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經驗 - 汽車
By Skylar DavisLinda
at 2022-01-08T14:53
at 2022-01-08T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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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來沒想過自己會遇到車禍,
不過就在今天遇到了。
所幸對方人只有擦傷,雙方車子也沒大礙。
情境是,我的車輛在約40左右的車速直行,
三線道的中線道,兩側車子都蠻多的。
突然坐在副駕的太太發出驚喊聲,
伴隨著驚喊是有東西撞擊我的車輛的聲音,
車禍就這麼發生了。
下車一查看,
原來是左後方有機車撞到我的車,
推測當時可能是騎士為了閃左車道的車輛,
往中線移過來,但沒注意中線有車,
就這麼撞上來了,倒在我車子後方。
老實說,當下是真的蠻傻眼的,
想說直行車穩穩開,沒超速也沒煞車,
居然可以發生車禍,
看來可能是平常好事做不夠多。
分享當下處理的原則:
1. 先確保無後車追撞。
避免後車撞到當事人或車輛,造成更大損害。
還好我當時是微塞車路段,大家車速都不快,
比較沒這方面的疑慮。
2. 報警,(如必要)叫救護車。
無論如何,要報警,讓公正第三方留存證據,
倘若未來有爭議時,讓客觀證據說話。
儘量維持現場原貌,
同時看當事人有無傷勢,
有無嚴重到要叫救護車。
3. 拍照。
拍照除了拍事故現場外,
很關鍵的是要趕快拍當下附近行經的車輛。
如此,有需要調他人的行車記錄器時,
才知道可以找誰要。
如果有副駕,第一時間找副駕協助。
4. 立三角架。
這還真的是我第一次使用三角架,
操作了半天才勉強立起來XD
很感謝路過的熱心騎士幫忙。
警察到場後,例行性的做勘驗,
請雙方當事人陳述,紀錄,留資料。
陳述時有個很關鍵的點,
是要清楚的讓警察知道你想表達的情形,
並且確認筆錄所載的跟你的陳述是否一致。
不要傻傻的簽名,
要仔細看過所有內容再簽名,
覺得有問題的部分一定要要求修改。
當下因為我是車,對方是機車,
警察先問我時,隱約感覺警察認為我問題較大。
包括以質疑的口吻問我怎麼知道撞擊點在哪。
所以必須要據實清楚的陳述當下的情形,
並且確認都有紀錄在筆錄裡。
後來看到雙方車輛的撞擊點後,
警察才比較理解其實我是無辜被撞的那一方…
—
平常常開玩笑說,台灣開車很危險,
縱使你100%守規矩,還是有可能被人撞。
殊不知今天就遇到這樣的情境…
不過,仔細回想,老實說,
我是無法避免這場車禍的。
因為直行略塞,時速不是很快,
我必須要專注於前方車輛,
不然可能由於安全距離不夠、對方急煞而撞到。
左右兩側後方車輛,
我也只能信賴他們不會來撞我了。
事故的關鍵點,
是在於機車換道時沒有注意到直行車輛。
老實說,不只是機車,很多汽車也是如此。
雖然現在不少車輛已有盲點偵測,
但有人覺得吵會關,有的車沒有。
當只能靠自己的眼睛來避免車禍時,
換道前,請務必要轉頭看你要換的那一道,
(千萬別只看照後鏡)
有沒有車輛,跟距離夠不夠。
最好是能先看,確定OK,打方向燈,
再看一次,沒問題再換道。
今天的車禍,我真的為那名騎士感到慶幸,
還好今天我只是開一般的車子,
如果是公車或大卡車,
那可能就不只是小擦傷而已了。
希望那名騎士能透過今天的車禍學到一課,
以後更小心駕駛,
也與各位分享處理歷程,
讓沒發生車禍的板友參考。
也請板友賜教不夠好或應注意的部分。
P.S. 我沒受傷,副駕也沒事。
但如有受傷(不論是多小的傷或頭暈),
還是要去醫院拿驗傷單,
避免對方以刑逼民,你有過失時,
就很麻煩了。
