轎車撞機車~~事件 - 轎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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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省道上撞到對方~~他有喝酒0.56...有報警~~當時救護車來看~~對方拒絕就醫~~!!過了快三ㄍ禮拜調解ㄉ時候~~他說他受傷我方都沒關心~~他也沒告知~就開一堆就醫證明..他有喝酒....我是主線~車輛...他說他要告我過失傷害...我不懂~~難道他喝酒被撞到~~只要被罰酒駕就沒事了嗎~~他認為他沒有錯~~喝酒被罰就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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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da avatarLinda2012-10-12
在省道上撞到對方~~他有喝酒0.56...有報警~~酒後駕車違反刑法第185-3公共危險罪:服用毒品、麻醉藥品、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當時救護車來看~~對方拒絕就醫~~!!過了快三ㄍ禮拜調解ㄉ時候~~他說他受傷我方�
Agatha avatarAgatha2012-10-12
那他當時救護車有到現場它有簽名拒絕就醫那事後說他受傷~~也算嗎
Eartha avatarEartha2012-10-11
無論對錯只要對方有受傷的確是能夠告你過失傷害最好的解套方法是想辦法去舉證他酒駕造成的因果關係導致事故
Kumar avatarKumar2012-10-12
發生交通事故是以路權判斷不是以有沒有酒駕判斷所以....請去釐清雙方的肇責再說吧當您完全無肇責時就不用理會對方的索賠甚至提告甚至能要求對方賠修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