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違規內車道右轉無擦撞(急) - 汽車
By Sandy
at 2011-10-04T00:00
at 2011-10-04T00:00
Table of Contents
車道為2線道,A轎車於十字路口中央右轉(於內車道),因為我是騎機車,所以我左前方還有一台B轎車,而B轎車見狀緊急煞車讓他過,而我依然行駛狀態,所以B轎車煞車後,我才見到A轎車要右轉,因下雨天,即時煞車,車子整個滑掉,車速未超過50,且非常接近十字路口,為了避免直接衝撞,我選擇煞車,後果就是壘殘....
但因此雙方無擦撞
請問我可以叫A轎車完全賠償車子跟衣物的金錢嗎?
(有做交通鑑定尚未有結果,事發地點:台北秀明路與木柵路十字路口,時間:2011/10/2下午3點)
請各位大大先行幫小弟解答:
已更新項目:
『車道為2線道,A轎車於十字路口中央右轉(於內車道)』更改為
『車道為2線道,A轎車於十字路口中央(煞車後)右轉(於內車道)』
2 個已更新項目:
DEAR小笨童:
你的回答我能理解。
其實我也是明白你說的這些。
若於法官這樣如此的判斷,我想我只會抗告~
(1)於路口處應減速:我在筆錄上是寫50以下。那要多少才算減速?我想就請法官斷定吧,在那樣下雨天的情況下,請問要時速多少一下,才不會發生如此事故。
(2)保持距離:當時車流量是頗大,何未保持距離?我跟他距離1台車半遠,這樣還不算保持距離?請法官認定一下,在當下情況下,如何保持距離?何未保持距離?如何判定我沒保持距離?
3 個已更新項目:
(3)自身責任,何謂自身責任?那不就要不開車、不騎車出門?還是以後我開車只要在路口試探幸走停走停,故意害人跌倒?然後說是他自己要跌倒,我有打右方向燈?
(4)要不是你在路口中央轉彎!!!我怎麼可能煞車不及?如果你在轉彎之前,就向右行駛,我有可能會停不下來???越來越不懂何謂自身責任
4 個已更新項目:
謝謝小笨童~我只想要在這得到多點可能性的回答好應對^^(以上回答並無針對您個人...若讓你感覺不舒服,在這跟你道歉>"<)
5 個已更新項目:
謝謝各位指教,我了解到無法全額賠償的法律概念,非常謝謝
我還有一問,試問我跟他隔一車道,是否還有行車無保持距離概念,左右距離,相隔一台車
前後距離相隔一台車半,把他想像成麻將的三筒,我是在最右後面。
還有,路口處減到20~30這是比較不可能吧,在那兩線道汽車都在塞車,可是機車騎在最左邊,還是有充裕的空間,騎40公里,非常正常吧,20~30怎騎阿?
更何況我是要直行右不是要轉彎。
6 個已更新項目:
上述更正還有,路口處減到20~30這是比較不可能吧,在那兩線道汽車都在塞車,可是機車騎在最〝右邊〞,還是有充裕的空間,騎40公里,非常正常吧,20~30怎騎阿?
但因此雙方無擦撞
請問我可以叫A轎車完全賠償車子跟衣物的金錢嗎?
(有做交通鑑定尚未有結果,事發地點:台北秀明路與木柵路十字路口,時間:2011/10/2下午3點)
請各位大大先行幫小弟解答:
已更新項目:
『車道為2線道,A轎車於十字路口中央右轉(於內車道)』更改為
『車道為2線道,A轎車於十字路口中央(煞車後)右轉(於內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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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R小笨童:
你的回答我能理解。
其實我也是明白你說的這些。
若於法官這樣如此的判斷,我想我只會抗告~
(1)於路口處應減速:我在筆錄上是寫50以下。那要多少才算減速?我想就請法官斷定吧,在那樣下雨天的情況下,請問要時速多少一下,才不會發生如此事故。
(2)保持距離:當時車流量是頗大,何未保持距離?我跟他距離1台車半遠,這樣還不算保持距離?請法官認定一下,在當下情況下,如何保持距離?何未保持距離?如何判定我沒保持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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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自身責任,何謂自身責任?那不就要不開車、不騎車出門?還是以後我開車只要在路口試探幸走停走停,故意害人跌倒?然後說是他自己要跌倒,我有打右方向燈?
