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雙方責任問題 - 轎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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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為大大我兒子在T字路口網狀線內被撞(此處無紅綠燈只有網狀線)而對方一直指稱我兒子腳踏車撞他轎車造成他車頭損毀索賠2萬4但交通初步分析研判表我方違規慢車道跨越分向限制線行駛而對方是涉嫌為注意前車狀況請問我方跟對方誰的責任比較重而對'一直陰我方這點一直要求賠償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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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omas avatarThomas2011-06-26
發生車禍事故通常不會只有一方之過失,雙方都會有過失,只是比例的問題一般實務上之見解,肇事主因須負七成之責任,肇事次因負三成之責任受害之一方若有受傷,可依刑法第284條之規定,提告對方過失傷害罪。並可依民法第191-2條之規定,向對方請求相當損害之民事賠償。向肇事之一方請求相關��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1-06-23
你兒子問題較大,因為”轉彎車要禮讓直行車”你兒子會跨現應該是要轉彎對方車在網狀線前就需要留意是否車庫有出出入(這種線是盡止停車,通常有車庫口會畫線),對方可能未減速提防車輛出現,但可能也不會想到有人在此轉灣或回頭所以對方說你兒子撞他的說法可信,你兒子也可能轉彎所以忘記看過往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