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日前小弟開車跟人發生車禍,對方是騎機車的,從小巷子衝出來,
有受傷送醫,住院一個星期,期間我也有到醫院關心他,現在要來談賠償事宜。
對方的單據只有:醫院的收據跟診斷證明,其他都沒有,卻來跟我要求說要工作
損失,但是對方是做粗工的,沒有工作證明,他說他一天薪水2000;機車也沒有維修的單
據,請他去估價,對方也沒有去維修。
我跟對方說,等初判表出來,確定肇責我們再來談,對方直接說:法院見。
他要求的金額為20000元,我該直接跟他和解嗎?還是繼續等初判表出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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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受傷送醫,住院一個星期,期間我也有到醫院關心他,現在要來談賠償事宜。
對方的單據只有:醫院的收據跟診斷證明,其他都沒有,卻來跟我要求說要工作
損失,但是對方是做粗工的,沒有工作證明,他說他一天薪水2000;機車也沒有維修的單
據,請他去估價,對方也沒有去維修。
我跟對方說,等初判表出來,確定肇責我們再來談,對方直接說:法院見。
他要求的金額為20000元,我該直接跟他和解嗎?還是繼續等初判表出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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