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調解 - 汽車
By Joe
at 2014-01-09T00:00
at 2014-01-09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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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 上禮拜 車禍 本人 當時 下班回家 到我家巷口 要左轉時 對面很多來車 我想說 來車 跟我的距離還有一段 我就慢騎過去 準備探頭 看有無摩托車時 就被 機車撞了 前輪 報警 警察來時 對方跟警察說 她自己 是直行車 而我是左轉車 我要讓直行車 是沒錯 但 我看到他時 她就撞到我了 我要怎麼讓她 之後 又說 我撞他 很明顯的 是他狀我 我去看他的車時 左側 沒有 撞擊點 但 我的前輪 輪框 跟避震 有很明顯的 撞擊點 我想說辦出險 就算了 對方 人有受傷 當天 就陪她去醫院 檢查 沒甚麼大礙 左腳 有點扭到 她的感覺是要我賠他 那幾天 不能上班的錢 之後 打給我跟我說 她的車子 還沒休 我問甚麼 她也不清楚 我只好打給 我的保險員 問他怎麼還沒休 打過去問了才知道 有2個地方 不是這次 車禍 所造成的 所以 不理賠 而聽保險員說 對方的車行 給他的資訊說 她沒有要修車了 她要直接買新車(不關我的事 是嗎?
還有 打給我 一直請我盡快 調解 不調解他要怎麼上班?
這讓我感覺 她要跟我ㄠ買車錢
還有 我該 賠對方金額嗎? 如果要的話 範圍是多少比較合理 ?
請問大大 這樣怎麼處理比較好呢 ? (( 急 ~~~~~~~`
還有 打給我 一直請我盡快 調解 不調解他要怎麼上班?
這讓我感覺 她要跟我ㄠ買車錢
還有 我該 賠對方金額嗎? 如果要的話 範圍是多少比較合理 ?
請問大大 這樣怎麼處理比較好呢 ? (( 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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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Tristan Cohan
at 2014-01-09T20:31
at 2014-01-09T20:31
還有 打給我 一直請我盡快 調解 不調解他要怎麼上班?
這讓我感覺 她要跟我ㄠ買車錢
還有 我該 賠對方金額嗎? 若是我方有肇事責任當然需要賠償,而你所謂的保險員是我方除了強制險外還有加保第三人責任險是嗎? 如果要的話 範圍是多少比較合理 ? 我將車禍事故發生時受害人可主張請求的範圍整理給你,你在依對方的損害去計算合不合理! 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標準第二條,每一受害人每一事故之傷害醫療費用給付總額,以新臺幣二十萬元為限。以下為強制險可申請的理賠,整理如下: 一、健保醫療費: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掛號費、病房費差額(每日1500元為限)、住院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二、急救費用: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 三、合理交通費:指轉診費、出院費及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以計程車收據為準,至合格醫療院所為限。四、看護費用:包括特別護理費、看護工費、近親或他人看護之合理費用。出院後居家看護須有 醫師證明確有必要者為限。每日以1200元為上限,最高以30日為限。五、其他: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五萬為限)、義齒器材及裝置費(每缺損一齒以新臺幣一萬元為限。但缺損五齒以上者,合計以新臺幣五萬元為限)。 另可依肇責比例向加害者或任意第三人責任險求償的項目如下: 一、看護費用:超過強制險三萬六給付的部份,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為準。 二、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的薪資賠償: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休養或復健多久。另須薪資證明,以扣繳憑單、薪資轉帳證明、勞保投保薪資為主,若無依勞保最低工資 19047元計。 三、後續醫療費及應用相關器材:預估後續可能的醫療費用。 四、財產損失:修車費或殘值,手錶眼鏡手機首飾..等等均屬之。 五、慰撫金:精神賠償參照當事人之身分、地位、職業、家屬狀況等而有所差異,無一定準則可循。 請問大大 這樣怎麼處理比較好呢 ? (( 急 ~~~~~~~` 建議等研判表出來後可至鄉鎮市區公所免費申請調解,或可請處理員警轉介調解! 若有任何後續問題可直接來電詢問德勝車禍理賠,較能清楚了解並提供協助!