--
不過就在今天遇到了。
所幸對方人只有擦傷,雙方車子也沒大礙。
情境是,我的車輛在約40左右的車速直行,
三線道的中線道,兩側車子都蠻多的。
突然坐在副駕的太太發出驚喊聲,
伴隨著驚喊是有東西撞擊我的車輛的聲音,
車禍就這麼發生了。
下車一查看,
原來是左後方有機車撞到我的車,
推測當時可能是騎士為了閃左車道的車輛,
往中線移過來,但沒注意中線有車,
就這麼撞上來了,倒在我車子後方。
老實說,當下是真的蠻傻眼的,
想說直行車穩穩開,沒超速也沒煞車,
居然可以發生車禍,
看來可能是平常好事做不夠多。
分享當下處理的原則:
1. 先確保無後車追撞。
避免後車撞到當事人或車輛,造成更大損害。
還好我當時是微塞車路段,大家車速都不快,
比較沒這方面的疑慮。
2. 報警,(如必要)叫救護車。
無論如何,要報警,讓公正第三方留存證據,
倘若未來有爭議時,讓客觀證據說話。
儘量維持現場原貌,
同時看當事人有無傷勢,
有無嚴重到要叫救護車。
3. 拍照。
拍照除了拍事故現場外,
很關鍵的是要趕快拍當下附近行經的車輛。
如此,有需要調他人的行車記錄器時,
才知道可以找誰要。
如果有副駕,第一時間找副駕協助。
4. 立三角架。
這還真的是我第一次使用三角架,
操作了半天才勉強立起來XD
很感謝路過的熱心騎士幫忙。
警察到場後,例行性的做勘驗,
請雙方當事人陳述,紀錄,留資料。
陳述時有個很關鍵的點,
是要清楚的讓警察知道你想表達的情形,
並且確認筆錄所載的跟你的陳述是否一致。
不要傻傻的簽名,
要仔細看過所有內容再簽名,
覺得有問題的部分一定要要求修改。
當下因為我是車,對方是機車,
警察先問我時,隱約感覺警察認為我問題較大。
包括以質疑的口吻問我怎麼知道撞擊點在哪。
所以必須要據實清楚的陳述當下的情形,
並且確認都有紀錄在筆錄裡。
後來看到雙方車輛的撞擊點後,
警察才比較理解其實我是無辜被撞的那一方…
—
平常常開玩笑說,台灣開車很危險,
縱使你100%守規矩,還是有可能被人撞。
殊不知今天就遇到這樣的情境…
不過,仔細回想,老實說,
我是無法避免這場車禍的。
因為直行略塞,時速不是很快,
我必須要專注於前方車輛,
不然可能由於安全距離不夠、對方急煞而撞到。
左右兩側後方車輛,
我也只能信賴他們不會來撞我了。
事故的關鍵點,
是在於機車換道時沒有注意到直行車輛。
老實說,不只是機車,很多汽車也是如此。
雖然現在不少車輛已有盲點偵測,
但有人覺得吵會關,有的車沒有。
當只能靠自己的眼睛來避免車禍時,
換道前,請務必要轉頭看你要換的那一道,
(千萬別只看照後鏡)
有沒有車輛,跟距離夠不夠。
最好是能先看,確定OK,打方向燈,
再看一次,沒問題再換道。
今天的車禍,我真的為那名騎士感到慶幸,
還好今天我只是開一般的車子,
如果是公車或大卡車,
那可能就不只是小擦傷而已了。
希望那名騎士能透過今天的車禍學到一課,
以後更小心駕駛,
也與各位分享處理歷程,
讓沒發生車禍的板友參考。
也請板友賜教不夠好或應注意的部分。
P.S. 我沒受傷,副駕也沒事。
但如有受傷(不論是多小的傷或頭暈),
還是要去醫院拿驗傷單,
避免對方以刑逼民,你有過失時,
就很麻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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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Joe
at 2022-01-05T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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