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我騎在慢車道,有一位婦人騎電動車從分格島衝出來;我看到以散躲不及,對方死了;我顏面骨折又斷了壹堆牙齒,以後還要矯正、奘牙齒,而且我的嗅覺也喪失的很顏重。他們都沒任何賠償給我,我住院了好幾天。現在要求400萬賠償,說如果上法院就變600萬;哇!我是受害者,為何我要賠?我該賠嗎?我的強制險都給他們還嫌那不算。各位大大,我該詢求甚麼管道;請律師很多錢嗎?律師費怎麼算?問過市公所調解會的律師,他說我沒刑事責任,但民事是以死者為大;至少會判賠200多萬。真的嗎?我怎麼這麼倒楣,真的是這樣的話;我這一生去了,我以後的人生跟我無關;我那有錢呀!...Showmore
車禍撞死人~我沒錯要我賠?合理嗎? - 電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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