加油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
2014-01-10 13:26:06 補充:
建議於事故一個月後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可參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以利釐清雙方肇責!
研判表為參考用,若有不服可自費三千元申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雙方肇事責任!
By Edwina
at 2014-01-11T00:00
at 2014-01-11T00:00
~「距離有超過30公尺嗎?」你的問題沒說清楚 你是準備左轉 卻被左方的機車撞擊 或是被右方的機車撞擊 無論如何 對方直行有優先的路權
對方跟警察說 她是直行車 而我是左轉車 我要讓直行車 話是沒錯 但 我看到他時 她就撞到我了 我要怎麼讓她 ?
~所以 關鍵因素在於地上有無標線 如果撞擊點是在邊線內側「靠近中央」就是你的責任 撞擊點尚未越過邊線就是對方的責任
之後又說是我撞他 很明顯的是他撞我 我看他的車左側沒有撞擊點 但是我的前輪鋼圈 跟避震器有很明顯的撞擊點 我想說辦出險 就算了 對方 人有受傷 當天就陪她去醫院 檢查沒甚麼大礙 左腳有點扭到 她要我賠他那幾天不能上班的錢
~強制險先賠償對方體傷費用 機車修理費要你負擔 如果對方沒有骨折 大約2星期的工作損失「以後再看恢復情形」暫定先賠償2星期的工作損失與部份醫藥費 傷勢也可能會拖延至一個月......不能只憑一時的判斷要等幾天才能復原
之後 對方打電話給我跟我說 她的車子還沒修理 我的保險員問他怎麼還沒修理機車 打過去問了才知道 有2個地方不是這次車禍造成的 而聽保險員說 對方的車行 給他的資訊是 她想要直接買新車而不想要修理
~估計修理費必須要花多少錢是可以等值換取中古車 但是絕對不可能換新車給對方 因為對方的車有里程數可以辨識車齡與車況
對方打給我 一直請我盡快調解 不調解他要怎麼上班?這讓我感覺 她要跟我ㄠ買車錢 我該 賠對方金額嗎? 如果要的話 範圍是多少比較合理 ?
~如果雙方可以私下和解 根本不必去調解委員會協議 如果以新車60000來計算 騎滿一年的折舊率「剩餘價值」是75 %=45000元 兩年 50%=30000元
3年40 %=24000元 4年30 %=18000元 5年20 %=12000元 6年15%=9000元 7年10 %=6000元
By Elizabeth
at 2014-01-12T13:11
at 2014-01-12T13:11
對方可能未減速未注意等次因也可能沒有
你可以選擇等對方過去了你在走
但是你沒有
那就是你的問題了
=
(1)事故先報警三十天後申請初步分析表未讓車主因,違規為輔
(2)體傷醫療先申請對方的強制險傷患的其他保險其他等責任釐清協商和解
(3)車損維修零件折舊,工資無折舊=
車禍事故之後可以請求賠償的項目
http://blog.xuite.net/sdman6481/blog/95255816
我買的強制險賠對方,我買的第三人責任險賠對方
我買的車體險賠償給我自己,如對方為肇事主因,我方保險公司會向對方追償
我方有第三人責任險、車體險者請於報案後聯絡我方保險公司出面協助簽名檔之常見的車險 ( 強制險、第三人、車體險 )
http://blog.xuite.net/sdman6481/blog/95268062
其他車險相關 ( 這篇底下有收集了一些影片,有空不妨看看 )
http://blog.xuite.net/sdman6481/blog/95295834
By Harry
at 2014-01-12T11:50
at 2014-01-12T11:50
是過失傷害.....
逼保險公司多付些
你就能少付些
By Carol
at 2014-01-13T21:08
at 2014-01-13T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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