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賠償及相關問題 - 汽車
By Genevieve
at 2008-08-30T00:00
───────────────────────────────────────一、車禍發生日期:2008/06/25(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我受傷(開放性骨折),對方好好的無恙。.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有報警,有做筆錄。對方車在警局的照片已經有移動。.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雙方都有保強制險(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我在無任何號誌的十字路口上,騎著機車遭到右方來車撞擊造成這次車禍。我方機車車速未知,我當時整個嚇呆了。依照警察表示,左方車要讓右方來車先行,所以我可能是歸責較重的一方。我連人帶車遭撞飛,機車最後掉落在排水溝裡面,我則是撞擊後掉到對方擋風玻璃上,後跌到地面上。我父親告訴我,對方車子擋風玻璃及車燈毀損。事後對方有來看望兩次,但事後皆由保險公司與我父親連絡;我們尚未連絡我們的保險公司。六、問題:1.歸責比例應該如何計算?2.我要聯絡我方保險人員嗎?是要聯絡壽險的還是強制險的?3.車行估修機車費用約2萬多,對方強制險先生卻說只負擔8千,我們要如何向對方談?4.我的診斷書與收據皆未開立,該如何開立或備註對我方較有利?另外,開放性骨折讓我整個暑假都在修養,無法工作($100/hr)或學習又該如何計算?四肢目前有許多當時挫傷及逢憲的疤痕,我是女生相當介意可以要求對方雷射的部分費用嗎?按上述我可以向對方要求多少賠償?5談和解時,應注意哪些事項?.先感謝各位幫忙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Showmore
1.歸責比例應該如何計算?至於肇責百分比"從民國82年起已明令,不論是交通隊的初步分析研判表,或鑑定委員會的鑑定報告,都不准在研判表或報告書面上,出現百分比的字樣,都僅能以主因ˋ次因作為分辨而已,分攤百分比統一由法院判定,民間所說的百分比,都是保險公司,為爭取自己的利益自己喊出來的,一般民眾跟著被誤導所謂[人云我亦云]。根本沒有任何法規可供依據,一般人跟著亂喊,一方說2比8ˋ另一方說4比6,5比5,3比7,1比9~~等,法條ˋ法規在哪?不是憑自我感覺跟著亂喊就算數!2.我要聯絡我方保險人員嗎?當然要報出險!是要聯絡壽險的還是強制險的?壽險是你私人的保險,與事故理賠不起衝突!強制險是公辦民營,僅就醫療部份實支實付,財損ˋ減少勞力工作損失ˋ精神撫慰金~~等,都不在強制險的理賠範圍之內,更不會派任何人員出面協助理賠事宜。3.車行估修機車費用約2萬多,對方強制險先生卻說只負擔8千,我們要如何向對方談?除非對方有加保[任意險],否則若只投保強制險,是絕對不可能理賠財損[修車費用],更不可能會有保險人員出面協助處理。對方是否有保險和保什麼險,都與被害人無關,必須導正你的觀念,你的求償對象是對方肇事當事人,對方的保險公司,只是協助他的要保人協調ˋ處理而已,記住你和解對象ˋ提告的對象,都是對方肇事當事人。4.我的診斷書與收據皆未開立,該如何開立或備註對我方較有利?不論是診斷書或收據,都是由醫師依據實際傷勢開立,並不是你想怎麼寫都行!醫師不可能為病患,開立不實的任何文件,而觸犯偽造文書罪。另外,開放性骨折讓我整個暑假都在修養,無法工作($100/hr)或學習又該如何計算?四肢目前有許多當時挫傷及逢憲的疤痕,我是女生相當介意可以要求對方雷射的部分費用嗎?按上述我可以向對方要求多少賠償?[理賠]顧名思義,[合理的賠償]只要是有憑有據的求償,都可認定為合理求償,法院是依憑據裁定判決。開價多少是被害人或家屬的權利,是否合理裁判權在法院,求償必須要有憑ˋ有據,不是用預估的ˋ也不是用想像的ˋ更不是用嘴巴隨便說一個數目就該給,法院也不可能照准。每一件案例,都屬一個單獨個案,依傷勢不同ˋ當事人的身份ˋ地位ˋ背景不同,減少勞動力損失[薪資所得損失],精神慰撫金[俗稱精神賠償]的價金差異就很大了。5談和解時,應注意哪些事項?.對方必然會主張依過失相抵原則,比率分攤,尤其本案你並未取得優先路權[左方車],目前你唯一的籌碼,就是你有受傷的事實,能提出過失傷害的刑事告訴。當然你們也可以考慮,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免費],若雙方能達成協議進而和解,以免訟累當然最好。惟調解委員會的功能,充其量只是一個和事佬的單位而已,其通知書乃至調解過程,都不具有強制公權力存在,任何一方都可以自由選擇,是否願意前往接受調解,在調解過程中,若雙方差距太大,無法取得共識,任何一方,都可斷然拒絕,調解委員會無權強制干預,只能算調解不成立而已,除非調解成立,該調解書就視同法院判決,才具備有法律效率。...Showmore
