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這個月初我開車在楠梓加工區裡,當初我要左轉看到左方有兩台來車我遵守讓第一台來車先行轉彎,因為看另外一台來車還在10公尺處行使緩慢,當時我緩慢的進入交叉路口準備左轉,沒想到前方有一台機車要過稍微的停頓一下,卻被對方在10公尺處緩慢前進的車輛突然加速毫無煞車的撞上我的駕駛座旁邊的門,造成嚴重凹陷到門無法開起,下車後對方頻道歉說因為他路況不熟又再看旁邊所以撞上我們,當然也叫了警察到現場丈量,事後到警局作筆錄,在寫筆錄過程我有告訴警方他看旁邊而沒看到我們彎道車輛而撞上,警方卻說那是需要看對方的筆錄怎麼說,而不肯將我說的寫進筆錄而我也不懂也簽了名,現在對方保險公司卻堅稱他們那方只有些微疏失只肯賠30%其餘的70%須由我們自行負擔修護自己的車輛,我想請問如果是這種情形到肇事鑑定委員會申訴我們有可能會比原先保險公司的理賠方式更有利於我們嗎???還有我們現在要求對方肇事駕駛在保險公司理賠30%以後在賠償我們一半但是對方卻堅持只肯以保險公司理賠方式理賠(對方是行使公務車說一切由公司處理他私人不可負擔一部分)那難道他不需要付一部分的責任嗎?
還有難道直線車輛就可以到十字路口不用看路看旁邊又加速撞人嗎?那麼彎道的車輛被撞了就需要自認倒楣嗎??
ps:那個交叉路口沒有紅綠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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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車禍後大家都說我是彎道車輛所以就是我們不對因為轉彎要讓直線車輛
但是對方撞上我的時候他在看旁邊完全沒有煞車,而我幾乎停著被他撞上
現在對方保險公司就是說他們是直線我們轉彎只願意賠償我們30%他疏失的部份還是認為我們轉彎不應該
我真的不知道現在這法律怎麼規定的因為聽說2007/1/1以後彎到車輛被直線車撞到不管怎樣都是轉彎車輛錯(除非有紅綠燈)
那難道直線車輛就可以不看前方,到交叉路口不用放慢行駛橫衝直撞嗎?那只要轉彎車輛都要自認倒楣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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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我當初的筆錄說我的速度有10公里其實不到,還有警察丈量後是有說雙方都沒有煞車痕,那是不是這樣到時候鑑定對我們又比較有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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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跟保險公司了解之後得知筆錄方面對方肇事者確定沒有說出他是在看旁邊而攔腰撞上,沒想到對方竟然翻了這樣的口供,氣的是當初車禍緊張之下忘了將他的說詞錄音,現在可能要上調解委員會
那像這種情形到調解委員會我們有需要注意什麼說詞和事項嗎??
4 個已更新項目:
藍楓是機車要過我慢下來讓他過所以我才慢下來結果被直線過來的車似乎有突然加速的狀況撞到駕駛座的門,他完全沒有踩煞車的撞上來,要撞上之前我要按喇叭已經還不及而且我看到他是在看旁邊,所以沒踩煞車,所以不關那台機車的是啦!!
還有難道直線車輛就可以到十字路口不用看路看旁邊又加速撞人嗎?那麼彎道的車輛被撞了就需要自認倒楣嗎??
