的摩托車牽起有破壞現場,導致我無法判別摩托車倒向哪一側(因為兩側都有破裂損壞),就算是擦傷處也能要求那些損壞部分換新嗎?(破壞現場、警方沒有記錄車禍現場、沒有監視器為證的情況下,有目擊者)
All Comments
By Suhail Hany
at 2014-02-06T10:56
at 2014-02-06T10:56
車禍應該屬過失行為
刑法354毀損器物罪 何時罰過失犯了 恕我請教一下
1.就如城城大大所說 板大若未對刑事部份要求提告
(因為板大有表達想和解之意)
當然警方的動作就到此一個句點
當然板大和解不成 仍可表示要提告
警方必須受理
至於態度不佳 請版大設身處地想一個問題
若版大同一時間 要做五六件事 而且必須限時內完成
我再找事煩板大 板大對我態度應該要很好?
或許警方態度需檢討 但版大是否也可退一不容忍一下
至於後續處理 必須板大表態
2.精神賠償最嚴格標準 就是醫生診斷證明
若醫生證明相關狀況 法官比較會給予相關精神賠償
不然口說無憑
3.這種沒標準答案
因為不是每個人的狀態相同
有的被害人會獅子大開口
有些肇事者 會無所謂
所以 這種題目一定沒有標準答案
4.板大可以先提出刑事訴訟
(過失傷害 必須要有驗傷單 板大若無驗傷 可能會有問題)
然後等到起訴後 再提民事訴訟 要求賠償
若板大要直接提出民事賠償 不無不可
5.若是刑事與刑事附帶民事 理論上不用錢
若是單純民事 就要看板大求償金額來計算
6.車禍不談賠償 賠償不以錢計 我不知道要談什麼?
ps 板大的地點狀況 是否也有過失 無法判斷
所以不能排除板大完全無責
當然相關認定會是誰比較多 難說
2014-02-08 07:57:59 補充:
1.理論上沒有 除非對方後來變來變去
那又另當別論
2.換新 若是全新 就要看板大車齡來判斷
若是差不多同一折舊時期之完整貨品 應會被接受
By Tom
at 2014-02-03T08:52
at 2014-02-03T08:52
看了很多諮詢網站最後還是懵懵懂懂
後來在親友的介紹下認識
TW119台灣交通事故諮詢有限公司的律師
聽我口述事件的經過跟目前處理的情況
幫我擬定了和解書的內容,並協助我幫理保險的理賠金
而且保險金很快就拿到了
真的很方便不用自己在那搞半天還漏東漏西的
而且還依據我的問題幫我追加許多應有的賠償
例如精神賠償等等…
原來有專業人士的協助處理車禍是這麼簡單的一件事
和解賠償都能順利達成目標跟期待
http://migre.me/qCszp?e
By Victoria
at 2014-02-04T20:20
at 2014-02-04T20:20
02. 您要先去醫院精神科做精神鑑定 (約要三到六個月)。
03. 就是鄰里長幫忙僑事情 (只要紅包菸酒塞多一點就有利)。
04. 到警局報案就好了 (其它都是警察跟法院的工作)。
05. 若您勝訴就完全免費,敗訴方才需要負擔訴訟費用。
By Irma
at 2014-02-04T04:33
at 2014-02-04T04:33
除非對方在撞到人後還以器物砸車破壞之類的才算
車禍所造成的車損只能算在民事賠償範圍
再者移車之事只能說是破壞現場
無法以此舉發湮滅證據
除非是說他肇事逃逸後立刻更換損壞的零件企圖脫罪
By Jake
at 2014-02-05T00:43
at 2014-02-05T00:43
2.精神賠償若上法院是不容易得到法官認可的..這要提出相當的證明..
3.氣氛會怎樣不一定..
4.持醫生診斷書及當初的車禍登記聯單向當初開聯單的警員提出傷害告訴就可了~至於要告啥罪名這你不用煩惱..
5.免費....
最後你希望對方的賠償金額心中要有個底..看對方有無第三責任險...這類車禍雙方都不想發生的.....
By Regina
at 2014-02-04T20:09
at 2014-02-04T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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