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禮拜,我開車行經路口(有紅綠燈),我綠燈直行。遭右方一位老人家騎機車,闖紅燈撞上我的車。當下,有請警察來丈量,並紀錄。當下我有提供行車紀錄器。(行車記錄器,明顯看到對方闖紅燈。)我開車,我沒受傷。但車子受損,估價要修理19000。老阿伯,挫傷,骨折。車子受損,但對方還沒牽去估價,只告訴我,機車行告訴他們,車子車架受損,建議不維修。在車禍當天,筆錄結束後,我有到醫院去看阿伯。但事隔兩天後,在到醫院。我就找不到阿伯勒~之後,他兒子打電話來,在那邊說我都沒去看他爸,然後才告訴我,他爸之後就轉院了(重點,我又不知道你轉院,我怎麼看)現在,阿伯受傷的部分,強制險會理賠。我想請問的是,對方要求我需要賠償機車的維修費,我要全賠嗎?現在,是講究路權的時代,我也不需要到全賠吧?!重點是,我的車子有受損,對方連講都不講。只一直說,要我賠償他們車子的維修費。
車禍肇事歸屬(對方闖紅燈,我綠燈直行) - 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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