(4)要不是你在路口中央轉彎!!!我怎麼可能煞車不及?如果你在轉彎之前,就向右行駛,我有可能會停不下來???越來越不懂何謂自身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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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小笨童~我只想要在這得到多點可能性的回答好應對^^(以上回答並無針對您個人...若讓你感覺不舒服,在這跟你道歉>"<)
5 個已更新項目:
謝謝各位指教,我了解到無法全額賠償的法律概念,非常謝謝
我還有一問,試問我跟他隔一車道,是否還有行車無保持距離概念,左右距離,相隔一台車
前後距離相隔一台車半,把他想像成麻將的三筒,我是在最右後面。
還有,路口處減到20~30這是比較不可能吧,在那兩線道汽車都在塞車,可是機車騎在最左邊,還是有充裕的空間,騎40公里,非常正常吧,20~30怎騎阿?
更何況我是要直行右不是要轉彎。
6 個已更新項目:
上述更正還有,路口處減到20~30這是比較不可能吧,在那兩線道汽車都在塞車,可是機車騎在最〝右邊〞,還是有充裕的空間,騎40公里,非常正常吧,20~30怎騎阿?
All Comments
By Brianna
at 2011-10-06T00:15
at 2011-10-06T00:15
按目前實務案例
不可能!
A轎車是不可能「完全」賠償你的財物損失。
因版大自身也有疏失
既然版大自身也有疏失
那對方就不可能也不需要全部理賠
這案例甚至是否能要求A車賠償都有疑問
按國內目前的判決實務
行經路口要減速慢行、注意車前狀況
並有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的義務
而何謂減速慢行?這見仁見智
但一般認為限速50公里的道路
以將近50公里的速度行駛(未超速)
這樣就算是沒有減速慢行
那到底速度多少才算有減速?
這沒有人有辦法肯定回答說出個數字
親友的實際案例
騎機車行經路口被撞致重傷昏迷
車禍鑑定未超速
但法官仍認為是行經路口未減速
(當時機車車速到底是多少沒人知道)
另一個是版大未保持安全距離
前車B車既然有辦法停住
表示即便A車是突然右轉
但還在來得及反應的狀況下
而版大無法即時煞停機車
表示無保持適當的安全距離
舉個例子來說
常見的連環車禍
第四輛車得賠第三輛車(後車賠前車)
第四輛車不可能辯稱說
是因為前面第一、二台車車禍
所以他來不及反應
因此第三輛車的損失要去找第一、二輛車賠償
這在實務上是講不通的
而第四台車得理賠第三台車的原因
正是因為沒保持適當安全距離
綜上所述
版大自身也有疏失(未減速、未保持安全距離)
所以也要負擔一部分責任
因此是完全不可能要求A車「完全」理賠
另外舉個例子
有甲、乙兩車在路上行駛
甲車忽然煞車,乙車來不及反應而撞上
那依一般經驗來看
不管甲車是要閃避小狗、小貓還是要停紅燈
只要甲車非出於惡意(故意煞車要害乙車撞上來)
這肇事責任都是乙車要負全責的
因為乙車沒有保持安全距離
回到版大的案例
其實撇開A車暫時先不考慮
僅考慮B車與版大的機車
B車因故煞車(不管什麼原因,只要非惡意)
後方車輛應該都要立即停住避免撞上B車
而後方車無法即時停住而跌倒、犁田
這是不能怪B車的
再把A車的違規因素也考慮進來
如上所述,B車不管為何煞車
後方車輛都應該跟著停住
所以此時沒停住並不能怪罪於A車的違規行為
這也就是我上面所說的
是否能要求A車賠償都有所疑問
個人看法
可能不符合版大的期待
但事實就是如此
可以很肯定的說
A車不可能完全理賠版大
至於要不要理賠
這可能有些機會
但即便有機會
還是按責任比例分攤理賠
(這概念類似肇事責任分攤理賠)
而版大的責任又未必比A車小
話說回來
A車這種違規行為
真的是很討人厭
先跟警察檢舉A車違規吧