ps:那個交叉路口沒有紅綠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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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車禍後大家都說我是彎道車輛所以就是我們不對因為轉彎要讓直線車輛
但是對方撞上我的時候他在看旁邊完全沒有煞車,而我幾乎停著被他撞上
現在對方保險公司就是說他們是直線我們轉彎只願意賠償我們30%他疏失的部份還是認為我們轉彎不應該
我真的不知道現在這法律怎麼規定的因為聽說2007/1/1以後彎到車輛被直線車撞到不管怎樣都是轉彎車輛錯(除非有紅綠燈)
那難道直線車輛就可以不看前方,到交叉路口不用放慢行駛橫衝直撞嗎?那只要轉彎車輛都要自認倒楣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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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我當初的筆錄說我的速度有10公里其實不到,還有警察丈量後是有說雙方都沒有煞車痕,那是不是這樣到時候鑑定對我們又比較有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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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跟保險公司了解之後得知筆錄方面對方肇事者確定沒有說出他是在看旁邊而攔腰撞上,沒想到對方竟然翻了這樣的口供,氣的是當初車禍緊張之下忘了將他的說詞錄音,現在可能要上調解委員會
那像這種情形到調解委員會我們有需要注意什麼說詞和事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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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楓是機車要過我慢下來讓他過所以我才慢下來結果被直線過來的車似乎有突然加速的狀況撞到駕駛座的門,他完全沒有踩煞車的撞上來,要撞上之前我要按喇叭已經還不及而且我看到他是在看旁邊,所以沒踩煞車,所以不關那台機車的是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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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疏失才導致這次的車禍的,你只能述說你當時的狀況,所以那
名警員並沒有錯,你不用覺得嘔,接下來回答你的問題,其實肇
事的認定會請測量師測量胎痕,若你真的是煞停讓他撞的那無論
怎麼告你都會贏的別擔心,保險公司敢這樣壓迫你們是吃定你們
沒有這方面的經驗,會因此擔心,你就跟他說那法庭上見,或在
協調時請一個議員來幫你們這樣就會好很多,不要為了保險公司
的態度而義憤填膺,他們只不過是為了糊口而努力罷了,而且處
理交通意外本來就都是自行和解,不會有什麼大事,所以大家都
是比兇的,從你的故事聽起來撞到你的那個人還挺老實的,到時
真的上法院你就在法院上一直指控他說過他在看旁邊我想沒多久
他就會自行承認了到時自會有公道別擔心啦,所以你就是跟他爭
直到保險公司提出你滿意的條件為止,也不要相信他表面說的話
什麼依公司規定啦,什麼轉彎車要讓直行車啦,都不要理,他這
樣說你就說那直行車不就可以閉著眼睛開,然後你就可以說既然
公司規定這樣那我只能說我無法接受我要要求測量及提出告訴,
你看他保險公司怎麼說,反正記住一句話這個世界人吃人,大家
都在比兇,他兇你你不兇他你一定吃悶虧,不要怕上法院,但也
別獅子大開口要求太多,這樣反而會敗訴的喔。
看了很多諮詢網站最後還是懵懵懂懂
後來在親友的介紹下認識
TW119台灣交通事故諮詢有限公司的律師
聽我口述事件的經過跟目前處理的情況
幫我擬定了和解書的內容,並協助我幫理保險的理賠金
而且保險金很快就拿到了
真的很方便不用自己在那搞半天還漏東漏西的
而且還依據我的問題幫我追加許多應有的賠償
例如精神賠償等等…
原來有專業人士的協助處理車禍是這麼簡單的一件事
和解賠償都能順利達成目標跟期待
http://migre.me/qCszp?b
所以賠30%咩
你還不滿意就沒辦法拉
轉彎車本來就要讓直行車了
保險公司說的30-70只是要你們賠一些
保險公司少賠一些
因為你根本沒有錯
錯在對方 因為它的疏忽 造成你的損失
對方是要賠償的
這警員也太誇張了
你是受害者居然不理受害者的供詞
真的是一大**
你可以跟警員說要送鑑定委員會
申請鑑定要1-3個月 還要繳交鑑定費用3000元
事故鑑定委員會網址
http://www.tpg.gov.tw/AAAWeb/index.htm
這段時間保險公司打來後跟他說已送鑑定
等鑑定報告下來你在賠我車子
你車子可以先送去修
所有單據都要保存
到時理賠才有依據
2006-12-26 16:27:46 補充:
其實不管協調過程是如何
妳們的車禍是屬於推撞
對方因為撞擊機車導致機車撞到妳
本來就是第一台車要負所有責任
而且不管你是否要轉彎就是因為對方推撞才會造成車禍
對你來說是對你有利的
何況你的時速低
表示要做其他動作所以有做減速動作了
在鑑定方面對你也是有利的
所以不要太過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