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小的有問題想發問當時綠燈的時候一台雷霆起步超快我在後頭那時目測雷霆時速有120我在後頭時速有90那台雷霆黃燈急煞我反應不過來撞到對方粉碎性骨折後來警察有到現場又到醫院當時我跟對方簽了和解書我當時簽的是""願意賠償一切""後來對方跟我要了修車費說不給上法院後來我給了醫藥費也交給保險公司處理當時發生的時間是今年4月中今年9月4號他又打來說他沒上班要跟我和解說他都沒上班叫我給他上班錢不給上法院問題一當初不是已經簽了和解書幹嘛再次和解?問題二願意賠償一切有包掛到他沒上班的薪水?問題三願意賠償一切有包掛什麼媽?問題四一直強調不給上法院有構成威脅嗎?
車禍賠償以及法律問題 - 汽車
Table of Contents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