不管最後是否有理賠版大
先讓A車吃張違規罰單
這樣才能警惕A車下次開車小心一點
2011-10-06 10:42:40 補充:
1.不認同法官的見解,上訴(這種情況是不能抗告的)是你的權利,但必須考量,當實務見解都是如此時,不管換哪個法官,結果都不會有太大的差別。
2.一般道路速限50,天雨路滑減速是必要的,「天雨路滑+行經路口」那更是要減速再減速,所以車速40,版大可能覺得OK,但實際上法官肯定認為不OK,可參考我提過的親友實際案例。
3.何謂安全距離?安全距離並非只是考慮要與前車隔多遠,而是遇緊急狀況時,能有足夠的反應時間、距離,所以B車可以即時反應停下來,表示B車的安全距離是足夠的,而版大無法停住,這就表示版大的安全距離不夠。
4.版大的安全距離,並非考慮版大與A車之間,而是考慮版大與B車之間。
2011-10-06 11:02:24 補充:
5.請版大再思考一個案例,甲車碾過路上釘子爆胎,後方乙車即時停住,再後方丙車來不即撞上乙車,那誰的責任比較重?肯定是丙車要負完全責任,與甲車無關。回到版大例子也是如此,A車固然違規,但B車能即時反應,表示A車雖違規,但其違規並「不必然」造成車禍,而版大是第二台車,更無理由去說這犁田的結果「完全」是因為A車所致。
6.這問題關鍵在於版大是第二台車,若版大是第一台車,那版大當然可以主張事出突然,無法反應,這樣勝算就比較大一點。
7.依據交通部、台北市政府資料,機車安全距離是與前車距離12.5公尺,與旁邊車輛距離50公分。12.5公尺大約是兩台半汽車長度,所以版大的安全距離是真的不足的。
2011-10-06 11:19:35 補充:
8.請版大考慮一句話「A車違規行為固然可惡,但若版大稍加注意(減速慢行、注意車前狀況、保持安全距離),即可避免此傷害事件」,這是法官或對方律師可能會說的一句話。
9.最後,版大的財損假設是2萬元,即便對方要完全理賠,為了兩萬元打官司,划算嗎??更何況A車是不可能完全理賠的,除了雙方責任比例外,物品也有折舊問題,每年折舊0.369,五年後就只剩0.1的價值了,意即若版大的車子、衣服都是五年前買的,且對方需完全理賠,那也只拿得到2000元。
2011-10-07 10:10:28 補充:
10.很久沒騎車了,趁騎車出去時注意一下自己的速度,在路上其實騎40還是可以超過很多機車的,所以在路上只用時速30多騎車的人,還是大有人在。
By Adele
at 2011-10-05T13:44
at 2011-10-05T13:44
圖片參考:http://imgcld.yimg.com/8/n/AD06539831/o/1511100402...
萬壽橋這邊 ?
你的問題看好久才看到懂
=
車道為2線道,A轎車於十字路口中央右轉(於內車道),因為我是騎機車,所以我左前方還有一台B轎車,而B轎車見狀緊急煞車讓他過,而我依然行駛狀態,所以B轎車煞車後,我才見到A轎車要右轉,因下雨天,即時煞車,車子整個滑掉,車速未超過50,且非常接近十字路口,為了避免直接衝撞,我選擇煞車,後果就是壘殘....
但因此雙方無擦撞
影片有助於釐清,沒影片各說各話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102
轉彎車禮讓直行車
已經在待轉車道,三十公尺前使用方向燈
尚未於待轉車道,六十公尺前使用方向燈
變換車道時會受到 98、99 的規範 ( 變換車道、轉彎車禮讓直行車 )
於內側車道不得左轉彎
外側車道不得左轉彎
所以這起事故對方主因或者完全責任
你是否有 94 未注意車前狀況次因,或者無原因可能需要影片釐清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93
時速 40 - 50
但是天雨路滑,減速慢行,注意安全,隨時煞停應變
94,注意車前狀況,視線不良 ( 晚上、下雨 ) 隨時煞停應變
請問我可以叫A轎車完全賠償車子跟衣物的金錢嗎?
