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子的分析研判表..責任歸屬比例怎麼分? - 汽車
By Rachel
at 2011-06-18T00:00
at 2011-06-18T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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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騎機車,對方是開車,我們在T字路口發生碰撞,我那條路是10.0,他那條路8.4,可是我是左轉車,他是直行車,我有去申請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裡面是寫說我(涉嫌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先行肇事受傷),寫他是(涉嫌行經無號誌交叉路口未減速慢行肇事致人受傷),這樣看下來我們的責任比例該怎麼分?我錯的比較多嗎?可是我是大條路..小條路不是應該要先讓大條路嗎?
麻煩各位大大'幫我解答 謝謝
Update:
王爺 藍你好
我那個路口是無號誌路口..而且它是不需要兩段式左轉的,而且我也是剛過彎她就撞上來,我的時速非常慢大概20-30,對方的時速的非常快至少有50,他的車子事保險桿壞了,我的機車是前面比較嚴重,對方沒有第三責任險,而我被他撞到手斷了,必須要休養3-4個月,難道這樣我還是錯嗎?
Update 2:
v.v你好
所以我是7他是3嗎????
Update 3:
陽光小子你好
那條路是沒有畫任何的線,當時的車輛只有我們兩台,我雖然是左轉車但我已經過彎也是直行車,但剛過彎就被他撞到了,所以我可以跟他索賠是不是除了他的汽車強制險外,還可以索賠民事賠償。
Update 4:
陽光小子你好
所謂的財損是不是就是機車壞掉要修理的費用?如果我機車要修理1萬,那是我自己負擔七千他負擔三千是這樣的意思嗎??那他的車子如果有要修理是不是也是比照這樣的方式??
至於人傷部分,因為他沒有加重意外險,所以只有強制醫療險可以做申請,但申請也只是實給實付,但因為我的手斷掉了,要4個月才能正常上班工作,那這段時間我不能工作,是不是可以向他提出賠償?至於這部分也是要7/3分嗎??假設我要他賠償我15萬,難道她就只需付我45000嗎??
還是財損和人傷是分開算的?還是兩者都是要已7/3下去算?
謝謝你..耐心的回答
麻煩各位大大'幫我解答 謝謝
Update:
王爺 藍你好
我那個路口是無號誌路口..而且它是不需要兩段式左轉的,而且我也是剛過彎她就撞上來,我的時速非常慢大概20-30,對方的時速的非常快至少有50,他的車子事保險桿壞了,我的機車是前面比較嚴重,對方沒有第三責任險,而我被他撞到手斷了,必須要休養3-4個月,難道這樣我還是錯嗎?
Update 2:
v.v你好
所以我是7他是3嗎????
Update 3:
陽光小子你好
那條路是沒有畫任何的線,當時的車輛只有我們兩台,我雖然是左轉車但我已經過彎也是直行車,但剛過彎就被他撞到了,所以我可以跟他索賠是不是除了他的汽車強制險外,還可以索賠民事賠償。
Update 4:
陽光小子你好
所謂的財損是不是就是機車壞掉要修理的費用?如果我機車要修理1萬,那是我自己負擔七千他負擔三千是這樣的意思嗎??那他的車子如果有要修理是不是也是比照這樣的方式??
至於人傷部分,因為他沒有加重意外險,所以只有強制醫療險可以做申請,但申請也只是實給實付,但因為我的手斷掉了,要4個月才能正常上班工作,那這段時間我不能工作,是不是可以向他提出賠償?至於這部分也是要7/3分嗎??假設我要他賠償我15萬,難道她就只需付我45000嗎??
還是財損和人傷是分開算的?還是兩者都是要已7/3下去算?
謝謝你..耐心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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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Mason
at 2011-06-19T11:37
at 2011-06-19T11:37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第一項第二款:
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下列規定:
二、行至無號誌或號誌故障而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之交岔路口,支線道車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未設標誌、標線或號誌劃分幹、支線道者,少線道車應暫停讓多線道先行;車道數相同時,轉彎車應暫停讓直行車先行;同為直行車或轉彎車者,左方車應暫停讓右方車先行。但在交通壅塞時,應於停止線前暫停與他方雙向車輛互為禮讓,交互輪流行駛。
所以順序為:
幹支線道、車道多寡、轉彎或直行、左右方車輛
雖版主說己方的車道為10m,對方的車道為8.4m
但幹支線道或車道多寡並未敘明,
且就初步分析研判表內容可看,雙方在幹支線道或車道多寡是相同的
所以,是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為事故主因。
就保險公司的財損賠償原則而言,
即主因需負擔整起事故賠償的七成,次因負擔三成。
但因為版主有受傷,因此仍然可以申請強制險(因強制險屬無過失主義)
另外也因對方仍有過失,造成版主受傷,
所以版主仍然可以在六個月內提起刑事的過失傷害,並附帶民事賠償。
2011-06-18 12:56:59 補充:
"我雖然是左轉車但我已經過彎也是直行車"
但是從初步分析研判表內容看來,
此非是後車撞前車的事故原因,而是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的原因
(不然,版主就無事故責任存在了)
換言之,不是在路口比賽,誰先轉彎完成或越過中線。
而民事賠償的部份,如果是財損,則多為你支出整起事故財損的七成,對方支付三成。
而在人傷的部份,你可以申請對方的強制險理賠,
同時因對方仍存有過失傷害的情形,所以可以控告刑事的過失傷害,並附帶民事賠償。
2011-06-18 20:01:11 補充:
財損的部分,大致上是沒有錯
但是人傷的部份就是另一回事了~~
那是因為牽涉到刑法的過失傷害罪~~
而這個過失傷害是採告訴乃論之罪,同時可以在檢方起訴後,附帶民事賠償。
By Frederic
at 2011-06-21T16:43
at 2011-06-21T16:43
不是路寬一點就一定是主幹道,你要先有這概念。
另外所謂「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之規定,同為幹線道或支線道其車輛直行、轉彎等之情形,均適用。而幹線道車輛欲左轉而支線道欲直行,是否適用前開規定乙節,查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遵守燈光號誌或交通指揮人員之指揮,遇有交通指揮人員指揮與燈光號誌並用時,以交通指揮人員之指揮為準,為同條規則第1款所明文;惟如屬無號誌或號誌故障而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且已區分幹支線道之交岔路口,支線道車則應依同條規則第2款規定,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
所以你那應該無主幹線之分。
一般保險公司可能7/3分
而我被他撞到手斷了,必須要休養3-4個月,難道這樣我還是錯嗎?
你在本件當然有肇責。不過強制險可申請,理賠部分也可向對方求償。
By Zanna
at 2011-06-20T16:15
at 2011-06-20T16:15
2小路讓大路是沒錯.但你要考量對方已駛出路口多少?你又是撞到甚麼部份?車速呢?有無交通號誌呢?很多因素未提?也可能沒有證明方法靠你們2方出庭時的反應了!
3.如果只是修理費用和解吧!反正醫藥費用你可以向強制險伸請理賠.強制險對方一定有保.叫他辦理就好了對吧?而且一出庭.法院一定叫你们先調解.光跑來跑去就煩人了!希望對你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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