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過失傷害(號誌糾紛) - 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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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2007年的4月底.發生了車禍.我方是紅燈轉為綠燈(剛轉綠燈).我要左轉(確定是綠燈).我左邊剛好有停了一台大客車.鋼好看不到左邊的路況.我要起步左轉.聽到大客車在按喇叭.我不以為意.誰知剛出去就被撞了.警察那天來有量過了.因為沒有監視器.也沒有證人.告知說是號誌糾紛.當天對方有去驗傷..我也有去驗.但是是隔了2天.而且我的傷勢很輕.....沒對方嚴重..請問一下.現在有要提出調解..他們要以過失傷害來調解.他們的意思是打算用傷害罪來拖.那我也能用傷害罪來告他們嗎?傷勢有分輕重嗎?會不會他們嚴重點.就比較有贏面...Show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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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ristin avatarKristin2007-09-25
交通事故中有牽扯號誌爭議,雙方互指闖紅燈的部份是最擾人的,尤其是對於乖乖遵守號誌運作開車的駕駛人最不公平了.而交通事故的責任歸屬問題是不分大小車,誰是否有受傷,又其傷勢是如何輕重來論誰對誰錯的,而是視"路權"而定的,在雙方無法證明到底是誰闖了紅燈肇事,也就是無法分辨出誰對誰錯的情形下,其實雙方都是一樣的,沒有所謂的傷勢有分輕重或是誰比較有贏面,若要互告,也是徒然的,多是浪費社會資源,因為我相信也不會有人因此而被定罪....Show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