體傷醫療申請對方的強制險,沒有比例問題,不用和解也不用對方同意
財物損失,要看你是否有次因,有很高的機率,沒有原因
你有次因,對方有權利要求打折以及折舊
頂多你從其他項目請求,補回來
(有做交通鑑定尚未有結果,事發地點:台北秀明路與木柵路十字路口,時間:2011/10/2下午3點)
三十天後交通隊申請初步分析表
電話可以找你手上的當事人登記聯單 ( 粉紅色的 ) 請各位大大先行幫小弟解答:
2011-10-04 14:10:46 補充
『車道為2線道,A轎車於十字路口中央右轉(於內車道)』更改為
『車道為2線道,A轎車於十字路口中央(煞車後)右轉(於內車道)』
基本上我也還不是很了解你說的
你說的三台車本來同方向行駛
最內側車道 A 車
然後另外一個車道 B 車
你在最外側車道
這時候就適用 98 、 102
事故初步分析表應該會用 102 下去判定 2011-10-04 16:07:47 補充
時速問題
我懶得扯
扯不完
=
分析表下來
對方未讓車主因或者完全責任
你頂多未注意次因也可能無原因
=
車禍事故之後可以請求賠償的項目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5...
我買的強制險賠對方,我買的第三人責任險賠對方
我買的車體險賠償給我自己,如對方為肇事主因,我方保險公司會向對方追償
我方有第三人責任險、車體險者請於報案後聯絡我方保險公司出面協助簽名檔之常見的車險 ( 強制險、第三人、車體險 )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3... ( 這篇底下有收集了一些影片,有空不妨看看 )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2...
By Selena
at 2011-10-04T22:32
at 2011-10-04T22:32
閣下完全沒責任時
當然能要求對方全部賠償
但還是可扣除折舊
By Zenobia
at 2011-10-07T08:42
at 2011-10-07T08:42
下雨天的話,車速最好控制在30左右,就比較不容易發生車禍或跌倒了。
(2)最好保持1台車那麼遠才算保持安全距離,預防前車緊急煞車,讓你撞上那台車了。
地上有剎車痕,就是判定沒有保持距離的依據。
(3)自己該遵守的交通規則。
By Daph Bay
at 2011-10-07T20:31
at 2011-10-07T20:31
你本身也有「肇事責任比例乘數」的問題阿!
自身責任=自負肇事責任成數問題。
「而B轎車見狀緊急煞車讓他過,而我依然行駛狀態」=「未注意車前狀況」。
「下雨天,車速約50公里」=會有「路口未減速、超速的問題」。
「非常接近十字路口,為了避免直接衝撞,我選擇煞車,後果就是壘殘」=「本身駕駛行為不當」。
.
.
.
所以「道路車禍事故鑑定委員會」絕對是會判你「需自負幾成的肇事責任」
的阿,你是「絕不可能要求對方來全額賠償」的阿,就算你不爽上法院提告
要求「對方全數賠償」的話,法院它絕對是會「百分之百事會判你敗訴」的
喔!(你的要求依法無據)
PS:給你一個觀念:兩車在行進間發生車禍,雙方都是有疏失、肇事責任疏
的阿!(兩個都互不相讓)
在你的案例中:當時你遇到B車減速時,你也「跟著減速」的話,那你「不就
沒事」了嗎?
2011-10-04 20:11:09 補充:
車道為2線道,A轎車於十字路口中央(煞車後)右轉(於內車道)』
?
是「單線2線道、雙向4線道」還是「南、北雙向1線道(2線道)」呢?
如果是「單線2線道、雙向4線道」的話,你是還有「機車違規行駛快車道」(單線2車道=內車道為快車道、外車道為慢車道)行為的阿!
所以說你的「違規行為一大堆」,那你還想要「要求對方(A車)全數賠償」(雖然對方也有疏失)的話,那是「絕對不可能會發生的事」阿!,就算你不爽去找馬英九總統請他「出面關說」也是沒有用的阿,對方、法律是會「完全不鳥你」的阿!(這是事實)
By Zenobia
at 2011-10-07T16:29
at 2011-10-07T16:29
2011-10-04 14:16:35 補充:
如果他違規屬實,應要負責相關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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