您好~1.歸責比例應該如何計算?關於這個問題~會由當時車禍現場~為您做筆錄的負責員警~連同車禍現場示意圖及雙方筆錄~交由"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去區分責任歸屬比例2.我要聯絡我方保險人員嗎?是要聯絡壽險的還是強制險的?這個部分建議您~連絡壽險人員為您處理醫療部份費用~強制險部分則是要向對方的汽車強制險辦理"出險"理賠~對您比較有利喔~因為畢竟是汽車撞到機車~在"情理"上汽車就先輸一截了~而汽車的理賠金較高喔~特別是對方有保"第三責任險"時會額外理賠受害者的財物損失~例如機車修理費~甚至是精神撫慰金喔~如您有壽險保險員~或是機車強制險~都可以向她們詢問更多相關事宜3.車行估修機車費用約2萬多,對方強制險先生卻說只負擔8千,我們要如何向對方談?一般如果對方只投保"強制險"的話~是只賠"人"不賠"車"的也就是說強制險只理賠您受傷時的醫療費用~不會理賠您機車修理費喔~但如果他有投保"第三責任險"的話就有可能理賠您的財物損失這部份只要您拿的出車行的修理收據~就可以向對方申請"實支實付"喔4.我的診斷書與收據皆未開立,該如何開立或備註對我方較有利?您的診斷書可以向當時您就診醫院的主治醫生~請他調出病例開立診斷書唷~一般"乙種診斷書"就可以了一份大約50-100元左右如果有住院~可以請醫生另外備註天數申請"看護費"再備註您需休息無法工作的時間~對您比較有利而收據的部份~只要您有就診~醫院開給您自費支付的部份~就是收據啦~那些是要好好保存的捏~因為都是可以向對方~以及自己的保險員~還有公司的勞保~團保~申請理賠的喔~!!另外,開放性骨折讓我整個暑假都在修養,無法工作($100/hr)或學習又該如何計算?只要您可以拿出"薪資證明"以及醫生的診斷證明書~證明您所需休息的時間~都可以向對方求償的四肢目前有許多當時挫傷及逢憲的疤痕,我是女生相當介意可以要求對方雷射的部分費用嗎?在強制險的部份~民事求償時間是兩年~所以只要是兩年內~您只要是因為這個車禍所受的傷而去求診~基本上都是可以向對方保險公司申請"實支實付"的喔按上述我可以向對方要求多少賠償?這個就要看您跟對方的"肇事責任歸屬"你的比例佔多重囉~基本上您有受傷~對方就已經犯了"過失傷害"罪了以下是可以向肇事者求償的細項~~只要檢附單據與各項證明就可以以各細項加總像對方保險公司求償~~責任險或第三責任險1---減少勞動力損失2---不能工作損失3---醫療費用(包含看護費用)4---就醫往返車資5---財物損失6---慰撫金(精神損失)一、急救費用: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及隨車醫護人員費用。二、診療費用:指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所規定給付範圍之項目及受害人自行負擔之門診、急診或住院費用、掛號費、診斷證明書費、膳食費、自行負擔之義肢器材及裝置費、義齒或義眼器材及裝置費用,及其他經醫師認為治療上必要之輔助器材所需費用。受害人在合格醫師開設之醫療院所診療或住院,而非以全民健康保險給付者,準用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支付標準。三、接送費用:指轉診、出院及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四、看護費用:指住院期間因傷情嚴重所需之特別護理費及看護費等。但居家看護以經主治醫師證明確有必要者為限。前項第二款所規定診療費用,其限額如下:一、自行負擔之住院費用:每日以新台幣一千二百元為限。二、膳食費:每日以新台幣一百三十元為限。三、自行負擔之義肢器材及裝置費:每一上肢或下肢以新台幣三萬元為限。四、義齒器材及裝置費:每缺損一齒以新台幣一萬元為限。但缺損五齒以上者,合計以新台幣五萬元為限。五、義眼器材及裝置費:每顆以新台幣一萬元為限。六、其他必要之輔助器材費用:以新台幣一萬元為限。第二項第四款所規定之看護費用,每日以新台幣一千元為限,但不得逾三十日(需醫生在診斷書上註明須看護天數才有算數)5談和解時,應注意哪些事項?建議您到地方鄉公所或是地方法院~請專門的調解委員在場見證對您會比較好喔~...Show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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