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過失致死無肇事因素 - 貨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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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2010年11月份的時候,我開車發生車禍導致對方當場死亡,但是我目前為止尚無收到法院的傳票或任何法院通知?已經快過了一年但是發生車禍時總共有兩輛車(貨車及我駕駛之小客車)及機車(死者駕駛)鑑定及覆議結果均為貨車司機有肇事因素,我與死者無肇事因素可是主要死亡原因(非車禍肇事原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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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1-10-27
版大並非故意輾過死者,也非你的過失造成,不罰!刑法第12條(犯罪之責任要件~故意、過失)行為非出於故意或過失者,不罰。過失行為之處罰,以有特別規定者,為限。肇事因素在貨車,貨車司機有過失,才是被告。版大並非被告,起訴與否,起訴書或不起訴處分書,不需要送達給你。檢察官直接�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1-10-24
你好~"....鑑定及覆議結果:均為貨車司機有肇事因素,我與死者無肇事因素"由以上鑑定意見得知版大無肇事因素也就是說關於此交通事故經專業鑑定委員認定版大沒有過失既然沒有任何過失檢察官自然不會找你***如有其他問題可來電討論***...Show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